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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教司司长解读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计划

日期: 2006-10-21 11:00:42 浏览: 274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解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 张尧学
60多万在校生受益
我国现有高等职业院校1100多所,但绝大多数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不高,机制改革有待突破。为此,“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高职院校建设,这是中央财政对高职教育的首次巨额投入。这20亿元将主要投入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让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
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
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使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提升师资力量。
计划的实施从2006年持续到2010年,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今年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到2010年全面完成建设计划。
入选须具备6个条件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着重打造品牌,其举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提高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形成500个重点建设专业群;四是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五是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强化就业能力培养,构建专业认证体系。
入选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具备以下6个条件: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领导能力领先,办学理念先进;综合水平领先,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专业建设领先,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社会服务领先,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民办高职也能成示范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先在省内进行选拔、推荐,再由有关部门组织答辩、评审。
这100所左右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选择没有限制,无论是民办高职院校还是公办高职院校,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入选。也就是说,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高职院校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逐年考核不搞终身制
中央财政对入选的国家高职示范院校实行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也就是说,示范高职不搞终身制。
另外,教育部也鼓励各地进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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