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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在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再探

日期: 2014/1/20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丰县支行 张忠新

【摘要】2011年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工作精神出现了新的转向,非现场监管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反洗钱工作的重点。然而,非现场监管还存在着诸多制度和操作技术上的难题。因此,如何科学化和精细化非现场监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洗钱;监管;金融;反洗钱
  
   一、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力量不足,培训不够,监管质量难保
   目前基层人行普遍未设立专职反洗钱部门,反洗钱工作主要由会计部门承担,而会计部门担负着财务、支付结算等多项工作。仅依靠1-2名兼职反洗钱工作人员承担辖内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大额和可疑监测等多项工作,难以确保监管质量。
   (二)监管制度可操性、约束性差,监管效率难显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只制定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的一个大体框架,对具体措施、手段不具体,不明确,对如何鉴别金融机构报送信息的真假、如何从非现场监管中发现问题、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等,都没有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引。
   (三)监管措施空洞,监管风险难免
   《监管办法》中提出的监管措施仅包括:1、发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进行风险提示;2、对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给予行政处罚。但目前《监管办法》并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的内控、培训和宣传等基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对于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等重点工作无法单从数量上判断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四)报表功能不强,数据真假难辩
   1、归类不明确。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系统中对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未做详细归类说明,各金融机构只凭各自理解报送相关内容,造成报表中所填数据不统一,影响报送数据的质量。
   2、设计不完善。(1)报表内容涉及面多,但真正能对防范风险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少;(2)空报表较多,如内控制度报表,假如金融机构当年未制定新制度,则当年该报表为空表。(3)总行提供的非现场监管报表(电子版)未对工作表设置保护密码,金融机构填报人员在填报报表时,可随意改动报表原有格式,由此造成将非现场监管报表导入系统时,系统提示有差错。
   ,(五)分析手段单一,监管层次难拓
   目前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主要是通过收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分析上报报表数据的方式进行的,同时根据需要采取电话询问及约见金融机构负责人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这既不能对分析期内的可疑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的阐释,也不能动态反映数据变化的深层原因和规律,更不能通过不同时期非现场监管资料,有效揭示出辖区资金流动的状况、可疑交易信息等业务发展状况及发展方向,面对目前洗钱犯罪活动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不断加强的特点,仅仅依靠上述单一的非现场监管方式来开展复杂的反洗钱工作就显得力不从心。
   二、改进非现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1.反洗钱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人民银行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讲解等形式,重点对监管应采取的分析方法、分析指标等进行培训,使监管人员能够根据监管数据分析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2、是充实反洗钱队伍。在地(市)级中心支行设立反洗钱科,科学合理地定岗、定职,尽快适应反洗钱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
   (二)狠抓基础,认真搞好监管。
   1、从法规、制度上明确金融机构报送非现场监管资料的流程,制定内容比较全面、详细的监管工作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确立金融机构在接受监管中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故意迟报、拒报、错报、漏报等行为,给予必要的处罚措施,如每季度将监管报表的报送情况在行长联系会上进行通报,对其高管人员实行约见谈话制度以及风险提示等手段严肃非现场监管秩序。2、研究制定非现场取证措施,以便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证据提取。
   (三)建立持续动态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工作模式。
   1、依据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信息,基层央行进行整合分析,按照相关信息内容设立指标分析和评估体系,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整体评估;2、根据风险不同与程度差异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a.风险评估程度较低,采用电话询问、书面询问、走访机构等非现场监管措施;b.风险评估程度居中,列入现场检查计划、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启动反洗钱现场检查程序,开展目标明确的现场检查。c.风险评估程度较高,对金融机构进行预警,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其整改情况确定下一步监管方式,若风险程度降低,采取非现场监管措施,反之立即开展现场检查。3、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非现场监管措施的采用,以非现场监管的方式监控其整改情况。
   (四)完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信息数据管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对于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这一日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议总行进一步增强反洗钱监管系统的前瞻性、具操作性和高效性。1.建立信息查询和反馈制度,使各级人行的反洗钱部门能实时、高效地掌握辖区的被监管对象情况,并对其中的可疑线索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查验。2.建立监管数据分析技术平台,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系统实现监管信息采集、数据核对、汇总、报表生成,有效分析监管收集的各项指标。对其同类指标进行横向分析,对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纵向分析。
  
   参考文献:
   [1] 刘连舸. 《金融运行中的反洗钱》.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9,(4) .
   [2] 汪澄清.《反洗钱在行动》.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10,(05) .
   [3] 詹昭.《反洗钱解读与操作实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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