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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教师──生命教育的深层视角

日期: 2009-1-5 15:15:40 浏览: 8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赵爱荣

摘 要:通过对生命教育内涵的解读,认识到教师是生命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然而,现实生活中教师职业被神圣化、工具化,教师个体也面临着种种困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使其生命价值难以实现。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需社会、学校和教师三方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生命教育 教师 生命价值

一、生命教育内涵的解读

生命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关于生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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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生命教育指的是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包括个人与他人的生命,进而扩展到一切自然生命;而广义的生命教育则是一种全人的教育,它不仅包括对生命的关注,而且包括对生存能力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①在媒体大量报道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漠视生命的残酷事实面前,教育界的理论工作者呼吁实施生命教育,以期通过进行生命教育表达对生命状态的关注,使学生更好地体验和感悟生命的意义,进而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教育要关注学生的生命,这无可厚非。“在一定意义上,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②然而要关注学生,就不能忽视教师。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活动中两个互为依存又各自独立的矛盾统一体,他们都生活在教育的“生命场”中,要想获得各自生命的全面而和谐、自由而充分、独特而创新的发展,必须依赖教育活动中两个生命主体间的交往和互动、理解和支持,依赖对教育活动中两个生命主体关注的对等性。教育要关注学生生命,关注学生生命的教育必须由教师来承担,而现实中教师的生命及其价值往往被挤在学生的生命、国家的行政指令和教师职业角色的夹缝中而变形和萎缩。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对教师的生命关注也远远不够。缺乏生命意识的教师如何培养尊重生命的学生?

因此,笔者认为,生命教育的生命是一个双重存在,既具有本原的自然生命,又具有超自然的价值生命,是二者的天然融合;这里的生命不仅包含学生的生命,也应包含教师的生命。为更好实现学生对生命的珍爱及生命价值的提升,生命教育在大力提倡关注学生生命时,也不能忽视对教师生命的关注。关注教师,就应关注教师的生存境况,就应从多个角度对教师及教师这一职业进行考察分析。

二、教师生命及生命价值在现实中的消解

(一)价值观念的误导,教师职业被神圣化、工具化

1.把教师职业神圣化的偏颇认识,给教师套上了道德的枷锁,致使教师个人价值的消解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教育是“上施下效”的过程,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和远远高于学生的地位,“师道尊严”是中国教育文化的一大特征。在这种文化环境中,人们对教师、师道的认识达到了“神圣化”的地步。先秦时期,教师被当做偶像,与天、地、君、亲并列在一起加以崇拜,视教师为“圣人”、“君子”,与这种无条件的尊师相伴的是对教师过高的期待和要求。人们认为,教师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不能也不应该出现问题。譬如不能也不应该动辄言“利”,因为君子曰“义”,小人才曰“利”。教师应奉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应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努力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安贫乐道”也应始终是教师的传统美德。此外,人们常以“蜡烛”、“人梯”、“园丁”来比喻这一职业,赞扬其默默无闻、牺牲自己、甘于奉献、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崇高精神。在这一偏颇的认识下,人们一旦发现教师有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的言行举止,便会极其苛刻地对其大加指责,毫不掩饰地表达对教师的不满和失望。神圣化的认识及“无私奉献”理念的要求,给教师造成很大的职业压力,使他们忽视了自己本身的需要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2.对教师职业工具性的狭隘认识,导致教师生命意义的消解

长期以来,教师职业被工具化,如同工业流程中的人一样,是为完成某种程序而存在的,教师成了注释规定文化的工具。教师尽管被人们视为学生的权威,但他们受目标、课程及知识的控制,同样是受控者。这其中蕴涵着的是对生命的忽略与蔑视。每个教师都是现实生命的存在体,都有各自的意识和特性,对世界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应有发言的权利。然而这种重“控制”轻“理解”、重“目标”轻“过程”的教育理念,其实质是对教师生命及其作用的忽视。

此外,受现行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管理者设计硬性的规范和规定,实施量化的检查与评价的方法无形中束缚了教师精诚合作的手脚,加剧了教师群体中的竞争。同时,烦琐的事务性工作大大增加了教师精力的投入,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大多采取跟班、守班、坐班制,教师的劳动强度可想而知,因此产生心理疲劳和职业倦怠,导致教师发展的停滞,即所谓“有工作无发展”,人在一定程度上被异化为工作机器。教师感受不到因从事这一职业带来的内在尊严与欢乐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一部分教师不是将教育当做一种生命活动展示的事业,而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其生命价值很难在教育活动中得以实现。

(二)教师个体面临的具体现实问题

1.承受着来自多方的压力

《竞报》2005年9月9日公布了一份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和新浪教育频道组织的对近9 000名教师进行的“2005年中国职业压力和心理健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34.6%的被调查者反映压力非常大,47.6%的被调查者反映压力比较大,两者加起来占到被调查者的82.2%。而这些压力更多的来自学校、社会和家长。社会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赋予了高期望,教师的职业道德也使教师力图去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但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分数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衡量一切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学校和教师采取各种手段来提高教学质量。于是,教师“末位淘汰制”被广泛采用,每年的两学期变成了三学期或四学期──假期补课已不新鲜,工作日由原来的每周5天变成了6天甚至6天半更是普遍。长期的超负荷工作直接导致了教师生命质量的全面下滑,甚至是生命的陨落。

2.得不到体现其劳动价值的报酬

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是现代社会分配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事实是,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近年来,公务员领域一直在讨论并逐步实施“高薪养廉”,然而教师的工资却没有随公务员工资的提高而相应提高。此外,我们的教师在劳动时间上远远超出了我国《劳动法》第四章第36条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然而,他们却没有获得《劳动法》规定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或百分之二百或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大部分学校只是象征性地支付给教师一些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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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身安全、健康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

我国《教师法》第六章第29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修养。”可实际上教师却很少享受到上述规定的待遇。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承受着超负荷的工作和来自多方的压力,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令人堪忧。甚至,各地教师被侮辱、殴打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某地三名初三年级学生在课堂上用下流语言调戏未婚女教师,之后又几次殴打另一名教师,并曾致使该教师血流如注,当场昏倒。③教师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此外,一些民办学校为了争取生源,学校领导提出“学生是上帝”的口号,作出“当教师和学生发生冲突时,学生永远是正确的”等荒谬的规定。在这种环境下,和谐的师生关系如何建立?师生的心理如何健康发展?

我们要解放学生就必须先解放教师,让教师焕发出生命的活力。而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已成为影响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师生关系恶化和教育中诸多不良现象的导火索。因此,关注和关怀教师刻不容缓。

三、关注教师生命的策略

唤醒教师的生命意识,增强教师的生命活力,提升教师的生命境界,实现教师的生命价值,需要社会、学校及教师个体三者的共同努力。

(一)关注的根本在于社会

社会应将教师从“圣人”还原为“凡人”,将教师职业去神圣化、去工具性。同时,还应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随着教育在人的发展中作用增长,人们对教师的期望达到空前的高度,社会几乎要求教师成为一个完人,无形中给教师造成了很多压力,使教师也在众多压力中失去了自我。所以,社会各界应有意识地为教师群体提供宽松的精神环境,对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归因,减少教师的精神压力,为其提供自我超越、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社会前提;社会也应为教师职业提供宽松的舆论氛围,以使人们的思想感情得到最普遍的相互沟通,使人们的行为方式得到最直接的相互协调,最终使教师的内心世界得到最便捷的自我认同;社会还应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出台与《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相配套的保障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或规定,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切实有效地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社会风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二)关注的关键在于学校

学校要提高管理者人文素质,实现管理的人性化,预留教师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空间,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教学环境。

学校是教师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场所,学校管理者要关注教师的基本生存需要及高层次的成长需要、自我满足的需要,给教师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营造适合教师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而近年来,教育中实行的末位淘汰制、下岗制、教师聘任制、工资级别制以及按级取酬等竞争性的评价制度给教师带来持续不断的紧张感,使教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压力又被转嫁给了学生。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管理者提升自身的人文素质和生命意识,摒弃狭隘的功利主义管理观,要以实现教师和学生生命价值的良性发展和终极意义为管理的最高目的。改变以学生的学业成绩来评价教师的一元评价机制,建立以多元学生评价为基础的多元评价机制,广纳善言,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教师和学生参与管理,大力促进师生的自我管理,力争做到管理的民主化、平等化、自觉化。最终使学校成为教师的另一个家园,成为教师力量的源泉和教师生命发展的平台,为教师的生命发展提供能源。

(三)关注的内在机制在于教师

教师自身需不断提升职业活动境界,推动生命价值实现。

教师职业活动的理想境界,是指教师作为职业活动的主体,将职业活动看做生命成长和价值实现的手段。一般情况下,理想境界的实现需经历从外部的规范与责任到逐步内化形成自觉意识,最终以主人翁的态度追求教育事业,充分实现自我并成为体验幸福的自主体。就目前我国的教师群体来看,职业活动更多的是为满足谋生的需求,多是被动的,缺乏创造性,缺少作为批判、反思和超越的能力。教师很难从职业活动中体验到乐趣,更不要说生命价值的实现。作为一名卓越的教师,不仅能“育人”,也应能“育己”。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境界,培养全面的生命观,在生命理念关照下,应意识到教师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教书也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应成为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一种使人类和自己都变得更加美好的生命存在的形式。在奉献、服务的同时,还要从中获得一种生命成长的体验,一种生命的定义感,否则奉献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因此,对教师而言,教育“不仅是一种工作,也是一种享受”。④

注释:

① 汪基德.新课程对生命价值的关照[J].课程?教材?教法,2004,(5):78.

② 为“生命──实践教育学派”的创建而努力──叶澜教授访谈录[J].教育研究,2004(2):33.

③ 叶玮华.谁来保护教师的人身权益[N].南方都市报,2003-10-23.

④ 叶澜.新世纪教师专业素养初探[A].叶澜.“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报告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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