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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广告监管法律环境

日期: 2010-4-10 19:46:31 浏览: 6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罗力任 湖南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广告联系着企业命脉,也成为千家万户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事物。没有不与广告打交道的消费者,也几乎没有一个企业不为广告的制作、发布而煞费苦心。尤其是当违法广告出现时,则纠纷骤起,无论是仲裁与诉讼,还是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必是惮精竭虑、耗时伤财,平添几多烦心。这就要求构成广告市场的任何一个方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介单位和消费者为了防患于示然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了解广告行为规范,熟悉广告监管法律环境,以求举措有方,处置得当,促进我国广告事业健康正常地发展。
   我国已形成完整的广告监管机制。它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对广告的监管、广告行业自律,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广告监管法律、法规与制度四个方面。
   一、政府行政机关对广告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广告管理职能,其行政机构设置是完整而严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广告监管司。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广告处。地区和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广告监管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广告监管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广告监管的最高机关,受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委托起草广告监管法律和法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广告监管行政规章;负责解释《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了广告监管单项行政规章。地方广告监管机关可以依照立法程序和权限,起草和发布地方性广告监管行政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广告经营权的审查和批准,包括对长期经营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审批,主要是核准经营权和核定经营范围,核发《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以保证广告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对广告主的广告活动的监管主要是监管广告活动是否与广告主的民事能力相一致,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监管主要是要求广告经营者履行法定的义务,在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负责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依法追究违法广告行为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广告监管机关还担负着行政复议的职责,做出维持、变更和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二、广告行业自律。
   广告行业自律是广告行业组织、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自行制定的约束本行业广告活动的协约和规则。建立广告行业组织,制定广告行业自律规范是我国广告行业自律的主要内容。广告行业自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监管,都是对广告活动实施管理,但二者却有根本的不同。广告行业组织是社团组织,自律的方式和方法是建立自律规则,调整的范围仅限于自愿加入行业组织的广告业成员。它可以利用行业规范和社会舆论来制裁违约者,而不同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通过立法、行政执法,以国家强制力调整社会的全体公民和组织的广告行为,并对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广告行业自律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广告业恢复发展的步伐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83年12月27日中国广告的行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成立。它承担起对全国广告行业成员进行指导、协调、咨询和服务的工作。中国广告协会下辖报纸、广播、电视、专业广告公司、广告学术等多个广告工作委员会,并在地方建立地方广告协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在广告行业自律、开展国际广告交流,提高我国广告科研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着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模式,国家机关就必然要下放一部分权力。广告协会做为广告行业的社会团体将要承担起更多的工作,适应我国广告事业的发展的需要。
   三、消费者对广告的监督。
   消费者对广告的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消费者对于广告的监督是消费者依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广告活动实行的自我保护行为。它要限制或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使广告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广告传递商品信息予消费者,是消费者的购物指南。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向消费者提出的保证和承诺,带有经济合同的意义。这就要求广告必须真实、明白,不允许有任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能为了牟利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是广告真实性最直接和最有权威的评判者,所以对广告实施全社会、全方位的监管,消费者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消费者对广告的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都规定了消费者有权监督广告活动的运行。消费者对广告的监督和约束主要是通过广告监管机关、消费者协会和社会舆论工作,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诸如:索取赔偿金,要求退、赔商品,要求更改广告内容等。
   我国正在努力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加强广告监管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提高消费者组织的社会地位、创造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氛围、培养消费者自身保护能力和商品知识等方面,我们尚有大量的工作要完成。
   四、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
   我国的广告管理法律是指调整国家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大消费者之间由广告活动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我国广告监管的法律和法规主要表现为:专门的广告监管法律和法规,如全国人大颁布的《广告法》、《药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颁布的单行广告法规,如《广告管理条例》等。国家广告监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广告监管单行规章。我国的广告法律调整了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的以经济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调整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广告经营活动中与广告受众、消费者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确定了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主体与客体关系。在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建立了诸多广告监管制度,例如:广告专用发票制度、广告合同制度、广告经营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广告证明制度和广告业务档案保存制度等。
   随着广告事业的飞速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广告监管体系。这一监管体系在推动广告事业繁荣、健康与发展的同时,正在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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