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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4/5/24 浏览: 4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中共泰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各市(区)委、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泰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6日
  
   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苏群组发〔2014〕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原因,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坚持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着力解决活动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近期能整改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二、方法步骤
   (一)紧紧聚焦“四风”认真查摆问题
   1.对照“三严三实”,普遍开展“六查”。按照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的要求,继续抓好学习教育,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以及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普遍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通过“六查”,将“三严三实”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行为准则。
   2.针对不同类型,突出重点问题查摆。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摆: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注水数据”;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当“太平官”、“逍遥官”;拍脑袋决策,一任领导一套思路;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市及市(区)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重点查摆: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中梗阻”,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查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权力寻租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摆: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部“走读”,不关心群众冷暖,身在基层不接地气;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与民争利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重点查摆:党组织软弱无力,凝聚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疏远群众,“不入户”;法制意识淡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3.运用多种形式,真正从严从实查摆突出问题。一是党员干部自我对照、自我查摆。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履行职责和运用权力情况,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一把手”要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主动认领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二是领导班子集中查摆、相互查摆。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各类意见进行“会诊”,一条一条对照分析、一项一项议深议透。注意从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中分析“四风”问题,从信访积案中查摆作风问题,从基层暴露出的问题中反思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从个人日常工作生活小节中查找自身问题。“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其他班子成员及时进行点名提醒,相互查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的问题,要形成专门材料,报督导组和活动办审阅。三是上下联动、帮助查摆问题。充分运用“省级机关看市县”活动中征求到的各类意见建议,找准“四风”问题。继续深化“四听四问”,组织党员干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特别要注意从有政策水平、有不同意见的群众中听取意见。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部门作风活动,进一步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四是督导组通报反馈、谈话提醒。督导组要根据从各种途径、各个方面掌握了解的问题,尤其是通过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等渠道反映的“四风”问题,专门形成通报反馈材料,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由督导组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集中通报;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突出问题,由督导组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由督导组或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市管领导班子通报材料、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反馈材料,在通报反馈前统一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区)委领导班子的通报反馈材料,需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并报省委活动办备案。市级机关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通报反馈材料,需报送市委督导组审阅,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4.抓住四种重点对象,进行重点谈话提醒。认真落实“四个重点谈”的要求,对动员大会民主评议结果比较差的,对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对不愿意查摆问题、查摆问题不深刻的,对大局观念淡薄、闹不团结的党员领导干部,督导组要进行重点谈话提醒,也可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动员大会民主评议结果比较差的领导班子,由督导组进行集体谈话提醒。重点谈话提醒材料在通报反馈前统一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并由办公室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1.谈心谈话要求。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坚持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互相帮助、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谈心谈话情况要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清,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谈心谈话内容。要聚焦“四风”,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谈,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对拟在会上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要严肃认真,切实防止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变成聊天寒暄。
   3.谈心谈话范围。坚持“四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分别与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与同级所有领导班子成员谈。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市、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单位所有中层正职谈。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站所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谈。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
   4.谈心谈话方式。在谈话流程上,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主动约谈、自己先谈。在相互谈话时,首先主动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接着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再互相交换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最后一起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在“一对一”谈话的基础上,也可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进一步沟通交流,谈不出问题的要反复谈,真正谈开谈透。
   (三)严肃对照检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对照检查的要求。要紧紧围绕反对“四风”,深入查摆剖析“四风”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勇于自我查摆剖析,坚持“四个摆进去”,班子查摆的问题把个人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把上级摆进去、单位部门查摆的问题把分管领导摆进去、社会面上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对号入座,敢于担责。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主动认账、逐一检查,不上推下卸,不转移目标;对一些不够准确甚至与事实不符的,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对象。市及市(区)领导班子、市及市(区)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市及市(区)机关部门中层正职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党员大学生村官,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结合实际、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3.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及形成。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得准,一般包括五个方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及谈心谈话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一、二两个方面可用一段作简要表述,重点是后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四风”突出问题逐一检查,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原因分析”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改进措施”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杜绝工作人员代写,尤其要防止从网上拼拼凑凑、从第一批活动单位照抄照搬,不能写成工作总结,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
   4.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及形成。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参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确定,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进行查摆剖析。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根据规定,市、市(区)党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征求同级党委全委会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村、社区党组织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向群众公示。
   5.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在市(区)层面,按以下规定审核把关。一是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市(区)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班子和党政正职,以及其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其中,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本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市(区)委督导组要对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班子和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前把好关。二是市委督导组审核。市(区)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街道、园区)党委班子和党政正职,以及其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督导组审核。三是上级审核。市(区)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班子和党政正职,以及其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市委督导组同意后,由市(区)委统一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园区)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市(区)党委班子和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审核。领导干部联系点单位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所联系的领导干部审阅。
   在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层面,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按以下规定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审核本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市委督导组要审核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并统一报市委活动办审核,其中,市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市分管领导审核。
   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正职的党员大学生村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没有真正触动思想灵魂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范围。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及市(区)领导班子、市及市(区)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
   2.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序安排。从6月上旬开始,市、县、乡逐级召开,间隔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在市级层面,市委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分别召开。在市(区)层面,省委常委联系的靖江市先行召开,其他市(区)相继召开。市及市(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有领导联系点的先行召开。
   3.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市及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天半,其他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成员发言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要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4.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各地各部门均要制定具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前的准备、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出席人员等内容,经督导组审阅后,同时报纪检和组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体现整风精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工作不充分、班子成员之间谈话没有全覆盖、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不能开会。
   5.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开法。在召开程序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首先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着班子成员逐一发言。最后,由督导组和所联系的领导分别进行点评。在发言的步骤上,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问题和整改建议;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既不当老好人,又不搞无原则纷争,真正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所联系的领导要与联系点党政正职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6.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开法。所有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党组织要首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加强具体指导。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基层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和指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按照《从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细则(试行)》(泰组发〔2013〕17号)执行。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8.通报并评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要召开情况通报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并作情况通报。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并请参会人员审阅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印发给参会人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必须认真修改完善,并经督导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在通报会前发放给参会人员,会后收回。
   在通报和审阅的同时,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主要内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的评价。评议表在会前与对照检查材料一同发放,会后由督导组现场收回汇总。
   9.督导组反馈评议情况。督导组将民主评议结果梳理汇总后,及时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好”和“较好”累计得票率低于80%,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督导组综合评估提出,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要重新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好”和“较好”累计得票率低于80%,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督导组综合评估提出,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重新对照检查。有关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通报会参会人员范围内再次通报。
   10.上报专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按程序报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报上一级党组织。
   三、着力抓好边查边改
   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对查摆剖析出的“四风”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领导班子要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继续认真研究确定即知即改重点事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建章立制重点项目,及时制定一批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规定。始终坚持开门抓整改,即知即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严抓正风肃纪,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接受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的意见》(泰群组发〔2014〕6号),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把手”工作手册》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不当“甩手掌柜”。
   (一)强化带头示范。带头以开阔的胸襟,虚心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带头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对照检查,深刻查摆个人问题,牵头查摆并认领班子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尤其对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
   (二)强化指导把关。坚持从严要求,对征求意见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查摆问题不到位的,要严肃指出、责令改正。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明确意见,及时督促提醒。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情况通报会,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全程出席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持督导组充分发挥作用。
   (三)强化工作推进。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研究部署。动态掌握、客观评价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下级“一把手”专项述职或工作推进会提出要求。对没有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行对照检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及时约谈“一把手”,督促整改。
   五、从严从实开展督导
   督导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的不放过,查找问题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过,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领导责任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放过。
   (一)严格督导查找问题。认真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对听取意见不充分、不聚焦、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的,要督促重新听取意见;对不愿意找问题、找不准问题、不触及实质问题的,要严肃指出,责令改正。
   (二)严格督导谈心谈话。重点看是否做到“四必谈”、是否解开疙瘩、是否形成共识,对没谈的要督促抓紧谈,对应付差事、做做样子的要督促重新谈,对没谈开谈透的要督促深入谈。
   (三)严格督导自我剖析。认真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严肃指出并明确提出修改意见,问题严重的,要督促限时重新撰写。
   (四)严格督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审阅把关工作方案,做到“五个不开”:主要负责同志不重视的、征求意见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没找准的、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不能开会。会上要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把关。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疼不痒、走神散光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无原则纷争、场面失控的,要立即加以处置。会议结束时,要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并提要求。会后,要督促召开通报会,审阅通报材料,并督促搞好民主评议。
   六、加强指导推动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在抓好自身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指导推动联系点开展活动为标杆,蹲点指导、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强化分析研判,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和解决对策。要强化分级分类指导,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提出具体意见和操作办法,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安排力量帮助做好工作。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压茬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四风”典型案例,做好理论研讨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防止抢时间、赶进度,确保每项工作都扎实有效推进到位。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保持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用推进改革发展的成效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督导组和上一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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