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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边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

日期: 2012/9/18 浏览: 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学海网

(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边境管理系情报教研室讲师,510663)
   【摘要】公安边防部队在维护沿边沿海、口岸安全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随着执法透明增加,公民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国理念深化,公安部提出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内容的“三大建设”体系,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本文结合实际浅谈对公安边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面对日益凸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公安部党委审时度势,提出了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三大建设,其中,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核心内容。边境管理区是“政治上的敏感地带、经济上的困难地带、治安上的复杂地带、环境上的恶劣地带”。边防部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是公安边防部队执法工作中适应时代发展的长远需要。
  
   一、公安边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依据不够完善。
   某种程度上说,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目前边防执法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效力偏低、内容滞后,部分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法规在适用上,与时代和形势发展不相适应,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边防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还存在着薄弱之处,个别执法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细致,实际应用执法技能不够灵活,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与目前执法工作需要还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任务的单一性、执法队伍的年轻化,以及勤务特点导致执法人员欠缺一些必要的执法技巧,执法经验不足。
   (三)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从监督方式上看,过程性监督机制还不够建全,执法监督过渡依赖审核把关、集中突击检查和行政复议审核处理等方式。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法制、督察、纪委、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从监督手段上看,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从责任追究上看,存在执行上力度不够,执法过错追究落实难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相对薄弱。
   随着公安边防执法任务的加重,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公安民警长期处于一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执法的风险也随之加大,部分官兵倦怠和厌战情绪比较突出,对队伍战斗力和执法效果的影响较大。由于受经费投入和硬件建设等因素限制,一些执勤装备设施还难以满足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一)强化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一是拓展学习渠道。一方面,组织进行法制培训,聘请地方专家授课;另一方面,分批组织官兵到地方公安机关跟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实践能力,探索建立公安民警与边防官兵的双向交流机制,共同学习提高。二是不断激发学习动力。完善警官个人执法档案,将警官执法工作的优劣与个人的利益挂钩,兑现奖惩,把评功授奖与执法办案质量挂钩,以此激发边防执法警官规范执法,促进边防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注重培养典型。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在民警队伍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进赶先进的帮扶活动,引领和促进公安边防部队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行为规范,逐步形成执法行为定式化
   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就是民警执法行为规范。必须认清“重实体、轻程序”的危害性,建立健全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执法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使各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程序规定,切实做到按程序执法、依程序办案。尤其是窗口服务的动作、语言应予以统一、规范。要继续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把取得执法资格,作为民警上岗执法的必备条件,以合格的执法主体保证过硬的执法质量。
   (三)强化执法保障,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利展开
   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优化执法保障,切实明确执法责任、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效果。切实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导,严格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的执法职权和责任。注重运用科技装备助推执法公正,本着“实用、实战、实效”的原则,在为一线民警配齐配全现场勘查器材、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录音笔、数字警员身份证书、移动查询终端等科技装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效,以此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正,维护民警权益。
   (四)构建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边防内部法制部门作为边防业务指导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之成为执法办案的“质检部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专家门诊”和依法监督的“廉政公署”。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好边防管辖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审查,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行政诉讼代理等日常工作。发挥法制、督察、纪检等部门的内部监督作用,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专项与全面相结合,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定期分析执法工作形势,不断拓宽监督管理范围,做到出现问题苗头有人报,出现不良行为及时抓,有效规范官兵执法行为。同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及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
   总之,公安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科学规划,稳步推进,边防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一定会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从而实现公安边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跨越!
  
   [参考文献]
   杨焕宁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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