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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双主体”模式下产教深度融合的运行和保障机制研究

日期: 2018/7/30 浏览: 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张良 许洪龙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的教育转型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理论研究滞后、体制机制僵化、企业参与程度不高、政府帮扶力度有限等一系列问题,通过探索“双主体”模式下校企深度融合,以实现校企互惠共存和可持续发展。通过不断实践尝试,推动高职院校和区域行业企业间产教融合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运行机制
  
   当前,我国的高职院校正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处在蓬勃发展的重要阶段,大力发展蓝领技术人员的培养与教育,是我国建设科技强国的迫切需要。加强职业化教育,实行校企深度融合,既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保证,又能与企业实现资源共享,按需为企业培养人才,并为学生提供稳定的就业通道。
   一、推进“双主体”模式下校企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我国培养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是重要的依托和主要依靠。在新形势下,发展校企合作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高职院校自身教育改革和协同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国家经济发展需要校企合作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如今的中国已经变成了“世界工厂”,而经济的发展,就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但目前我国制造业的技术型人才严重短缺,特别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工厂,出现了大量的用工荒,特别是技术型人才大量的短缺。只有通过校企合作,促使高职院校迎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急需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通过为企业培养和挖掘人才,促使企业实现自主创新、研发新技术,提高新产能,使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效益双丰收,而且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发展需要校企合作
   高职院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技术能力等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技术性人才。通过对学生对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培训,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应用实践。目前我国的一些高职院校还停留在以自主培养为主,对市场的需求融合还不够,而校企合作是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改革。校企合作是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培养企业急需的人才,学生完成学业后可以直接走上工作岗位。通过校企合作,使院校实现“订单式”和“定制式”的创新,学校根据用人单位及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形成适合院校模式的教学方式,提高院校的教学质量。此外,现代企业拥有先进的软硬件设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其经营方式、企业文化、专业技术、工艺设施、管理运营都是宝贵的教学经验。同时,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联合办学的活动,改革原有的教学方式与手段,使课程设置与岗位需要更加紧密结合,使原本封闭的教学领域既拓展延伸,又加大了实践教学,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此外通过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让生产一线的管理者、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学校的特聘教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降低院校的教学成本。
   (三)企业激发活力需要校企合作
   现代化企业的发展与创新,主要靠人才的储备和科技的进步。通过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可以同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获得相关方面的援助,获得实验设备或建立专业实践基地,为人才的培养提供极大的便利条件。企业可以安排学生到生产的第一线进行锻炼,也可以吸收较强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技术能力的优秀的学生顶岗实习或直接招聘录用,这样可以使学生能够很快适应工作岗位,从而为企业降低了用人风险,使企业的优势与学校的优势的有机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此外通过校企合作,还可以强化两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将企业的文化理念传授给师生,无形中加大了对企业形象的宣传和影响。
   (四)学生未来就业需要校企合作
   学生接受院校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就业。校企合作可以培养学生对未来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学生在未来就业上的竞争力。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可以使各专业的培训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的需要,让学生可以与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工作进行实践,体验岗位的真实环境,接触和掌握企业的岗位知识,使学生迅速转变角色,第一时间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到毕业时,学生就有了相关专业领域的相关工作经验,有些甚至还未毕业就已经成了企业的骨干,为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基础。这些富有工作经验学生,已掌握了该岗位的基本工作能力,具备了初步的职业素养,可以直接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人员,直接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极大的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既提高了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的就业水平,又缓解了企业用工荒的问题,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意义重大。
   二、当前,“双主体”模式下校企深度融合面临的困境
   校企合作无论从社会经济发展、院校发展、企业创新还是学生就业都是必然要求和改革的方向。但是,由于我国高职院校的职业化教育起步较晚,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校企合作模式尚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许多困境。
   (一)思维理念落后。
   受惯性思维和传统理念的影响,在社会上和企业中,虽然校企合作有诸多的优势,但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口号喊的响,行动性不足。从政府、企业,还是学校本身,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的认识都很到位,但具体落实缺欠行动性。企业参与积极性差。目前企业仅停留在单纯的选择人才的合作层面,或是被动地捐资助学,很少参与在合作办学中对人才的培养。学校参与积极性差。只停留在签签协议,开几次会上,没有真正开展,学校部分管理人员,怕麻烦或损害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对校企合作方式不愿过多参与,对无利可言的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植不够
   校企合作,是院校与企业在教学、生产、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系列系统的、相辅相成的合作。其涉及的部门多,涵盖的行业广泛,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以起到调节、规范和推动的作用。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但在具体落实上,政策的落实力度还远远不够,国家的顶层协调推进的力度不足;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调动配合程度不足;院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监督和约束不足。
   (三)合作深度不够
   目前,校企合作还停留在学校为主、企业配合的传统模式,院校与企业平等合作、互利互助的地位还未形成。合作的方式还仅局限在学校提要求,企业予以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或场所支持,或仅仅挂牌“校内实训中心”或“校外实践基地”。这样企业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充分的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建立、维系,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合作的深度远远不够,没有真正的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一不利于充分这种校企之间缺乏互动,是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四)利益目的不同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因为院校和企业的根本属性、站位角度的不同,很容易出现目的不一致,利益相悖的矛盾。首先,高职院校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决定了院校教育需要遵循教育规律,要以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目标,在树人上下大力度,让学生学会适应社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本领和能力。而企业则以企业发展,获得营利为目标,追求的是经济价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两者目的的不同,性质的区别,势必造成企业要在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有所摇摆,以寻找合适的利益平衡点。此外,院校和企业在合作上,期望的时效性也有所差别。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成效周期长,对利益的追求相对长远,而企业侧重在既得利益上,总希望在最短的周期内有所收益。进而当企业出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本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冲突时,多数企业难免会侧重追求短期经济利益。
   三、“双主体”模式下校企深度融合的运行和保障机制研究与探索
   在全国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教育部提出要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机制体制的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职教育。“双主体”模式下的校企合作,就是院校和企业共同担负起培养学生的责任,把企业对职工的需求和用人标准引入到学院学习中来,让学生在院校学习期间,同时接受院校和企业共同研讨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创新课程标准、建设实训基地、教材研究、考评体系等环节,使学生更好是适应行业需求,适应适合经济需要。
   (一)更新理念,充分认识“双主体”校企合作的意义。
   要打破原有的固化思维,进一步解放思想。要重复认识到院校和企业虽然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领域,但“双主体”的提出,就是要把这两个主体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发展。两者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在人才培养上,做到院校和企业协调与统一。促进“双主体”校企合作,就是要把站在培养适应新形势下社会需求的人才和助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科技生产进步的角度上;把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最为企业发展和壮大的根本要素作为企业的重中之重。
   (二)搭建“双主体”校企合作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设计并落实完成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管理模式,形成一系列的校企合作机制,是保持校企合作走向健康有序、规范长远的根本保证。通过搭建如由政府、高职院校、企业联合组成的校企工作委员会这样的类似机构,由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校企合作协议、合同,制定了校企合作日常管理办法、教学与企业管理的多项规章制度;协调院校与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需要、专业技术与教学辅导、社会实践与服务等工作,让双方人员共同参与和管理政策、制度的制定,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通过协调处理各方利益与要求。在搭建的机构中,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教学计划、企业需求、考评依据、行业标准。
   (三)加大育人责任,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教学的积极性。
   “双主体”校企深度融合要在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来。通过制定一系列积极规范的之盾,引导、规范、激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在育人过程中全程参与。让企业从自身岗位需求出发,参与市场需求调研、人才培养科目设置、教学方案的制定、教学课程的研发与撰写、技术的技能教授、专家的实训实践指导、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等专业人才培训的全过程,此外企业优秀的管理者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讲座,将企业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职业素养潜移默化地影响教导给学生,从而引导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减少日后学生毕业后因不能适应企业生产管理和企业文化的认可而离职,实现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双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企业培养入职人员人力培训的成本。真正让企业作为培养专业人才的需求者、设计者、教授者、考评者、聘任者,成为培养专业人才的关键、主要成员。
   (四)照准利益共性,实现“双主体”模式下校企的共赢。
   从企业人才需求与培养成本的矛盾出发、从校企合作科研攻关方向的需求出发、从学生与劳动力转换的角度出发、从生产场地与实地教学的共享出发,深挖校企融合的共同利益点。由政府在政策制度上为院校和企业深度融合提供政策保障,例如在企业接纳和使用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可获得政府补贴的财政奖励政策或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在经济上得到实惠;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校企合作的信贷业务,如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实验室和生产车间提供一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高职院校学生实习险种,以加强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和社会保障。通过税务征收、银行信贷、保险缴纳等社会各类管理手段上提高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利益,使专业人才培养得到实质性保障与推进,让社会、企业、院校各方积极参与,为教育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提供的良好并且稳定持久的运行环境。
   四、结语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已对“双主体”校企合作的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在精细化管理和运行顺畅程度上,还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相信通过一定时期的有益合作与推进,开拓与创新,院校与企业共同互补不足,实现“双主体”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双主体”模式下参与企业不断发展进步,企业盈利提升,学生专业水平有所提高、院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所创新。最终实现企、校、生、师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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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校企协同‘双主体多平台’现代班组长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2016SJD880062)
   第一作者简介:张良(1973-),男,江苏无锡人,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管理和工程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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