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消费者,英文名为consumer。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是以个人的目的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也就是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所具有的权利,即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也可有权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我国的消费者有哪些合法权益需要受到法律保护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二)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消费者需要对商品和服务作必要的了解,他们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使用方法说明书、 售后服务,以及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四)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五)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
(六)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在我国,目前消费者社会团体主要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依法成立的各级消费者协会,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也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
(八)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简称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指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 其权利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九)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消费者监督具体表现为: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颁布以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规范市场经济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将会被置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