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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考,加强高校课程考试的科学化和人性化管理

日期: 2010-3-18 3:41:11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本文从“依法治考”的角度出发,针对当前高校课程考试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主要从营造考试管理的和谐环境、完善考试违纪处理的法律程序、科学管理考试的全过程、建立高校课程考试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等方面加强建设和管理,使管理行为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
   【关键词】依法治考 高校 考试管理 科学化 人性化
   “依法治考”就是高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考试管理制度,实现管理行为的规范化、管理过程的程序化、民主监督的经常化,进一步尊重考试管理过程中师生的主体地位,明确师生在考试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达到公平和公正的目的。科学合理的考试管理制度,可以减少管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管理行为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1]。作为培养大学生的高等学校,如何顺应时代的要求,正确运用考试,真正发挥考试的积极功能,为祖国的发展建设输送优秀人才,是新时期一个重要而又艰巨的课题。
   1 当前高校课程考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考试设计环节不科学
   一方面,考试形式单一,考试内容片面。闭卷考试多,开卷考试少;笔试多,口试和答辩形式少;理论考试多,实践操作少;统一考试多,因材施考少;一次考试定结论多,多次考核综合考评少[2]。把高校的考试等同于期末的一次性考试,忽视了对大学生的日常积累、思考与进步、困惑与反思、质疑与创新的关注。限制了学生的学习范围和个性发展,阻碍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考试命题机制不合理:许多高校的考试仍以“教考合一”的模式居多,还存在着一门课程从“上课、命题、阅卷、登分”诸多环节的一人负责制,谁上课谁出题,也就由谁阅卷登分了,学什么,考什么,全由任课教师说了算,于是就出现了印象分、人情分,主观随意性很大。
   1.2 忽视阅卷管理,考后评价机制不完善
   考试从考前的命题、组织、考试中的纪律监控,到考后的阅卷、分析是一个连贯的过程,虽然有一些高校,认真组织了考前的诸多工作,却忽视了考后的阅卷评分和试卷的分析反馈等工作。由于考试一般集中在期末放假前进行,考完后,学生和教师都急于完成任务回家休息。因此,教师阅完卷急于登分,然后又马马虎虎做完试卷分析。没有认真考虑试卷的信度和效度,难度是否适中,试卷是否科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如何等,没有认真分析、总结和反馈,学生也只是关心这门课程的考试分数[2]。
   1.3 诚信制度不健全
   考试成绩是学生能否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主要依据,加上学校本身监考制度、考试形式等制度的不完善,使努力学习的学生考出来的分数可能还不如投机取巧学生取得的分数高。这样就体现不出考试的公平公正,也影响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至使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屡禁不止,学生学习没有动力,对校纪校规置之度外。虽然有些高校也很重视考试诚信制度的建设,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与学生签订诚信协议书。但当学生违反诚信作弊时,或者是由于处罚过程中受到各种人情压力无法执行,或者是学校考虑当今学生就业难产生同情心而从轻处罚,即使当时给了学生较重的处分而在毕业时又把处分从档案中抹去。致使考试作弊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这种不健全的考试诚信制度环境下,学生没有“诚信应考为荣、考试作弊为耻”的意识。
   2 依法治考,加强制度建设和考试管理创新,促进高校课程考试管理的科学化与人性化
   2.1 营造考试管理的和谐环境
   (1)规范考试制度:从依法治考的角度来确定高校课程考试管理制度。严格而合理的考试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学风的重要条件。严密而科学的考试管理,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减少考试过程中违纪现象的发生[3]。新的教育理念下,考试管理规范不单是一套完整的考试制度,还应包括制度制订过程的民主性以及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学生的自创性,相信学生的自主性、引导学生的自觉性。这样才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实现学生自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4]。
   (2)树立“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激励人”的人本观念:选择合作管理模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管理者与学生之间构建和谐。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师生共同参与管理,管理者要从“高高在上”的观念中走出来,与被管理者进行平等的对话。师生之间如果构建了一种和谐,就能够很好地进行心理沟通、知识沟通和品质沟通。有了沟通,教学双方就能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在课程考试管理中,每个阶段都要有教师的参与,充分尊重教师的意见,使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在课程考试管理方面达成共识。建立“以生为本”的管理模式,既要让学生享受教育平等的权利,又要让学生尽到相应的义务。
   (3)优化考点环境,完善考试设施:优良的考试环境有利于考生以饱满的精神进入良好的考试状态。考点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物质环境指考场座位布置合理,教室整洁干净,塑造舒适而又严肃的考试氛围。精神环境指考试管理员及监考老师的精神面貌和服务质量,考试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服务为先、遵章处理”的原则,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的言行举止,要起着引导人和教育人的作用。高校还要不断地提高实验室设备的装备水平,建立高水平且配套效率高的实验设备,确保实践考试课程的顺利进行。
   (4)利用网络资源,促进考试管理工作法治化建设;
   在校园网上开辟“考试管理工作”专栏,积极推动考试管理工作法治化建设。实施管理制度上网,加强宣传力度,增强透明度;建立网上考试管理工作流程,把整个考试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相应责任部门的分工情况以及管理过程在校园网上公开,让广大师生能够随时了解考试管理的流程,使考试工作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创建网上考试反馈机制,建立网上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发布考试情况通报,聘请专家定期开展网上“依法治考”的宣传讲座[1]。
   2.2 完善高校课程考试违纪处理的法律程序
   当前许多高校的课程考试管理制度,过多地强调从严管理,而忽视人性化管理。把考试违纪现象完全归结于学生的道德品质,态度恶劣、方法简单、取证不足,从而引发了一系列诉讼案。只有尽可能地维护公正合理的考试秩序,才可能使应考者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1)程序合理: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学生的处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合法、符合规定程序。”为规范课程考试管理,依法治考,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处理的程序要合理合法。在监考过程中,对于违反考场纪律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如确需处理或终止考试时,监考员或者巡视员应向当事人表明身份,指出违纪事实,说明处理依据,并报主考批准做出现场处理。处分决定要以合法的形式送达给被处理人。
   (2)教育性: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的目的是为了严肃考纪考风,纠正错误行为,警示当事人,教育其他人。所以,在处理过程中要本着“从严教育,从轻处分”的原则,从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体现人文关怀,让违纪者能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但对于诚信缺失的学生决不姑息,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决不走形式、走过场。
   (3)建立申诉制度:从依法治考的要求来看,给违纪者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高校应从人性化角度,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高度出发,依法健全高校考试违纪处理申诉制度[4]。
   2.3 科学管理高校课程考试的全过程
   重视平时考试和能力测试,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推行全程考试理念,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适当提高平时成绩在总评中的比重,引导学生注重学习过程,注重平时积累,真正做到持续而有效地学习。高校课程考试全过程的管理包括:考前管理、考中管理和考后管理等工作。
   (1)考前管理:制订科学的考试控制标准:一是时间标准,如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考试结果分析处理等的起止时限要求;二是数量标准,如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试卷分值、试卷印刷与分装、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等数量规定;三是质量标准,考试命题及考试方式的科学性、考场设置的规范性、评分的准确性、考试成绩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公正性等[3]。同时,还要在考前加强对全院师生的考试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为严肃考风考纪打下良好的基础。
   (2)考中管理:建立院系两级巡考制,考试过程中恪守职责,及时公正地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科学合理设置考场和布置考点,坚持以人为本,大力营造“诚信应考,遵纪光荣”的考试氛围。严肃考场纪律,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高预防作弊的预见性和警惕性,将学生的作弊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3)考后管理:重视阅卷管理,对于主观题,应该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以发展学生的眼光评判学生的答案,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创新。加强课程考核后的试卷分析,不仅对学生的试卷进行各类分析,而且要对试卷中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加以研究,对试题、试卷、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情况作出科学的评价,并将信息反馈给教师和学生。让教师发现教学中的成功部分与薄弱环节,让学生了解自己知识的缺陷和盲点,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教学方法。
   2.4 建立课程考试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实现教育公平
   建立课程考试管理的有效监督机制是高校考试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各高校对考试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还没有系统而完整的机制。许多高校虽然设有考试工作检查小组,但这个小组不是独立的组织机构,出现自己评价自己的局面,导致检查、监督与决策执行混淆在一起。为了保证各项考试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高校考试管理工作效能,促进考试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必须将考试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职能分离,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6]。实现教育公平,公平是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这里所讲的教育公平,是指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共同享有学校的教学资源,共同参与学校的管理,制订公平公正的考试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的课程考试管理规范,让学生有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发挥监督小组积极作用:对考试管理工作中的各个运行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各种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考核,促进考试管理水平的提高;对考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反馈,使高校课程考试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和人性化。
   参考文献
   [1] 王凤花.利用网络优势促进高校考试管理工作法治化,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5(9):79-80.
   [2] 张国昌.高校考试管理改革探索,当代教育论坛,2009(8):31-33.
   [3] 胡敏慧.我国高校课程考试管理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4] 黄燕妮.高校课程考试管理研究,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 党亭军.主体教育视角下高校考试制度的弊病与改革,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66-69.
   [6] 王凤花,完善高校考试管理工作应解决的两个问题,高教论坛,2005(4):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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