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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技师学院教师教学规范(讨论稿)

日期: 2014/5/12 浏览: 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学海网

1.目的
   对教师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行为进行规范,使教学管理体系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教师教学及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控制。
   3.职责
   3.1各任课教师负责按本规定要求执行。
   3.2各系负责日常检查。
   3.3教研、督导室和教务处负责抽查。
   4.管理要点
   4.1课前准备
   4.1.1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
   a. 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实习课题和教学进程计划按学期编制。一般地,理论教学以一学时(50分钟)为一单元,一体化教学和实习教学以连续课时(或一课日)为一单元。实验、阶段测验、考查、考试应在计划内列出。
   b.学期授课计划应于正式上课前完成,经教研组讨论,教学业务部门审批后执行。教学业务部门、教研组和教师各具一份。如需更改学期授课计划,按上述程序审批。
   c.同专业、同学科、同进度的课程由教研组长组织任课教师集体拟订同一个授课计划。
   4.1.2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a.开学初、学期中和学期末各系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检查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并作好记录;教务处抽查。
   b.教研督导室每学期组织专人进行督察,内容为教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对授课计划的检查情况。
   c.在正常授课情况下,教师授课进度可以控制在±2学时。
   4.1.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按要求编写教案。
   4.1.3.1教案的编写
   a.教师备课时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确定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实习课还要求备工量具、材料、设备、工艺,制订课题评分标准。集体备课是提高备课质量的重要备课形式。
    b.教案一般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两部分。理论课每一学时编写一份教案,实习课和一体化课每个课日(或连续课时)编写一份教案。
   c.教师不能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上课,备课笔记应不断更新、补充。开学前应提前编写两周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提前编写一周教案。
   4.1.3.2教案的检查
   a.新教师授课教案必须经教研组长检查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按授课无教案处理。
   b.每学期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由各系检查教案编写情况及质量,做好记录。教务处会同教研督导室抽查。
   4.1.4课前准备:授课前需准备好所用的教具或实验器材、仪器和实习原材料(毛坯的型号、规格)、工具、刀具等,并对器材仪器进行安全检查。
   4.2授课要求
   任课教师授课应做到:严格按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活动,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讲课应力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语言生动、操作示范准确、板书工整有序;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注意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进行直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理论课上课不可坐着讲课;不可以安排学生在正课做作业(要讲足50分钟)。实训课要有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全过程,结束后要填写实训场地的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场地清洁工作。
   4.3 作业
   4.3.1任课教师应认真布置作业,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实习教学的作业,主要是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复习和预习、课外可以完成的小制作、实习的报告或总结;批改作业要有对错、等级、日期、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4.3.2 系教管办应组织教研组长在开学后第二周、期中、期末对教师批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随机抽查。
   4.4 辅导与实习指导
   任课教师应认真进行课外辅导。集中辅导应准备教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加强个别辅导。辅导课应由教学业务部门统一安排,并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4.5 实验、实习
    教学实习包括基本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是学生技能形成的主要途径,一般应在校内完成,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教学实习必须认真抓好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和结束指导等四个基本环节。实习课题要在规定区域张贴公开。要重视实习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建立和完善实习安全责任制度。
   校外生产实习期间,学校要派专职教师带队,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协调好院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校外实习结束时,应指导学生写出实习报告,并根据实习计划组织考核和成绩评定。
    实验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院校的实验开出率应不低于95%。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的准备,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验报告应有统一的规格和要求。实验应作为成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4.6 听课
   4.6.1听课次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人。
   4.6.2 凡听课人员听课后应对授课人员予以评价并及时记录。
   4.7教学日志
   教学日志是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情况、教学内容、作业布置情况的原始记录及复核教师工作量的依据。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均应认真逐项填写。教学业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4.8 其他
   4.8.1 教师每年要撰写1至2篇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
   4.8.2 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
   4.8.3 任课教师要认真评定学生成绩,真实、准确地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4.8.4 学期结束要认真填写好学期业务卡,其内容包括授课情况、教学工作体会、奖惩等,系教学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教师进行考核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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