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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职毕业生可得职业资格证

日期: 2005-9-14 11:58:28 浏览: 18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京华时报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2005年起,我国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的毕业生,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可同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学历教育考核与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的衔接,发挥职业学校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中等职业教育要实行以三年为主的基本学制,其中技能训练及实习占半年至一年。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调整专业布局,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要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推进职业教育从专业学科为本位向职业岗位需求和就业为本位转变。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便于学生跨地域学习、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我国将建立定期调整、动态管理的职业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通过聘请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补充必要的专任教师。到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将争取达到8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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