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验收考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泰群办发[2014]34号《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进行六查六看的通知》的要求,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二督导组,将组织对所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环节的活动进行验收考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评时间
5月12日-14日,每个单位安排半天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小组与所督导单位商定。
二、验收考评组织分工
验收考评分3个小组进行:
第一组,唐勇兵同志和曾帅同志负责安监局、史志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侨联;
第二组,朱桂林同志和王连民同志负责人社局、事管局、信访局、审计局;
第三组,朱于才同志和李中林同志负责物价局、编办、统计局、技师学院。
三、验收考评方法
1、座谈: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中随机抽取8-10名(人数少的单位4-6名),并邀请退休老党员和群众观察员代表各一人,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座谈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教育的“四落实”情况,听取意见情况,即知即改情况,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其它相关情况。
2、查看:对照第一环节工作情况评估表上规定的七个方面31项内容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征求意见记录、学习笔记、活动安排计划、活动记录等资料和佐证材料,检查各单位规定动作是否做全、做到位。
3、走访:随机访问所督导单位的普通党员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了解第一环节的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1、本组所督导各单位要根据“六查六看”的主要内容和第一环节工作情况评估表上规定的七个方面31项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2、各单位要逐项对照,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不足及时找差补缺。
3、各单位5月9日前完成第一环节自评工作,并将第一环节活动小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项述职报告,意见、建议和问题汇总、梳理和归纳形成的专项材料,第一环节工作自评情况,督导组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报本督导组。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二督导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