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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高职税务专业的发展方向

日期: 2010-3-6 0:14:48 浏览: 10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摘要:高职教育税务专业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层次的专业,其设置与发展方向应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的税务专业,该专业的发展应适应市场经济中岗位群的需要,在此基础上确定培养目标和职业技术能力,并应随着岗位群的变化而随时加以调整。
关键词:高职;税务专业;发展方向
高职教育的税务专业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层次的专业,其设置与发展方向应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的税务专业。普通高等教育的税务专业是按学科标准设置的,注重的是全面的、系统的基础理论教学。由于高职教育在层次上尽管姓“高”,但属于职业的高等教育,同时也姓“职”且侧重于姓“职”。因此,高职教育的税务专业应以怎样的标准进行设置,怎样发展,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高职税务专业的现状分析
高职税务专业的历史形成由于高职院校多是由一所中专或几所中专学校联合升格而成的,其专业设置都带有中专的特点。而中专学校的专业设置是结合计划经济的部门结构,仿照学科体系建立起来的,税务专业也不例外。在上世纪80~90年代,伴随着我国税收理论与税收法制的建立,国家税务机构急需大量的税务人才,于是大学与中专院校相继开设了税务专业,培养税务专门人才。对中专学校而言,税务专业主要是培养国家急需的税务专门人才,其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是围绕征税、管税、查税等为核心加以定位的,这符合当时职业岗位群(税务部门征、管、查等岗位)的需要。到本世纪初,各中专学校单独或联合升格为高职院校后,税务专业也就自然成为高职的专业了。
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尤其是税收征管体制及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税务机关不再像过去那样缺乏税务人才,人员已相对饱和。这是因为,一方面,税务部门大量使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益,征税不再像过去那样搞人海战术,部门相对集中,某些分散的基层税务机构相继撤销,导致现有税务人员的精简;另一方面,新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实施,使得整个税收业务中某些活动被分离出来,如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等,减少了税务机关本身的业务,因此不需要新增人员。这就使得以向税务机关输送人才为目标的税务专业培养的学生难以就业,税务专业的发展由此面临严重的危机。因此,高职税务专业不能再延续中专的办学思路,必须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为学生的就业创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积极探寻税务专业的发展方向。
高职税务专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职院校的专业是根据岗位群或工作领域的需要设置的,有什么样的岗位群或工作领域,就应设置什么样的专业。税务专业在当前经济领域中有没有相应的岗位群呢?回答是肯定的,只不过不再仅仅是以前的税务机关的工作岗位,其主要工作岗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职业岗位群的变化一是出现了企业税务会计的工作岗位。我国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以来,税务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赋予企业会计活动以新的内容,即企业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工作,要成为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工具。不仅要对企业的资金运作进行反映和监督,而且要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利用合法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就是税务会计工作的新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企业的纳税基础工作,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其次是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工作;再次是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分析与纳税筹划等工作。二是出现了税务代理的工作岗位。大中型企业甚至企业集团设置税务会计工作岗位是很划算的,但对众多的小型企业和个体户或私营企业来说,业务量不大,涉及税种不多,金额也不大,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岗位,成本过大,不划算,但是涉税事项又少不了,于是社会上就出现了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的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是一种能提供税务代理的中介机构,由此产生了税务代理的工作岗位。三是出现了税务司法的工作岗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涉税纠纷很多,为税收司法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础,这种体系的建立迫切需要大批税务专业人才,诸如税务律师、税务法官、税务检察官等,由此出现了税务司法的工作岗位。
专业定位由于社会上出现了新的税务方向的工作领域或岗位群,高职院校的税务专业就应朝着这个方向定位发展,即应将高职税务专业定位于培养以税务会计、税务代理、税务司法等工作岗位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主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种人才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市场所急需的人才,其就业是有保障的。
高职税务专业的发展方向
培养税务会计工作岗位、税务代理工作岗位和税务司法工作岗位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是高职税务专业的教学目标,应按这个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同时要按这个目标树立全新的教学观念。
税务专业的职业能力就是从事税务会计、税务代理或税务司法等工作所应具备的技术能力,简称职业技能,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1.涉税处理能力。就是一方面为企业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使企业充分享受纳税人权利的能力。前者有涉及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及时处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发{学}票领购事项等。后者有为企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等等。
2.纳税筹划能力。税收除了扩大财政收入外,还有调节经济的职能。因此,一方面,国家的税收制度有大量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税法是固定的,而市场是千变万化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税法政策,在经营前或经营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手段,达到合理合法地减少税额的目的。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运用各种方法与技巧合理合法地为企业减少税额,就是纳税筹划能力,包括企业设立筹划、经营筹划、税种筹划等方面。
3.税务代理能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是专门从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建制建账、开票等代理业务的。为企业等纳税人代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建制建账、开票等业务的能力,就是税务代理工作能力。
4.税务司法能力。就是对涉税司法的处理能力,包括涉税案件的调查、起诉、辩护、审理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处理能力。
税务专业的职业素质税务专业的职业素质包括税务职业的高等教育程度、税务职业的实践实训、税务职业的创新意识、税务职业环境的思想道德情操以及从事税务职业的兴趣等。
税务专业的教学观念高职专业教学观念有宏观与微观观念。宏观观念主要指教学理念、办学模式等,微观观念主要指教学行为观念,包括教与学两个方面,即教师的观念与学生的观念。这里主要探讨微观方面的教学观念。
1.税务专业的教师,首先要转换教学角色。要从过去的站在税务机关的立场上转换到站在企业纳税人的立场上组织教学。从课程到教材,从教案到教学,从校内实验实训到校外实习,尤其是教学中所有的内容设计或教学情境,都要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要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将来是为企业等纳税人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到企业就业的观念。其次要加强教学技能。教师不再是税务知识的传播者,而应是税务职业能力即企业涉税处理能力、纳税筹划能力、税务代理能力的传授者,是税务职业创新意识的培育者。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注重职业技能,对照职业能力施教。再次要打造品牌。教师要成为税务职业能力的品牌教师,即应成为学校所在地甚至全省全国税务领域(国地税务局、企业、会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技师。教师有了知名度,专业也就有了知名度,学校也就有了知名度;教师成为品牌教师,专业也就成为品牌专业,学校也就成为品牌学校。另外,教师还要利用自己的品牌角色激励学生学习税务职业技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税务专业的学生,首先要转变学习观念。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学习观念和学习兴趣,通过学习税法知识和涉税会计、税务代理、纳税筹划等技能,掌握各种税务职业能力,通过在税务师事务所或企业实习,获得企业涉税工作及税务代理工作的实际经验,树立扎根企业从事税务工作的理念与创新意识。其次要转变就业观念。不要把到国家税务部门就业当作唯一的选择,应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企业税务工作人员。到企业就业,到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就业,也有发展前途,也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查方能.论高职高专财政税务专业的创新与发展[J].科技信息,2000,(11).
[2]佚名.设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探析[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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