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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与成功——创业的相关法律及政策

日期: 2009/12/29 20:38:01 浏览: 351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不知道大家听说过“狗熊和农夫的合伙开公司”的故事没有?

一只狗熊和农夫合伙种地。有一天,狗熊对农夫说:“好朋友,你教我中庄稼的本领吧,我们事对收成的处理定出一个办法来,免得秋后为这些事情争吵,伤了感情。”农夫听了狗熊的话,说道:“这个办法很好。你觉得收成怎么样分配才合理?”狗熊听说让它先提一个方案,也就不客气地说道:“地里的活我们两个人一起动手去做,到秋后我收枝你收根。”农夫同意了狗熊打扰方案,他们便动手翻地;地翻好后,农夫拿了一些土豆和狗熊一道把它种下去。两个人合作的很好,秋后狗熊便急急忙忙把土豆的枝叶都收割捆好,农夫则从地里刨出很多土豆,狗熊一看,知道自己吃亏了。课时办法是早定下来的,又是自己提出来的,也不好说什么,头年就算这样过去了。

第二年,狗熊又跟农夫合作种庄稼。春耕时,狗熊不等农夫说便先开了口。它想,去年农夫收获了很多东西,今年应当让农夫收枝,它收根。当它把这个想法告诉农夫后,农夫立刻同意了它的意见。

这年,狗熊劳动的特别卖力,庄稼长的比头年还好。不过,这年农夫种的是小麦而不是土豆。其结果可想而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时期是非常复杂的,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特点,对待不同的事,就有不同的办法。土豆在地里长,所以要在地里刨;麦子是麦秆上长的,所以就得打场。创业的道理也一样,当创业者拥有创意,对创业机会作出评价和选择,并且已经做好了资本、人员、场地、设备及企业名称等各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就进入了企业的创办阶段。到底应该创建一个什么样的企业?这是每一个创业者创业时面临的第一个法律问题——组织形式问题。

问题:为社么要研究企业的组织形式?(作用)

第一、只有选择了适合自己创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后,才能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到税务登记部门等机关办理其他手续。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壮大以及管理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初步创业者来说,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往往很费周折。组织形式的选择就好比是我们要种下的种子,种什么的种子结什么样的果。

第二、研究企业组织形式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纳税筹划。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我们今天就从两个大方面来探讨一下创业的组织形式和今年国家出台的一些创业政策。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使创业者根据自己的人力和财力等资源选择最佳的创业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以使自己的创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选择

问题:目前中国适合创业者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

任何一个企业都要依法建立。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中国企业的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这些组织形式可以再进行细分(课件)。个人创业初期一般来讲都是小型企业,从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来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有这两年出现的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一人公司。这几种形式是我国当前创业最常见的企业法律形式。我们今天主要也就是讨论这几种形式。他们有什么不同?在创业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在选择时应该注意什么、以什么为依据?

(一)、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他们是不是一回事?有什么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不是可以称作“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为个体工商户。以个人的名意申请并开办的经济主体,只能从事产品的销售。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但是一个经济主体,

而私营企业是一个以法人为主体,且有一定注册资本和民事风险能力的经济体,它不但能从事产品的销售,在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后,还可以从事一定规模的生产和研发。当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所雇佣的员工超过5名,这时这个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在法津上就会被定意为一个私营企业。雇主必须向工商部门贝案所雇员工的一些基本情况,必须与雇员签订用员合同,且要给雇员交纳三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吗?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一样,都是一个经济体,因此,是可以与其它公司签订合同的。但是有一些合同,是需要有法人资格并且有一定注册资本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所以个体工商户就不能参加。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是一回事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一人有限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也不一样,他们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成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和规范运行的,而个体工商户是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成立和规范运行的。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第二、两者成立的条件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要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而个体工商户是否采用字号名称,完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法律、法规无特别要求。

(2)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无此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三、享有的权利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其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一般不能转让。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享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依法申请贷款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贸经营权、获得有关技术权、广告发布权、商标印制权、招用职工权等。而个体工商户在土地使用、外贸经营、广告发布、商标印制及招用职工等权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而个体工商户必须亲自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是两者核发营业执照的期限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或变更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个体经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五、是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虽然两类企业都在所得税方面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所纳税费并不完全相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国家对企业征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交纳管理费。而个体工商户除依法纳税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六、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七、承担民事责任的时效期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偿还债务的时效期间及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无特别规定,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两年的诉讼时效。

那么具体讲,这三种经济形式的区别是什么?,选择哪一种对我更为有利?我们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以下从五方面对这三种法律形式进行比较。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王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担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是一个经营实体(不是一个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是一个经营实体。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公司同前两者比具有法人资格。

其次,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为混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一个突出表现。

第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3设立,并受其调整。

第五,税收管理不同。

首先从税收管理上看,税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对建账要求较低,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额或定率征收;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得多,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账征收。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税不同。《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讲,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三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尤其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尤为突出。

想投资做实业的一定要全盘把握,并作详细比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法律形式,如需要,也不妨向律师做咨询。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与股份制合作企业是不是一回事?

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合作制为基础,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制是不是就是指的股份制?区别:

1.企业性质不同

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

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

2.企业类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3.投资主体不同

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

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这体现了股份合作制资本和劳力双重结合的性质。

4.表决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

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

5.分红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分红。

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可见,股份合作制在收益分配上具有灵活性。

6.转让股份不同

股份制:可以转让。

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

7.股权设置有差异

股份制:企业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

股份合作制:企业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职工有分红权,所有权归企业。有企业集体股、职工集体股。

合伙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受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有三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种合伙一旦出现问题,那个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是以人合性为住的企业,它也可以约定合伙人占有的份额,从这个意义上说,符合股份制的内涵。故广义的股份制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狭义的股份制企业,则是在有限责任公司里划分的。有限公司不包括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主要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则有法人资格;(2)出资人的身份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人以职工为主,但可以有法人或其他出资人;(3)企业财产归属不同。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所有,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财产属于企业法人所有;(4)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例1:某甲经营一家公司,年盈利20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得最大税收利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20×33%=6.6(万元)

个人所得税=(20-6.6)×20%=2.68(万元)税后收益=20-6.6-2.68=10.72(万元)

方案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20×35%-0.675=6.325(万元)税后收益=20-6.325=13.675(万元)

应选择方案2,纳税人甲的这一举动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选择其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例如,国税发(1997)198号文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合伙制企业就不能享受;其次,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合伙创业要注意的问题:

当今,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在民营企业当中,合伙形式又占据了非常高的比例。在创业的开始阶段,由于资金、人才、经验的不足,又没有家族公司那样的条件,这时选择一个或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合伙开创工商业的成功之路,这对于在自己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采取合伙经营,可以充分利用集体的力量,对于迅速扩大公司的实力,减少个人经营的风险来说,这的确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在世界各国的公司发展史中,这种依靠合伙经营,从而走出成功创业第一步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如:索尼公司起步时是由盛田昭夫和井深大众所创办的合伙企业;大宇公司初创时是杜大宇出资本、金宇春出人力,各占一半股权的合伙企业;微软是有盖茨和保罗;福特公司是福特与马克姆森。从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中不难看出合伙企业对经济发展起着多么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这里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是:与家族公司不同,合伙公司缺乏血缘这种天然的纽带。因而更容易分崩离析。俗话说:“买卖容易,伙计难”。许多人在创建公司之前,都有许多无话不谈的朋友,这些人或者是同学、同乡,或者本来就是生意上的朋友结果到最后反目为仇。因而,合伙制企业失败的几率也非常高,其中相当比例的原因一是利益问题;二是性格和思路冲突。相对来说,如果合伙人之间彼此的层次比较高,则矛盾更多地会体现在性格和思路的冲突上;相反,矛盾则更多是因为利益问题而引发。合伙开公司之所以寿数不长,大都是因为在合作之初,公司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要解决,大家专心于创业,对名利、地位的争夺不太热衷。当公司发展起来后,名利开始在个人心中发酵了,每个人都有了私心。就这样合伙公司开始出现了裂缝,虽然还不致于立即翻脸,但是一个公司内部出现这样各怀心思的人,公司的经营怎么能不走下坡路。

矛盾出现后,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分家”,许多公司被一拆两半,甚至是一拆几半,这样的了断彻底倒是彻底,只是好端端的公司哪能经历这样的折腾,分家后无论资本和人才都不能和以前相比,竞争力马上下降。许多合伙公司在分家后一蹶不振,就是这样的原因。

合伙公司的这种发展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在寻找合伙人的时候要特别慎重。也就是说在选择合伙人之前要考虑

在朋友圈中寻找合伙人再正常不过了,但生意归生意,朋友归朋友。生活上,甚至在人生理想和习惯上相同不能等同于有同样的生意旨趣。因此,选择合伙人的第一原则应该是:两人都对同样的经营方向感兴趣。

案例:几年前,在广州有三位同在机关工作的朋友,因为不满足一杯水、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工作状况,决定合作开办一家公司。由于他们所在的机关本来就是管理城市建设的,所以他们志趣很容易统一在建筑领域。

这三个人中,H是学工程设计的,L在单位负责财务工作,Y是机关秘书,没有从事建筑领域的实际经验,但是因为长期跟领导的关系,方方面面比较熟悉,考虑问题也比较成熟。开办公司的想法是H先提出的,但他既没有经验,也没有资金。L、Y二位举手赞成后,这些问题在大家的努力下,居然迅速解决了。

于是,这三个人组成了黄金搭档,他们模仿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故事,给公司取名桃源。在以后的四年间,三个人没日没夜地干,Y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H负责公司的工程设计,L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管。由于正赶上全国房地产热,广州的楼市不断升温,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桃源公司的财产额持续上升,逐渐成为广州建筑界小有名气的民营建筑公司。

然而,公司获得发展的同时,这三人的合作却没有持续下去。他们三人分别负责公司的三大部分业务,四年期间逐渐都有了自己的班底,俨然构成三大派系。这些手下为了争夺利益,不断在自己的领导面前吹风,制造不和。而这三位老板也早已经相互不服气。四年期间,Y因为经常在外联系,门路更广,加上对建筑技术不了解,逐渐把兴趣转到炒作楼市方面。而H的兴趣点也逐渐集中到建筑设计上来。本来他们是按照三三制分成的,伴随利润的增加,谁都对这种分配比例不满意了。

H认为公司全靠他摸爬滚打才有今天的规模,而另两位只是动嘴皮子,耍笔杆子,居然也要平均分成。Y只热心做楼市投机生意,对公司向实业化发展兴趣不大,他还对L的财务持情绪态度,几次扬言要查帐。就这样,桃园三结义的朋友渐渐变成了陌路。桃源公司的业务也日渐稀少。

眼看公司业务低落,三个股东的分家也提到了日程上来,大家都知道分家对谁都没有好处,无奈各有奋斗的目标和追求,只好劳燕纷飞。

成功的创业团队特征:

1、互补性:没有一个人的能力是足够全面的,没有一个人有各方面的资源。一个团队就像一只足球队,前锋、中场、后卫、门将,每个位置要求各有不同。所以,一个互补性强的团队,组成的创业队伍,是比较完善的,有强大战斗力的。互补性的团队比相似性的团队要好。

2、各自领域内的专业人士:创业团队成员宁缺勿滥,团队里面每个人都必须要有专业特长,能在各自位置上真正发挥作用。

3、单核:阿里有马云、盛大有陈天桥、巨人有史玉柱。每个团队都都必须有一个灵魂,而且必须是单一的核心。大家很平均,没有核心人物,形成股份公司以后股权也很分散的团队,以后发展会留下隐患。

4、基于共同的理念:企业目标,企业文化,企业发展路径必须取得一致,不然战斗还没打响,队伍就瓦解了。

5、彼此信任:缺乏信任就会引起掣肘、内耗,这样的团队必然很快消亡。所以不能信任,就不要走在一起。

合伙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

1、缺乏财务控制、财务管理混乱:据一项调查,80%的创业型中小公司,是死亡在混乱的财务制度下面的,成本无法控制是致命的。

2、共同经营、全体负责:这在多股东公司里面特别容易出现。全体负责就是没人负责,没人负责的事情肯定做不好。三个和尚没水吃就是这个道理。

3、股东的亲属进入企业:这是企业管理者最头痛的问题,大小老板的亲友涌入进来,都有靠山,造成企业很难管理。

4、创业团队无法控股:由创业者和投资者组成的初创公司,特别是TMT领域里面,如果创业团队过早稀释股份,无法控股的话,就无法把握前进方向,很容易造成企业衰败。最后造成创业者和投资者的两败。

桃源公司的解体说明,最起码可以告诉我们这样几个信号,也就是说合伙制企业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思量周全:

第一、关系再造重新定位

为什么要合伙呢?主要是几个人合在一起,一般来说,合伙企业的合作几方,绝大多数会是朋友、同学、同事、上下级或者是亲戚关系,比较了解和信任,是大家合伙的一个重要前提。大家各取所长,资源互补,就达成了创业——合作的必要条件。但是在真正合作以后,无论过去是什么关系,新的条件下,这些关系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经济场上的人格是最真实的人格。过去是朋友、同学、同事上下级或者是亲戚关系,偶尔的发生一次经济关系,是非常容易面对与处理的。但是,在合作以后,这个关系就完全不同了。因为经营是连续的,而且更多地体现在细节上。所以,前面这个案例最起码它告诉我们:要想把合作永久持续下去,就必须是真正生意上的志同道合,有共作兴趣爱好的伙伴。在这个时候,就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关系再造”和“重新定位”。也就是我们说的成功的合伙公司条件之一就是要单核、基于共同的理念。合作的人要打破过去的关系定势,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零散上升到系统,从随意上升到认真,从个人上升到公司。从股权到经营权都要尽可能明确,要建立适合彼此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事前君子事后小人(合伙之前规定清楚责、权、利)

有一句话叫做“先小人后君子”。这个道理对于合伙制企业来说,实在是真理。道理很简单,但是实践起来往往就不那么容易。在桃源公司,H、Y、L三人在创办公司之初,谁也没想到公司以后会有那么大的发展,因此对如何分红没有很多的关心,大家只是努力把公司的事情搞好。现在,人心散了,对金钱的计较也多了,大家都说自己的贡献最大,要求占有更多的公司财产。由于没有证人和协议,因此法院也无法判定每一方的分红比例,并根据这个比例来分割财产。于是三人又为这个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做生意的天规之一,谁违反了它,谁就可能受到惩罚。合伙公司最忌讳的是为了友谊而忘了原则。合作之初,大家亲密无间,一到反目,感情受到很大伤害,生意也会衰落。所以,一定要防微杜渐。事前的防范远甚于事后的修补。

事实上,我们发现,凡是最后分道扬镳的合伙制企业,更多的是“事前是君子,事后是小人”——大家一开始都会抱着一种单纯的自信、互信与自尊,碍于情面,都不好意思把很多原则性问题,特别是有关合作后的分工、定位、财务与游戏规则白纸黑字细化清楚。结果,合作过程中却往往出了问题,彼此计较和埋怨,结果不欢而散。我倒认为,大家应该反过来认识和践行“先小人后君子”这个道理,即:事前把游戏规则弄明白搞清楚,才是真正的君子;反之,如果是事后计较,则是小人。也就是说,对于合伙制企业来说,事前如何计较,都是君子——都是为以后长远稳定的合作奠定基础,相反,事后去计较埋怨,则是小人。因为事前再大再多的计较,其影响与损失都是可见的,微小的,而事后的计较,其损失与影响则是巨大的。

第三、心态决定胸怀,胸怀决定包容,包容决定成败

人都是有弱点的。合伙制企业的合作过程,如同恋爱和结婚。在正式合作之前,可能更多地看到的是对方的优点、长处,而在正式合作以后,却往往更多地是盯住了对方的弱点与短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小富在智,大富在德。如果我们的心态是开放的,自知的,埋怨别人之前首先反思的是自己,那么我们就可以有更宽广的胸怀。胸怀决定包容。胸怀是游泳池还是湖泊还是海洋,决定包容的容量。而包容的程度与耐力往往决定合伙制企业的成败。

第四、中立而透明的财务事关全局

对于合伙企业来说,财务是否中立与透明关乎到整个合作的全局。财务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环节之一,企业经营的过程与结果都最终体现在帐面上。所以,中立的有公信力的财务,对于合作几方来说,尤其重要。即使合作方中有一方是财务专业的,也一定要脱离出来。中立而透明的财务,是合伙制企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之一。

第五、尽可能举贤避亲

谁都有个沾亲带故的,更何况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所以,很多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都会抱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到合伙的企业里来工作。这种做法,往往就是合作不稳定的隐患。特别是对于处于合伙创业初期阶段的企业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合伙制企业在创业初期,管理还非常不规范,如果再加上亲戚关系,往往会乱上添乱,摩擦与矛盾就更多更容易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做到举贤避亲。

第六、一定要分清做事业还是做生意

做生意与做事业是两个概念,两个层次。做生意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围绕一个“钱”字,而且注重于眼前,注重于单纯的业务“增长”,忽视“发展”的系统性与投入的前瞻性,在顺境中达观,而在逆境中往往动力与毅力不足;而做事业则不同,其目标、动力及对整个公司的运作策略都是不同的。比如说,当公司有了一定发展,积累一定资金后,是立即分红呢还是滚动投资继续发展?做生意与做事业的观点就非常可能是对立的。

当然,很多抱有做事业信念的人,也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先做“生意”的阶段。而那些一开始只是抱着做生意的人,在经历一个阶段后,也完全可能上升到做事业的层面。关键是,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及合作以后,一定要把做生意还是做事业分清楚,因为,这个问题关乎合伙制企业的战略取向同的兴趣点和创业动力,否则,只能是短暂的结合而已。

(二)企业法律形式选择必须考虑的问题

?1、根据创业资金准备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额要求。对有限责任公司则规定资本最低额3万,一人有限公司为10万。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2、法律对创办企业名称的要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所以非法人不得使用法人字样的名称,如“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可以在“厂”、“经营部”、“店”“工作室”中选择。

?3、税负因素。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从事建筑安装、交运、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缴纳营业税。

案例:一家今年3月成立的10个人管理咨询公司,如果预计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如果采取如下两个方法可避税80万一是国家规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安排失业、下岗人员达到30%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个政策看起来简单,但非常实用。有些公司领导可能会说:“我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干什么?”其实,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障碍。

像这家管理咨询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政策,安排2个下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个失业或下岗人员开车,这样,80万元的税就不用交了。另外,2004年的税务政策规定:“新办的私营企业安排退役士官达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这家公司完全可以招个退役的男兵开车,招两个女兵做秘书和话务员,结果是一样的。企业的老总们从来不想从正常的税法着手,而是关注谁和税务部门的关系好,考虑更多的是出事的时候,如何“灭火”,而不是提前安排“防火”。

?4、经营风险。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5、技术因素。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注册高新技术企业以更快发展。

二、国家及地方的创业政策

(一)、国家出台的创业相关政策

当前各地各类创业政策不少,本文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创业者要用好、用足政策,全面了解政策是第一步。现行的创业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7大板块:

1.融资服务的政策包括劳动部门、小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制订和操作的各项政策,主要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创业贷款担保政策、小企业担保基金专项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开业贷款担保、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等。政策优惠主要涉及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等。

2.场地扶持的政策重点有两方面的政策:一是都市型工业园区的政策,二是创业园区的房租补贴政策。这两大类园区各自都有针对入园企业的房租补贴政策。其中,在创业园区之内,除了房租补贴之外,还有一些相关的配套指导服务,如提供代理记账、专家指导、贷款直接申请的渠道等。

3.税费减免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商贸型、服务型企业的优惠政策;(2)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3)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创业专家指导的政策目前上海有一支由600多位各行业专家组成的公益性专家志愿团,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包括一对一的咨询服务,也可以由多名专家组成“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会诊”。另外,还有每隔两周定期举行的开业讲座服务、网上咨询指导服务等。

5.创业能力提升的政策这一板块的政策可以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创业培训的政策,二是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政策,三是创业专家讲座方面的信息。其中创业培训政策为个人提供创业理论、个性化辅导和创业实训三段式的培训。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上海市户籍的所有意向创业者,本市的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享受全额的培训费用补贴。

6.鼓励科技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政策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等。其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资1.5个亿,分3年实施,每年有5000万元的额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科研成果或者专利发明创办企业的,就可申请享受这一政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则包括立项、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贷款扶持、风险投资支持等。

7.非正规就业孵化器的政策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小企业的孵化器,个人在创业过程暂时不具备申办小企业的条件或是担心申办小企业成本太高,特别是有意向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有利于吸纳就业的社区服务业,可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非正规就业组织能够享受到政策包括无须办理工商登记、3年内减免地方税费、社会保险缴纳优惠、免费技能培训,还能享受从业风险的综合保险等。

2、青岛市创业政策

(1)设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2009、1月青岛市出台12条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财政将拿出2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青岛市财政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专款1000万元,设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所辖各区、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低于1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

同时,青岛市规定,高校毕业生派遣期内创办企业,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特殊群体、特殊产业等优惠政策办理。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的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认缴,无异议的房屋权属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税收享受国家现行的所有支持再就业、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其他连续性优惠政策。

(2)青岛市青春创业基金。山东鲁邦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海晶化工集团等企业捐赠了8万元的首笔基金。凡是35岁以下失业或待业的有志于自主创业的青年,可通过当地团组织申报创业项目,经过有关部门可行性论证并批准后,可从基金中获得部分支持,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创业。

(3)青岛夜市小老板进货可以赊。只要在市北区民生创业服务中心登记的夜市小老板,就可以凭信誉先赊货,销售完了之后再结款,卖不出去的还可以送回来……记者采访了解到,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外贸企业产生大量的库存,为解决这一难题,台东商会想出了这样一个“双赢”的办法。据悉,目前该商会已经募集到服饰、餐具等110多个品种的小商品,总货值上千万元,夜市小老板即日起就可以登记取货。

(4)《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办法》在对中小企业资金、创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1、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

2、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3、国家及我市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4、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政策;

5、青岛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优惠政策;

6、青岛市中小企业涉税方面优惠政策(技术创新、节能环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等);

7、青岛市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8、青岛市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5)2009年1月8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在青岛推出“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此举对于正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青岛中小企业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是渣打中国的一项创新金融服务,旨在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凡注册在青岛、成立时间满3年、经营稳定的中资企业都可以申请。在无需抵押品的情况下,经获批的中小企业可获得最高达100万元人民币、最长达3年的信用贷款。

(6)根据省工商局2009年第25号文件,青岛市开始推行“一元钱办企业”制度,为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开通创业绿色通道。所谓的“一元钱办企业”,是指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都不再受注册资本、资金的限制。只需用一元钱,就可以作为注册资本金开办一个企业,成为“企业家”。“一元钱企业”主要包括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以著作权、专利权作为出资申办企业。但一元钱可以开办的是企业而并不是公司。“公司注册要受公司法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也要达到10万元,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因此,‘一元钱公司’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7)2009年,位于四流南路94号丁出现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到底什么样?五层楼的基地,一楼大厅是四方大学生创业服务市场,二楼是一个个培训教室,三楼、四楼为办公区,五楼是宿舍和餐厅。在三楼办公区,有三个大办公室分别挂着微型创业工作室的牌子,推开门,里面是一个个隔断。基地已经可以保证他们“零成本”起步,他们的微型工作室就放在基地里,不用担心房租,日常财务、税务代理、人事代理等都有专人包办,公司还专为外地大学生准备了温馨、卫生的宿舍,食堂、电子阅览室等,学生可以后顾无忧地创业。今年需要找工作的青岛籍毕业生达7万多名。该基地从2008年10月份成立以来,已有10余名大学生在该基地实现“零成本”创业。基地也可以给予高达10万元的帮助。四方大学生创业服务市场(四流南路94号丁)大厅登记,咨询电话:80936000。

(8)徐勤柱全力扶持后来人——100个培训名额送青岛创业者

2009,有300个培训名额,我初步打算拿出100个,对有志创业的年轻人进行免费培训!”另外,徐勤柱也将和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展开合作,推出面向大学生创业者的加盟连锁培训,扶持大学生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9)2009年,青岛三类人员创业有租金补贴四区一次补助2400元。三类人员创业有租金补贴四区一次补助2400元仅限定今年注册的“集贸、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可享受这一补贴的三类人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准备从事个体经营。这三类人员具体包括: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街道(镇)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

(10)市妇联创业辅导中心获悉,两个月前市妇联无息或低息创业贷款首次向女大学生放开,但是至今尚未接到一例申请。

市妇联创业辅导中心工作人员单颖告诉记者,发生这种女大学生对企业贷款“不领情”的情况,主要还是因为女性面对风险投资更谨慎造成的。

对此,市妇联创业辅导中心负责人陈淑华表示,2009年市妇联创业辅导中心也将加大面向女大学生的SIYB创业培训力度,并且面向她们推出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以及小额贷款发放等优惠政策,争取扶持一批走上自主创业道路的女大学生。有意尝试的女大学生可拨打8580131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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