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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的通知

日期: 2014/3/26 浏览: 4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中共泰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区)委、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督导组:
   《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强调,要坚持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边学边查边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自我排查、听取意见中收集到的问题,加强分析梳理,能改的马上改起来、能做的马上做起来,小有小改、大有大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当前,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能立即解决的“四风”问题,至少研究确定1个重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目标等,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3月底前将《第一环节整改项目汇总表》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总表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和市委督导组组长审核。(邮箱:tzqzlxbgs@126.com,电话:86839711,传真:86839712)
   市委督导组要强化对边学边查边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跟踪了解督导单位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各地和有关重点部门,在《泰州日报》等媒体上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泰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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