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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搞好统计教育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 2009-10-26 1:14:33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为了积极贯彻今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会议精神,增强新形势下统计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搞好统计教育工作是创建学习型社会,弘扬统计文化,构建和谐统计,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的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统计教育管理机构人员缺乏。1983年,国家颁发《统计法》后,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都设立了“统计培训中心”或“统计教学站”,大张其鼓地组织开展了统计学历教育、技术职称培训和统计从业资格等培训,由于培训中心和教学站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收不抵支,市(县)级的统计教学站(教学班)不得不停办,统计教育工作只能暂时由市级统计局的法规科或办公室承担。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统计人员,都是身兼多项专业统计,统计业务工作本身就很重,教学管理很难兼顾做好,这项工作逐步趋向应付了事。也就是说,市县两级政府统计教育缺管理机构和人员。
   二是师资队伍不稳定。师资队伍是统计教育培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师资队伍的水平、责任心及师资队伍的稳定是关键中的关键。当前,我市无稳定的统计师资队伍,教学手段还比较落后。目前采取的集中培训,教学任务都是有统计局专业统计人员承担,由于各科室统计任务繁重,备课准备不够充分,大课堂教学经验不足,收效甚微。
   三是培训内容枯燥模式单一。统计教育培训以来,统计培训的教材均为二个内容,统计从业资格是《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继续教育内容:《基层统计报表实务》、《企业统计分析方法与案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中级的是《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初级的是《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培训内容都是书本上的条条款款,比较枯燥,针对性不强;培训模式单一,没有组织开展“进修”、“专修”和考察学习等活动,培训是集中面授,并且集中面授时间短,缺乏组织实习,缺乏讨论理解,教学效果不佳,缺乏吸引力。
   四是参学热情不高。当前,统计教育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对统计教育培训对象评比的考核办法还不规范,教学方法单调古板,激励措施还没有跟上,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形成的是一种“强迫学”的状态,没有形成一种“我要学”的教育氛围,而且工学矛盾也突出。统计人员在企业大部分是兼职人员,90%的单位是会计兼统计,所以以各种借口拒绝参加培训,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及其艰难。
   二、建议与对策
   统计教育存在的问题,不仅是教育质量的问题,也关系到统计数字的质量,建议对统计教育工作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要增设教育机构,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统计法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第二十七、二十八条中明确规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培训机构体系”。“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第一、必须增设统计教育机构。《统计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做好统计教育工作。统计教育培训要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合格的统计干部队伍,使统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计算机和法律知识,要达到不出假数,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必须建立统计教育培训机构来做这项工作。第二、统计教育培训工作量大,它覆盖的面是全社会,包括各行各业的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工作,牵涉的面广,认定对象多。市县两级政府统计机构承办工作量大,承办的程序烦琐,并需十分严肃、规范、细致。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专职人员才能搞好这项工作。第三、组织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及各项考务工作等,工作量大,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培训教育的效果不能得到保证。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推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意识,使广大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积极支持、关心、投入统计教育的活动中。让广大统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了解统计上岗培训的意义,树立继续教育的观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宣传,使持证上岗的观念深深扎进他们的脑子里,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氛围。达到全社会统计人员都关注这项工作,自觉参加上岗培训的目标。
   三是要培养师资力量,壮大教学队伍。培养教师队伍和稳定教师队伍,是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的保证。一方面从政府统计部门培养兼职的教师队伍,选择有一定教学经验、有理论水平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兼职教学,既通俗易懂,又风趣活泼,学员更容易接受,并且可以将统计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带到课堂上来讲解,更能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培养壮大教师队伍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双赢”目的。另一方面,适当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基础理论的综合串调,拓展兼职教师和学员的知识面与加强理论深层理解,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学员的学习兴趣,实现教与学的队伍“双稳”发展。
   四是要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理论学习是统计正面教育的重要步骤,搞好理论学习引导,是搞好统计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创新培训教育的模式,搞活教育活动,能有力地提升教育的效果。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增加培训的内容项目。除了集中培训学习外,还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结合活动搞活教育培训。一方面举办比较实用的统计函授学历教育班和专修班,解决统计工作任务与所需知识不相适应的问题;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的方法,组织派人出市、出省、出国进修考察等,既开拓了视野又增长的见识,从而达到了教育效果。
   五是要建立统计人才库,形成约束机制。建立统计人员资料库,详细记录每个统计人员学历、职称、上岗培训、继续教育、专修班等方面的情况,把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同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即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成绩合格者,才能通过本年度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统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任务,不能顺利通过年检。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使教学有序地进行,达到培训的对象不重不漏,有理有据地引导统计人员配合和自觉接受教育。
   六是要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参学率。教育中,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既要实行继续教育与年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挂钩,又要实行精神激励机制,设立继续教育表彰奖励项目,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给予必要的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统计人员的参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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