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的若千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技工院校安全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现就做好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事关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个人及其家庭利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技工院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艰巨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工作无小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依托现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技工院校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技工院校安全工作,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人社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关心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項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解到责任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检查监督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技工院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安全漏洞,及时进行整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技工院校基础设施、在校生人数等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和不定时巡查,建立巡查整改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学校采取隈制招生等措施,切实保障技工院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
(四)做好消防安全。健全消防安全预警和凤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指导技工院校在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高发阶段,专題研判本校消防安全形势,推进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消防安全专项自查,针对火灾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高压低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字内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集中整改。
(五)做好校园食品和卫生安全管理。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健康委员会令45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职责,加强对食堂和外购食品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机制,严防食物中毒、投毒等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师生营养健康。要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改蓍宿舍通风条件,做好教室、实习实训场所卫生清理等工作确保校园整洁卫生。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各地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流感、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要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学校工作特点,狠抓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要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宣传平台等手段,加强传染病知识讲解和防疫知识宣传。要关心了解学生使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
(七)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制定完善相关应对处置预案,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凤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及时制止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要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和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
(八)预防校因意外伤害事件。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制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密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严格审批组织师生开展郊游等集体性外出活动,落实校内大型集会和师生自发活动的安保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防范群体性事件,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疏导劝阻,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暴力事件。
(九)加强实习实训场地安全管理。实习实训场所是开展一体化数学、指导学生实操的固定场所,机器设备种类多、体量大、安全隐患分布广,重大危险源和人员相对集中,安风险具有累加效应。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建立实习实训场地安全应急制度,对实习实训场所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理培训,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习实训场地,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三、强化安全教育,防范安全隐患
(十)将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体系,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因地制宜,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要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结合溺水、拥挤踩踏交通事故、消防事故、食物中毒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正确处置电信诈骗、学生欺凌等事件,要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逃生避险、自救互助能力。要进行实习实训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场地开展教学前,必须掌握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并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实训操作。
(十一)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时问节点,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主題活动。要通过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點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实习实训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可组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推动安全知入脑入心。
(十二)引导学生合理利用网络。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把网络文明、阿络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内容,教育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提高对网络黄賭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不良网络借贷等信息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学生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充分利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要了解掌握学生使用网络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学生沉迷游戏、不良网络借贷等问题,帮助和引导学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学生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宣扬赌博、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午问、课后等时段管理,规范学生使用手机。
(十三)加强学生身心健康,要指导技工院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方式,切实引导和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休育锻炼、确保每天2小时以上锻炼或户外活动,有效预防和减缓近视,提高免疫力和身体抗病能力,要关心学生消费心理
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管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建立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了解并及时处理涉及学生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设符合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按规定配备心理辅导教师,通过面对面咨询、心理咨询热线、络辅导服务等方式,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及时进行干预,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
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人社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各项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要先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完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协调机制。
(十五)規范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开展救助。发生重大事故,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处理,必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牵头处理,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主动协调、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学校要关心受伤害者,保障受伤害者及其护人、近亲属的知情权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
(十六)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以在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对存在安全事故纠纷的,要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廷不办。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家屬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聚众闹事等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学校保卫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合理措施维护教学秩序。
(十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要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学校要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通报事故信患;在处置预粢中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对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学校要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对于虚假报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依照法定程序迫究其侵权责任。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定期互通消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各地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需及时向我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