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儿童弱视治疗的现状
毕 业 论 文
2006级5班35号
儿童弱视治疗的现状
汪 超 2006级5班35号
指导教师:寇全利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眼科 主任医师)
摘要:目的:探讨儿童弱视治疗情况,治疗大体分为两大类:一是提高视力,二是恢复双眼视功能。弱视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8。其实弱视并不少见,它已成为严重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一类眼疾,它直接影响双眼单视的功能。国外报告在普遍人群中,弱视的发生率2~2.5%,而我国弱视发病率约占2~4%,据统计,我国3亿儿童中,大约有1000多万存在弱视,弱视是一种常见的多发病。由于知晓率低,大约89%的弱视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从而造成终身视力残障。经过对长时间弱视治疗情况的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常用的有效的治疗方法,但治疗弱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要求家长、患儿及幼教人员有足够的信心、耐心,持之以恒。最终目的不仅是弱视眼视力的提高,而是建立双眼视功能。
关键词:儿童; 弱视; 治疗;耐心;双眼视
正常儿童的视力发育是随着儿童的成长逐步完善的。我国儿童不同年龄正常视力是:2岁为0.5至0.6;3岁为0.9;4岁为0.9至1.0;5岁和5岁以上为1.0或1.0以上。一般儿童视力发育在6-8岁趋于稳定。儿童弱视除视力不好外,眼睛外观没有任何变化,所以常被家长忽视,容易耽搁治疗。所以了解儿童视力发育的情况是治疗弱视第一步。弱视形成原因是由于先天性或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和/或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象与模糊物象之间发生竞争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矫正视力低于0.8。弱视可由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形觉剥夺和先天性眼球震颤等引起,屈光不正性弱视所占比例最高,它和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在儿童期最具有治疗价值,换言之,如果在儿童期发现越早,这三种弱视都可得到满意的治疗,而一旦过了学龄期,则将失去使视力恢复正常的治疗时机。
对于弱视首先要挺高视力,有以下常用的治疗方法:
(1)配镜:对12周岁以下的儿童,要用1%阿托品充分散瞳后再验光,配戴眼镜的目的是使视网膜上得到清晰的图像,给视觉功能发育一种良好的刺激,为提高视力创造基础。
(2)遮盖疗法:遮盖疗法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弱视治疗方法
①单眼严格遮盖法:适用于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患儿。这类患儿往往一眼视力较好,而另一眼因抑制较深,视力较差。方法为:用黑布眼罩严密遮盖视力比较好的眼,强迫弱视眼看东西,使其受到刺激锻炼,逐渐消除抑制,使视力提高,对于3岁以下的弱视患儿,可连续遮盖3天后,放开1天。3岁以上患儿可连续遮盖3--5天,放开1天。在治疗过程中,应当检查弱视眼视力变化情况,每半月复查一次视力,同时要注意健眼视力,防止发生因遮盖而引起的视力减退。
②双眼交替遮盖法:适用于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单眼斜视性弱视。如果弱视双眼视力相等,可采用双眼等量交替遮盖,左右眼分别遮盖3天;如果双眼视力有差异,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4:l或5:1的方法,即遮盖视力较好的眼4天,然后改遮盖视力较差的眼1天,使视力差的眼睛更多地看东西得以锻炼,促使视力提高快些,以求达到双眼视力平衡上升的目的。
(3)压抑疗法:适用于一些年龄偏大且不愿遮盖的患儿,通过散瞳和配戴眼镜,达到保证弱视眼看物体比视力好的一侧眼睛更清楚的效果,促进弱视眼视力提高。
(4)功能训练:视力发育的关键在于应用,精细目力训练对于弱视眼就是一种好的应用,也是一种特别的锻炼,有利于视觉发育和提高视力。家长可以根据患儿年龄、视力情况,选择如描画、穿珠子、剪纸、绣花、穿针等不同方式加以训练。必须使用弱视眼。
(5)弱视治疗仪治疗:采用弱视治疗仪治疗可缩短病程,特别适用于一些中度和深度弱视患儿,临床上一般常用红光闪烁仪、视觉生理刺激仪等。
(6)综合疗法:由于各种治疗方法机理不尽相同,所以综合疗法比单一疗法优越。一眼弱视患儿,首先常规遮盖健眼,给弱视眼睛更多的注视锻炼,配合精细目力训练、脉冲红光刺激等。有偏心注视的弱视可选择后像法等,经数月治疗后如果弱视眼视力提高,可去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注意将家庭训练和医院训练有机结合起来。由于弱视训练必须每天进行,不宜间断,因此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每个患儿的每次训练都在医院进行,适当在家中进行训练是必须的,也是治疗效果的重要保证。一般在新训练的初始阶段,到医院直接在医生或视光师的指导下进行,待孩子对训练目的和方法比较理解后,可将训练转移到家中继续进行。
绝大部分弱视经过治疗是可以治愈的,不仅视力可以达到正常,而且可以部分或全部恢复双眼视功能建立立体视觉。大多数儿童在治疗一个月内即有非常明显的疗效,部分儿童仅需半个月,疗程长的一般是3-4个月即可达到最佳视力。弱视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效果越好。研究表明:3-7岁为最佳治疗时期,80-90%皆可治疗;7-10岁尚可治疗;10-12岁不易治疗;12岁以后治疗效果微乎其微;成年以后再治疗,无效。治疗弱视年龄越小越好,弱视的儿童如不及早地发现和治疗,都将会导致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严重影响其视功能,终生低视力。 由此可见,早期治疗对弱视儿童是多么重要,错过了黄金期,将会给孩子带来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另外一点,有些儿童的弱视经治疗后,视力恢复到正常,很多家长认为从此可以不用治疗,这是错误的。弱视治愈后,一般需要一到两年的随访期,随访期内,患者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一旦发现视力减退,可使用原先的训练方式继续训练。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疾病,治疗过程是缓慢的,视力提高也是逐步的。治疗弱视的过程短则半年,长者达到2-3年,。无论是家长还是患儿都应该有充分的耐心和信心。在这期间父母和医生要密切配合,定期(一般是1—3个月)随访。
弱视治疗的最终目的不是弱视眼视力的提高,而是建立双眼视功能。使弱视眼视力恢复正常,仅是治疗的第一步,以后还要训练双眼单视,融合,及立体视功能,如不作进一步训练,原来取得的正常视力也将是不稳固的。没有建立起双眼视功能的患者,很难保证弱视眼视力提高后不发生减退。因此在弱视眼视力提高到与优势眼视力相差不超过2行时,应及时进行双眼视功能的训练。
参考文献:
褚仁远.瞿小妹.弱视.眼病学
惠延年.眼科学
刘家琦.弱视与立体视.中华眼科杂志
孟祥成.高效曼.中国实用眼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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