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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今国际形式小议中国现实

日期: 2008-12-20 0:46:44 浏览: 114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邹培伟

从全球霸主美国挂起的金融风暴,把全球吹得体无完肤。一向骄傲的美利坚不得不和全球伙伴一道,寻找灾难的解决之道。于是在2008年11月15日在美国举行全球G20华盛顿金融峰会,20国领导人集聚一堂商议解决金融海啸造成的全球影响,各国纷纷表态:美国提出高达7500亿美元的救市方案,日本公布26.9万亿日元追加经济刺激方案,韩国提出3000亿美元的救市方案,而被被“马歇尔计划”压迫了60年的欧盟总算找到机会,萨科奇豪不掩盖谋朝篡位的野心,欧盟更希望能“重建布雷顿体系”,中国为了体现大国的影响也表态中国将量力出资参与全球金融危机救市,之后中国出台投资4万亿人民币保持中国经济稳定发展刺激内需的方案。
我们不先去讨论西方国家批评“中国把钱留在国内而非帮助他国”的言论,我们就对对这四万亿说说自己的看法,首先我们来议议现状中国的监督制度的缺陷我国检察法律理论受前苏联检察长监督制度的影响,即将法律监督权视为检察机关的权力,同时又保留了公诉权作为检察机关传统的权力内容。鉴于苏联检察长监督制度的历史教训及其他原因,我国的检察监督修正了法律监督的垂直领导原则,而采取了双重领导原则。这些理论及相关法律内容造成了对检察监督制度、检察权制度的模糊认识,进而直接导致我国检察监督制度存在以下严重缺陷:
(一) 现行检察监督制度与刑事公诉制度(检察权制度) 存在理论与制度上的冲突
从法律监督权的法律规定出发,检察机关是监督制度的主体,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行为及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是否合法是检察监督的必然内容。要保障检察监督权的正确、统一实施,就首先要保障检察机关高于公安、审判机关相应的法律地位及监督权所反应的不可逆的监督关系的存在。而从检察权制度的法律规定出发,检察机关作为检察权的承担者,负有对刑事被告的侦查及提起公诉的责任,而刑事被告是否有罪只有审判机关有权予以评断。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典型地体现了国家职权主义模式中公诉权与审判权的紧密关系。因此,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承认检察监督制度与检察权制度的共同存在,甚至认为行使检察权是实现检察监督制度的法律手段的理论,是混淆了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本质区别。这种做法最终只能导致两种后果:或则将法律监督权等同于检察权从而降低法律监督权的权威;或者将检察权等同于法律监督权并最终损害刑事司法的公正。
(二) 现行检察监督与公诉制度的混同使得检察机关无法同时行使法律监督权与刑事公诉权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模式中引入了控辩式的诉讼机制,这一机制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方独立地承担控诉责任,审判方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由于我国检察模式中继续保留了公诉人员在审判庭中的法律监督的地位,这样便使公诉人在刑事诉讼中同时必须履行两种职责:公诉职责及法律监督职责。可以想象:在法官独立审判的法庭上,追求公诉目标实现的公诉人又会以怎样的责任心来履行其监督法庭公正审判的职责?! ——我们会相信足球比赛的一方会公正地监督裁判来实施裁判权吗? 追求胜利之心必然会影响其公正性。
(三) 现行法律监督权制度与检察权制度的混合违背了法律监督权理论与权力制衡理论的基础
从法律监督权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法律监督权以其所属的性质及功能是以限制行政权的强大而形成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中,作为独立存在的法律监督权制度,则以其监督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为其主要内容,而监督的范围要广泛而抽象得多。其权力带有司法评断功能,具有司法权色彩,是更高一级的权力形式。而检察权的产生则是以限制司法权的膨胀而产生的。作为对刑事立案侦控为其主要内容而诞生的检察权制度,以其权力的性质而主要对公民的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关照,带有明显的行政(管理) 色彩,其权力范围要狭窄而具体,是较低一级的权力形式。因此,将以限制行政权力为目的而产生的法律监督权与以限制司法权为目的而产生的检察权混同规定,从根本上混淆了权力的属性及其职能。这种强使检察权这一初级权力形式承担更高一级的权力职能(法律监督权) 的作法,显然是理论上的模糊与逻辑上混乱的结果。
从这个社会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作为平民我们即使有权利但我们却不敢去揭发在地方的官僚的腐败,就因为是我们监督制度的缺陷才会导致现状的,当然不可否认也有我们对法律意识的单薄,我们以为很多事与自己不相干,不敢去揭发事实,或许我们对那已经麻木了,或许我们早已知道官官相护的厉害了,或许我们知道我们的意见无法到达开明的决策者的手中,太多或许了。但我们是否是真正了解社会腐败的因素的造成。下面,我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中国的贪污腐败是十分严重的,中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贪污腐败,为什么中国的共产党每年都在反腐,但是贪污腐败的势头却始终没有太大的减弱,我想在中国已经不是官员贪不贪的问题而是人民是否给官员送礼的问题了!现在在社会上,似乎要求官员不收礼已经是一种很难办到的事情了,即使官员不收礼,那么,那些送礼的人也会想尽办法的送礼。为什么在中国,人们要向官员送礼而且是不以官员的愿望的,即使官员不想收,人们也会送呢!!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贪污腐败那么严重,因为人民在纵容官员腐败,或许这样说,人民会很不服气,但是,难道在社会上不是这样吗!在中国送礼已经成为一件事情是不是可以办成功的必要条件!你说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没有贪官,没有腐败,因为人民已经将官员看做是只要收礼就会办事的人了!!所以都会不由自主的给官员送礼,这就滋养了腐败!
为什么人民必须给官员送礼,我想主要是因为官员拥有着中国最大的权力,有了权力,那么就会连带的产生很多的利益,人们为了这些利益就不得不倚重官僚,还有就是人民没有与官员一样甚至是凌驾于官僚之上的权力,这样就使人民在与官僚的较量中处于弱势,这种弱势间接的产生人民的一种无助感,在办事时不够硬气,害怕官僚的作怪,害怕不自觉的搅了那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受到不必要的打击,所以人民就得依附于官僚或者其他的利益集团,但是在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就是官僚,而同时他们又掌握着这个社会最大的权力,这就使得人民不得不依附于官僚,也就滋生无数的腐败与贪官!因为在中国,官僚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如果不与他们合作,人民的事是很难办的!!
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国家泼下来的4万亿刺激内需的钱的最终去向,不错4万亿的确可以带动很多行业的转型发展,因为4万亿的投入股票稳住了下跌,因为4万亿的投入国民的基础实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国家的稳定也得到一定的保障,但4万亿最终有多少是用在建设上的,这个可能就比较难说了如果不加强监督,不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有可能更多的钱被人家收入囊包。我们先来看看4万亿下来后各个地方的反映吧:11月,4万亿元投资计划甫一落地,即引来各地政府进京潮。争项目、上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头等大事。但随着各地投资计划的陆续出台,其中隐现的资本金缺口亦日益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公布投资计划的24个省市核算,投资总额已接近18万亿元。其中,云南省计划未来5年投资3万亿元,广东省今后5年投资2.3万亿元,辽宁省2009年计划投资1.3万亿元,重庆计划投资1.3万亿元等。
先看投资大省山东。11月12日,山东省发改委推出8大重点行业的240个项目,总投资规模约8000亿元。而2007年,山东省全年财政收入为1600亿元。按中央与地方大致为1:3的配套资金安排,除中央资金外,山东至少要筹措7000亿元,按平均30%的资本金要求,启动资金至少要2100亿元,这已明显高于当地财政可负担水平。
某地方大型商业银行高管告诉记者:“现在地方政府提出要跑步进京,整天忙着跟北京和省里批项目,而根本不谈资金来源问题,更不谈资本金一个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是,地方政府传给其银行的一项投资计划中,项目立项为10亿元,后面的条款中明确写着,银行信贷资金10亿元。“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们完全已没有资本金概念。”该高管告诉记者,“现在地方政府只有两个概念,一是全力争取 中央资金,二是尽力争取银行贷款。
还有很多很多的例子说明这次4万亿留下的隐患如果你留心你周围或者网络你就会知道了,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前面说过了要加强监督力度,那关于是如何去监督?谁去监督?我想如果要根本解决监督腐败的问题就要建立一套人民的监督的体制,独立与政府监督的一套体系,可以与官僚抗衡的体系。同时这个体系有着比官僚体系更加强大的权力,而这个权力的约束也是最为严格的!!只有让人民拥有在与官僚对抗中不处于弱势的力量,人民才不会纵容腐败,即使这种纵容是不得已的!!这样可以保证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又可以提高我们的民主制。
当今社会就业严峻,失业更严峻。很多问题已经显露出来,如何解决腐败滥用权力等社会现象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因为这不仅会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的利益社会的和谐。我们谁都不想看到再有地方像西藏那样闹独立,但我希望像重庆的士司机那样起来反映社会现实,我渴望有多的人能真正站起来说真话,不是忍辱吞声,这样至少离我们的民主社会会更近一步,那些贪官也会慢慢的收敛起来,社会也许可以更和谐的发展,没有太多的抱怨社会的不公平。我想英明的领导们知道金融危机下我们社会的种种影响,也许他们正在寻求解决的方法改善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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