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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德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两大法宝——学习《江泽民文选》对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再认识

日期: 2014/4/3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郭艳龙 王长青

摘要:在我国社会发展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促进和谐社会建成的重要性应成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师的共识,通过了解中共中央在法治、德治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可以促进德育课教师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
   关键词:道德 法律 中职学生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历来为马克思主义者所熟知。在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却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理顺、理清的。高瞻远瞩,立足于本国社会现实,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理论创新,使理论更本土化,以引领国人奔赴美好未来——这正是学习《江泽民文选》的要义所在。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是《江泽民文选》中关于上层建筑领域的两大部分:法治与德治以及两者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问题。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前后,曾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黄金时期。“文化大革命”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任务,实际上初步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法制建设。1996年2月,江泽民在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发表《坚持依法治国》的讲话,提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党中央首次正式明确宣告实行法治。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定为邓小平理论的组成部分。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立法工作、依法执政、司法能力等工作均明显提升,并顺利完成4个五年普法计划,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同时,党中央加大了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
   二、以德治国,为民族复兴铸造精神支柱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对法治的重要性看得比较清楚,而对德治的重要性却认识得不够,甚至忽视了德治的作用,结果法治也没能收到预期的效果。鉴于此,江泽民同志指出:“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一重要论述,是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德治国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把道德建设提升到了治国的高度,对于我们自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宣传社会主义道德,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同时也强调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紧密结合以德治国,为我们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提供了根本指针。
   同年,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又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道德建设进行更系统全面的论述,提出道德建设的三大原则: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三大领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2001年9月,中共中央隆重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表明道德建设从精神文明建设中独立出来,成为党和国家的又一治国方略。《纲要》颁发后,在全国掀起了以多种形式学习《纲要》的热潮,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中职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面世了。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公民道德建设要从娃娃抓起。江泽民同志指出:“希望全国的少先队员们向赖宁学习,向先进看齐,树立革命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学好文化科学知识,锻炼强健体魄,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二000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泽民同志给东关中心小学吴霜同学回信中说:“希望你们好好学习,掌握文化知识,养成良好品德,锻炼健康体魄,树立远大理想,努力使自己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将来为祖国繁荣、人民幸福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江泽民同志还特别强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在《宣传思想战线的主要任务》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提出: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一文中,江泽民同志重温了毛泽东同志要求共产党员学习白求恩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些都鲜明地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党”的重要思想及其关键性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两大法宝:法治、德治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他同时阐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基础在于物质文明,为经济建设、物质文明保驾护航的法宝除了依法治国,还有以德治国。在学习《江泽民文选》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江泽民同志关于法治和德治的思想并没有被独立开来,而是如影随形,紧紧相连的。
   法律的力量来自国家机器的强制性,表面上看,主要是他律。实际上法律的强制性所具有的震慑作用也能实现国家公民的自律。实现法治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实现依宪治国首先强调依法行政。所以,作为治国方略,依法治国重点在惩治于已然,着重于自上而下的他律与自律,治标亦治本。
   道德的力量主要来自内心的自我约束,是自律。但道德通过社会舆论起作用时也存在他律。同样作为治国方略,德治防患于未然,着重于自下而上的自律与他律,起固本培源的作用。
   诚然,当今西方国家的法治化程度常令国人自叹不如,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需要努力的方向。同时我们也在痛批封建“人治”的落后性与腐朽性。但封建“人治”与封建“德治”合而为一,并驾齐驱,这种模式根深蒂固的影响,在我国短期内决不可能一扫而空,忽视这样的国情,法治难以实现预想目的,获得高速进展。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人们的道德面貌、道德思想和道德素质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必须选取东方中华文明的精髓,吸取西方现代文明的成功经验,有精神保障、政治支撑,这两大法宝缺一不可,才能真正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德育课教师只有明晰以上观点,才能明了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理解教材编写意图,从而忠实德育大纲,在通读《职业道德与法律》后,根据学生状况,正确确定教学安排,选择更适当的教学策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江泽民文选》
   2、人民出版社《邓小平文选》
   3、胡业生《道德与法律的嬗变》
   4、李德顺《法治与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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