泰州技师学院学生学习态度考核细则
泰州技师学院学生学习态度考核细则
为切实贯彻执行我院《学分制实施暂行办法》,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学期成绩中平时部分的考核,暂作如下规定。
1.学生平时学习考核包含平时作业、学习态度和平时测验三部分,各占总评成绩的20%、15%和15%。
2.学习态度考核包括对学生出席听课、完成作业、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等方面的考核。
3.学习态度以百分制进行考核,基本分为90分,在90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和加分。
4.学生学习态度考核扣分细则如下:
(1)无故旷课一节次扣5分;
(2)迟到一次扣2分;
(3)迟交作业或实验报告,每次扣2分;
(4)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按教师规定的时间,逾期一周不交者作缺交作业论处),每一次扣4分;
(5)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中有订正要求,但不及时认真订正,每两次扣1分;
(6)作业或实验报告不认真、马虎潦草、经教育不改者,每两次扣1分;
(7)实习或实验课上未能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包括工作台清理,设备保养,仪器工量具整理,实习或实验场地卫生清理等),每次扣1分;
(8)课上未经教师允许,擅自调座位(或工位),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2分;
(9)课上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或实习课上干私活等,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2分;
(10)课上消极回答任课教师的提问者,每次扣0.5分;
(11)上课期间睡觉、玩手机、说话聊天、吃东西、看小说杂志、扰乱课堂秩序等,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3分;
(12)未经任课教师允许,擅离教学场地者,每次扣3分;
(13)不服从教师管理、顶撞任课教师者,每次扣5分;
(14)平时测验作弊,记该次测验成绩为0分,并根据学生悔过态度扣5~15分,对于在测验卷上乱涂乱画的,视为测验作弊。
5.对于因故被扣学习态度分的学生,教师应及时作记载,并与班主任联系,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6.学生学习态度考核加分细则如下:
(1)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且作业质量较高者,每两次加1分,学习态度考核分不超过100分;
(2)课上认真听讲,经常积极回答问题者,每学期加3分;
(3)积极帮助老师整理教学模型、仪器设备、工量具者,每学期加5分;
二○一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