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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能转变的研究

日期: 2010-6-2 8:38:33 浏览: 7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我国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能转变的研究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有了极大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对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也日趋迫切.
   关键词:市场经济 职能转变 宏观调控
   正文:
   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了以往计划经济独霸中国的局面。这在世界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要从实行了40多年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更是独一无二的。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已成为一个联系更为紧密,结构更为复杂的大系统。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平抑涨落,不仅付出的经济代价越来越大,而且影响到社会秩序和人类的价值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方从内部进行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国家配置资源的两种。因此,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求有健全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尤为重要。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我国政府经济调控模式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解决它将对“什么”发挥作用,即经济调控的对象,而对象的确定则取决于经济调控主体——政府的经济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由计划经济时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并重的调控转变为对以宏观经济为主兼顾微观经济的调控。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是否调控微观经济,大家众说不一。有些人认为,政府应只管宏观,不管微观,宏观管住,微观放开,担心政府介入微观经济又会重新导致过去那种管得过死的局面,影响市场经济的进程。应该说,这种担心是明智的,但把政府宏观和微观经济职能截然分开,未免武断。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追赶阶段”,加之,我国的市场经济基础也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因此,不可能只靠市场的自发作用来完成如资本积累、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事项,一定既要发挥政府宏观大政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导,又要发挥政府微观资源配置的优势,克服市场缺欠。可以说,政府对微观经济适当的调控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政府经济调控行为的转变
   所谓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就是经济调控主体——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强制性行为,即政府依靠法定的强制力量实现其经济职能的行为,如行政命令等;二是奖酬性行为,即政府通过给予各种经济主体(公司、企业)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使其自觉接受政府的调控,进而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产业政策和部分财政及金融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不是靠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是政策本身所含有的经济利益,经济主体为了得到经济利益而自觉贯彻执行政府的这些政策,即接受奖酬性行为;三是舆论性行为,即政府通过舆论宣传作用把其意图施加于经济主体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的各种精神奖励等。这些精神奖励(舆论性行为)只是一种荣誉的称谓同样不具有强制性,它们的实施同样靠经济主体的自觉接受。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计划经济时期单一性的强制性行为向以奖酬性行为和舆论性行为为主兼顾强制性行为的转变。
   三、政府经济调控关系的转变
   所谓政府经济调控关系就是指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关系一经形成便具有长期稳定性。经济调控关系和经济调控行为的关系是二者互为 前提,经济调控行为必然导致一定的经济调控关系;稳定的经济调控关系又产生相应的经济调控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采取行政命令等强制行为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则采取以奖酬性行为和舆论性行为为主,强制性行为为辅来实现其经济职能。因此,政府经济调控关系相应也发生了明显转变:即由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向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转变。
   众所周知,这次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的经济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各国的经济出现衰退现象,大量公司工厂倒闭,随之而来的是大量工人失业。但是世界各国都立即采取了积极措施来调节经济,确保经济稳定发展。
   10月份以来,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形势变化很快。不利的影响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从东部向中西部扩展,稳定经济增长成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与时间赛跑,与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赛跑。中央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迅速出手,坚决有力。
   9日向社会公布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包括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重大调整。 按照惯例,像这样重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调整,都是在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公布。然而,形势发展变化很快,中央关于保经济增长的一揽子措施必须尽快公布实施。这种打破常规的做法意味深长。正如外界的评论,就是要“争分夺秒,不贻误时机”。
   除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外,我国当前还存在着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亟待升级、低水平建设容易反弹等问题。如果只顾眼前增加投资刺激经济,容易扩大已有问题,给今后发展埋下新的隐患。而这次出台的政策,选准了着力点,强调扩大投资与优化结构并重,把解决眼前问题和有利于长远发展结合了起来。
   我国市场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弱点”,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突出表现在各种市场主体为了自身利益盲目投资,盲目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再生产的各种比例关系,使国民经济不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其结果必然是使市场经济运行呈现无序现象,社会生产力停滞发展,不利于现代化建设。为此,要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克服市场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弱点”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学习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二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加强我国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三是要加强计划性、运用税收、信贷和利率等经济手段,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各项经济活动,实现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防止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盲目性和波动性;四是要确定合理合法的投资结构体系,根据市场规律要求,合理分配各社会生产部门间的投资比重,使市场经济运行有序发展;五是要建立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联络各独立的要素市场,使社会资源的配置趋向合理化,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这样,市场“弱点”才能得到有效抑制。
   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防止市场经济中的“权力经济”干扰,使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要与市场活动得到保护。
   从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的实践看,“权力经济”主要表现为:一是有许多地方企业政企不分,下属企业的“婆婆”多管得过严甚至有的利用行业管理权力,垄断企业供销过程,影响了企业自主经营和发展。二是有些地区或部门搞不正当竞争,搞地方主义,保护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利益,实行地区经济封锁,使各企业间不能相互协作,不能搞横向经济联合。三是有些地方股市交易发行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联合串通操纵,大搞内幕交易,严重干扰了市场金融秩序的稳定。由此可见,这种“权力经济”的表现,使政府权力过多地介入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影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首先,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定政府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其次,要制订政企分开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规定各级政府只能间接管理企业,对市场活动进行辅助性服务,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不许搞各种形式的垄断经营,不许向企业搞各种形式的摊派,不许发布与市场规则相违背的指令。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最后,加快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企业平等”的原则。明确企业权责关系,切实保证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众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国家计划的调节功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能逐步消除“市场弱点”对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权力经济”对市场经济的干扰,“拜金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法律滞后”对市场规则破坏,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蒸蒸日上,迅猛发展。
   参考文献:《大地》 (2001年第十期)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角色——从国际经验看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
   《行政管理学概论》
   《权力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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