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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 乱治 法治

日期: 2009-8-8 0:14:35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
   中国政治史,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的教育目标,“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教后对中国政治史的特点感悟如下:古代人治、近代乱治、现代法治。
   关键词:人治 乱治  法治
   中国政治史,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的教育目标,“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为此所选择的中国史内容中有三个专题:《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以及《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如何让学生更快捷的理解并掌握,我反复思考,突发有感,归纳中国政治史的特点如下:古代人治、近代乱治、现代法治。
   一、人治------中国古代史
   人治,通俗的说,是指按少数人意志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方式。它与法治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人高于法,权大于法,缺乏民主内涵。
   秦朝以来,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逐渐形成了天下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紧密结合的基本特点。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慨然写道: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何谓秦政?就是君主专制统治。
   中国古代儒家的德治与法家的法制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德治"笃信"为政在人,"重在人之"德"上,其本质是人治。法家"法治",名为法治但仅限于"君下法治",法对民不对君,君主脱离在法治范围之外, 法家是典型的君主集权专制论者和暴力主义者, 实质上是一种更为极端的人治。
   秦始皇超越任何“法”,“独断”一切,自无法制可言。秦以后的朝代,吸取了秦亡于酷法的教训,从汉朝采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之后,人治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主要地位。人治的具体表现在:一法律出自皇权,法律维护皇权。二司法隶属于行政,没有独立的审判权。三贵族官僚地主在法律之上享有特权,“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四以思想、言词、文字论罪等。清朝雍正时,大兴文字狱。
   但不可否认,中国封建社会的少许法制成分还是发挥了一些作用。如制度和法律逐渐周到完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存天理,灭人欲”、“法者天下之理”,这些言论被视为限制君权的理论武器。前提是法制必须在人治占主导的大环境下发展与生存,这种法制显然是脆弱的。当然,中国古代五千年文明的发展历史不但形成了系统的政治意识文明,而且创造了许多带有科学性、民主性和进步性的制度性政治文明。这些制度性政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专制制度带来的危害和弊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保持了政治清明和社会安定,为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化繁荣创造了条件。但总体上中国古代政治毫无疑问的是人治。
   二、乱治-----中国近代史
   从1840年,列强打开了清帝国紧闭的大门,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列强通过对中国进行的侵略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在华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化等方面的许多特权,把持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操纵着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160年来,中国屡经变革,愈挫愈勇。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社会主义,凡是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几乎无不试验过,中国近代成为一个世界多种政治体制的实验田-----乱治。
   近代中国人的治国探索。在19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初期,先进的中国人在西方学习、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上经过了:"睁眼看世界"——林则徐在广州设立译馆.编译了《各国律例》和《四洲志》;魏源撰写的《海国图志》,阐述了"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对开阔人们的眼界.。"走出国门看世界"——在大平天国运动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双重打击下,统治集团为挽救统治,进行了一场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洋务运动.。清政府派官吏常驻外国,并派遣留学生.。"仿洋改制看世界"——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马关之辱和瓜分狂潮.使中国人普遍产生了亡国灭种的危机感和耻辱感。维新派大力宣传学习西方.兴民权,实行君主立宪.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改良失败不能救国。
   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以三民主义为纲领,以武装斗争为手段,领导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由于自身的软弱性与妥协性,并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况。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在20世纪初掀起“科学与民主”的新文化运动也没有给中国人民找到新的出路。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为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基础。
   在这百年,中国人的反思空前,对救国之路,经历了一次次尝试,也付出了血的代价。如何治国?独立与富强两大任务是互相关联的,没有民族独立就不可能有国家富强,而国家不富强,民族独立也没有保障,民族独立是第一位的。农民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由于历史时代和阶级局限性不可能领导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国革命这个重担只能由无产阶级来承担。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三、法治-----现代中国政治
   百年风云,创桑巨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开辟了一条依法治国的道路。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新中国成立以后,十分重视法制建设。1950年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1954年第一部宪法制定并实施。文化大革命时期法律被中断,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加快了立法的步伐,法制建设不断地得到了完善。到目前为止,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立的法律就有300多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执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978年,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1985年 “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从而拉开了系统普法的序幕。 1996年江泽民就依法治国问题发表了讲话。1997年党的十五大决议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如何走向法治或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两会关注的又一热点。有关的议题有:法治与观念更新、法治与制度创新、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省、治市。近年来,依法治国取得新进展。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也是我们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又是始于足下的现实实践。
   参考文献:
   1、姚锦祥《从钱穆的国史观谈中国古代史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南京师范大学
   2、傅元根《普通高中历史新课程教学设计的新探索》 天津:历史教学
   3、周永坤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研讨会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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