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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可以这样上

日期: 2010-1-19 2:06:49 浏览: 7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浙江省富阳市职业高级中学 刘永章

一、教学缘起
   《祝福》是鲁迅先生小说中的名篇,多少次,我都是按固定的模式来完成教学:介绍写作背景——理清文章思路——解读人物形象——归纳小说主题。这样上,知识点的落实,情节的把握,也许很到位,但学生的思维方式呆板,主体性、能动性都未能很好地凸显出来。自己讲起来费力,学生学起来被动,课堂气氛比较沉闷。
   一次,学生不经意的一句话启发了我,他说:“杀害祥林嫂的凶手应受到法律的审判。”我眼前猛然一亮,想不到高二的学生法律意识还蛮强的,心想,何不以此为突破口、举行一堂审判杀害祥林嫂凶手的法律课呢?
   二、教学准备
   说干就干,我决定在另外班来一次尝试,组织一堂模拟法庭的“审判”。为了顺利的“开庭审判”,上课前一天,我把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分成小组。一组:公诉团,为祥林嫂死亡提起公诉;二组:被告,与祥林嫂死亡相关的人;三组:被告辩护团;四组:陪审团。要求各组熟读课文,搜集证据,准备好相关材料。每人都得参与其中某一组,每组指定组长一名,负责人员的分工协作。
   教室模仿法庭来布置,公诉人、被告、辩护团、陪审团一一设置席位,黑板上写上“公审祥林嫂杀害案”,准备必要的道具等。
   三、教学过程
   开头,我便这样开场了:“一个勤劳、善良、热爱生活、四十左右的女人被谋害在大年三十的雪地里,今天我们来惩治凶手、为她伸冤,还她一个公道。她就是《祝福》中的祥林嫂!请‘工作人员’各就各位,祥林嫂案马上开庭了。”学生一听,全都兴奋起来,好奇心一下子提上来了。
   准备就绪,我便庄严的宣布:“祥林嫂杀害案,现在开庭!”
   “公诉团”群情激昂,纷纷为祥林嫂打抱不平:“祥林嫂的丈夫死后,她婆婆百般刁难,逼得她离家出走,犯了虐待罪;后非法用武力把她绑回家,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最后又把她卖到交通不便的贺家坳,犯了拐卖妇女罪。祥林嫂的悲剧由她而起,数罪并罚,祥林嫂的婆婆应判无期徒刑……”有理有据,但量刑似乎过重,“被告”及“陪审团”略有骚动。“卫老婆子助纣为虐、串通一气,不是主犯,也是帮凶……”“道貌岸然的鲁四老爷夫妇,先是鄙视祥林嫂,再是摧毁其精神防线,死后辱骂其为‘谬种’,他们才是杀害祥林嫂的主凶……”“公诉团”纷纷举出文中的事例,结合自己的理解进行“控诉”,为祥林嫂鸣冤喊屈。
   “辩护团”也不甘示弱,“主辩律师”朗声说道:“卖掉祥林嫂,她婆婆确是有罪,但不能怨她,是族人和家庭条件所逼。她一个妇道人家,养家糊口确实不易,大儿子结婚、生病花了不少钱,小儿子又要定亲,卖祥林嫂是情非得已;再说让她年纪轻轻守寡,对她也是不仁道的,不如让她找个男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再怎么说,我们当事人的初衷都是为祥林嫂着想呀,何罪之有?”“如此说来,她婆婆不但无罪,还有恩于她啰!”我故意挑起“战火”。“陪审团”和“公诉组”一下子站起四个人,有两个还“气”得满脸通红,话也有些语无伦次。我只好示意大家安静,叫他们一个主驳,另三个补充。全班这才静下来,静听他们申述:从祥林嫂出逃、到偷偷地被绑回家,再被强迫卖到偏僻的贺家坳,最后义正词严地指出:“她婆婆无情地剥夺了祥林嫂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是封建礼教的夫权作祟……”
   话音未落,“被告组”的“鲁四老爷”迫不及待地为自己分辨:“冤枉啊!冤枉!我怎么会有罪呢?祥林嫂初来鲁镇,我收留她,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再来鲁镇,我不计前嫌,供吃管住,工钱照付,最多是皱皱眉头(我承认,这是我的很不好的习惯。这里说声对不起。)至于不让她弄祭祀的物品,那是我夫人的意思,只是怕她亵渎了祖先。我一个书香礼仪之家,这种顾忌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在座各位的话,我想,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亦庄亦谐,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起来。冠冕堂皇的几句话,把自己扮成了救苦救难的救世主,但有理有据,说得滴水不漏。当时,我们就让他给唬住了,还情不自禁地为“鲁四老爷”鼓起了掌。事后一琢磨,他避实就虚、刁难耍滑的技巧颇得港台一些电视剧中受审阔少及其律师的真传。但这个学生的语言概括能力、表达能力发挥得如此酣畅,令我暗暗称奇。
   也许没有料到“鲁四老爷”有这么一手,“法庭”出现冷场。我有些紧张,担心“审”不下去,眼睛同学生们一样看着“公诉团”和“陪审团”。还好,一分钟不到,“公诉团”团长数学课代表凌杰豁的站起,我和同学们才松了一口气。只听他唇枪舌箭地进行反击:“初来鲁镇,你不知底细,并且祥林嫂吃苦耐劳,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毫无怨言,你看中的是她廉价的劳动力;再来鲁镇,是你家找不到合适的女工,你们趁火打劫,压低工钱,贪图便宜。祥林嫂夫死子亡,不仅得不到你的同情,还给她致命一击,捐了门槛,还不放过她。害得她精神崩溃,沦为乞丐,最后死在大年三十的雪地里,竟不发一点慈悲,你于心何忍?”“对,你的善,是一种伪善,是在对己有益无害的前提下的一种廉价的施舍,骨子里完完全全是个冷酷残忍、吃人不见血的封建卫道士!”口齿伶俐的吴瑶瑶及时反应过来,一针见血地进行了反击。真的很感谢他们,我差点叫出声来。我带头给他们报以长时间热烈的掌声,算是感激和褒奖。
   “还有那个吃斋信佛的柳妈,理应积善行德,可她全然不顾阶级姐妹的情感,充当封建神权的帮凶,把祥林嫂所有的梦想打碎,最终把她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可谓毒矣!当以绞刑处之……”他们全线反击了。
   几轮下来,全班同学都沉浸在模拟法庭之中,他们不放过小说中的任何一点证据,运用所学法律,进行了一场辩护与反辩护、“起诉”与“申诉”、“正义”与“邪恶”的大较量。在合作中学习、探讨,同学们思维敏捷,发言踊跃,掌声如潮,课堂气氛非常活跃。大家情绪完全被感染了,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当“法官”正要宣判的时候,爱思考的小山一声断喝:“且慢!害死祥林嫂的凶手除了鲁四老爷夫妇、她婆婆、堂伯、柳妈、卫老婆子等一干人外,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文中的‘我’也是凶手之一……”
   一石击起千层浪。他的话未完,刚刚有些平静的教室一下子又炸开了锅,怀疑者有之,惊奇者有之,大家又交头接耳起来。我不发一言,微笑着对小山点了点头。俨然律师的小山一板一眼地说:“作为知识分子,理应给祥林嫂解除封建迷信的束缚,冷漠厌恶的态度、模棱两可的回答,让那眼神间或一轮的祥林嫂最终万念俱灰,活下去的勇气也丧失殆尽,宛如在致命伤上再撒一把盐,加速了她的死亡。这个时候,面对垂死的她,为何不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她一个美丽的谎言呢?就是要她死,也应该让她愉快幸福地死去呀!所以,我认为,文中的‘我’对祥林嫂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一说,教室里又争论一团,论辩再掀高潮……
   争论之后,有同学提到了祥林嫂身边其他人的态度,先是同情,继而鄙视,最后纯粹是找谈资、嘲笑。这其中的变化反映了深刻的社会背景,他们毫无疑问地充当了封建势力的帮凶。
   还有人发现,祥林嫂连名字、姓氏都没有留下,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妇女地位的低下,连姓名都没有,更遑论肖像权、人身权了。
   争到最后,平时喜欢钻牛角尖的小凯突然冒出一句:“我觉得,杀害祥林嫂的凶手就是她自己!”“法庭”上下顿时一片哗然。说实在的,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到。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集焦在小凯身上,他抓了抓后脑勺,小心翼翼地说:“祥林嫂的性格害了她自己,全文中只有被卖到贺家坳结婚时一处反抗,之前之后都看不出来,斗争缺乏持久性;特别是轻信柳妈的一派胡言,不加分析,稀里糊涂地把自己的辛苦钱浪费了,并最终精神崩溃而失业而走向绝路,可谓愚蠢至极!如果,她安心在鲁家做,不要我动祭祖的物品,我就不动,落得清闲一点有何不好?不是生活过不下去,何苦去招惹鲁家夫妇呢?”
   没等他说完,整个“法庭”又风云再现,同意的,反对的,一时进入自由大辩论……
   看看辩论差不多,我便及时“宣判”,明确:是万恶的封建礼教吃掉了祥林嫂,只有推翻封建社会压在广大妇女身上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千千万万的祥林嫂才会获得幸福。
   四、教学反馈
   通过课前的预习,一节课的“审判”激烈紧凑,又趣味盎然,极大地激活了学生思维,抓住了文章的重点,突破了难点。在讲人物形象性格之时,附带把其他的内容如写作背景、场景描写都带出来了。学生获得的知识,远远超出了文本的内容,同时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新的突破。
   课后,学生反映说,他们很喜欢这种上课方式。在轻松激烈的争论中交流感悟,升华认识,开阔眼界,较好地发挥出个人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也能很好地培养合作互动的团队精神。
  
   教学点评:《祝福》原来完全可以这样上!这种上法,也许淡化了教师的主导地位,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主人的主体性无疑大大加强了。在新课改下,教学不必拘泥于一字一句的讲解,而要灵活地取舍材料,这样使整个教学不只是死板呆滞的呈现,而是灵动飞扬地发掘。整堂课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打破了一言堂、满堂灌的老套,让学生多动脑、多动手、多动口,在自主、探究、合作中获得成功的体验,使一直以来较为沉闷的职高语文课堂生动起来,这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与此同时,在这样活泼的课堂中,学生对文本的解读更全面、更深入,教学目标的落实效果更突出。当然,如果能在教学的最后环节中加上“庭上小结”(目的在小结人物性格、揭示小说主题等,可由教师小结,也可学生小结),整堂课就会更理想。 (沈波,浙江省富阳市教研室语文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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