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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就业为目标的高职教育改革

日期: 2009-1-4 10:55:52 浏览: 8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吴宪洲


    [摘要]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与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模式不同,与中职教育模式也有差别,以就业为目标培养高技能人才是决定高职教育模式的根本,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高职教育改革  就业  实践教学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已经成为全社会对高职教育的共识,如何建立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职教育模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的重大课题。高职教育应该而且完全能够创新出一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反思高职教育现状,转变教育思想
    探索高职教育模式,首先要对高职教育现状进行反思。高职教育的现状总体上还是学科型模式,即三个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课本中心”;课程设置上是三段式: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专业课;教学方法是课堂讲授为主,实践教学处于为理论教学服务的从属地位,演示实验为主,实训实习不是真实岗位上的劳动,而是把理论课堂的讲授变成课外的观察或模仿,与真实的劳动始终隔离;实习实训设施和场所与理论教学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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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育思想观念都成为高职教育的诟病,成为创新高职教育模式的思想障碍。
    技能型的人才不是课堂“灌”出来的,而是经过实际训练打造出来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课堂教学,但课堂教学不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途径和标志。注重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强化实践性教学主体地位,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是创新高职教育模式的主要内容。
    二、借鉴国际、国内职业教育改革经验
    1.目前国际职业教育的五种培养模式。(1)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模式,这是一种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双方在国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分工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体系;(2)以加拿大、美国为代表的CBE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以能力为基础,它的核心是从职业岗位的需要出发,确定能力目标;(3)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TAFE模式,这是一种国家框架体系下以产业为推动力量,政府、行业与学校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进行灵活办学,与中学和大学进行有效衔接,相对独立、多层次的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4)以英国为代表的CBET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政府组织专家界定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的内涵,设立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国家职业资格的认定,将职业教育设计成若干改善实际工作的职业资格项目,项目完成即学习过程完成;(5)国际劳工组织的MES模式,MES以“为每一个具体职业或岗位建立岗位工作描述表的方式,确定出该职业或岗位应该具备的全部职能,再把这些职能划分成各个不同的工作任务,以每项工作任务作为一个模块。”[1]其中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是德国的“双元制”,经过20多年的借鉴、吸收和改革,我国的高职教育培养模式渐渐形成多样化的特色,但核心要素基本相同。
    2.目前我国的几种职业教育模式,(1)以独立职业院校为主的教育模式,这是当前最主要的高职教育模式,其主管机关是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2)独立的技术学院教育模式,其主管机关是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3)企业或行业为主的教育模式,其主管是企业或行业。(4)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包括订单式。
    高职教育离不开企业或行业,这是毫无疑义的。但目前国家还没有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行业或企业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校企双方在职业教育中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还没有从法律与经济上加以界定,这是目前高职教育发展的一个制度性障碍,因此,仅凭职业院校“一头热”是不可能做强做大职业教育的,也不可能培养出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
    三、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
    我们知道,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院校在培养模式上,理论型教学居于主体地位,以培养学科型人才为特征,实践教学不是优势。必须明确的是,高职教育的实践教学与普通本科的实践教学地位不同,高职教育的实践教学在高职院校居于主体地位,普通本科的实践教学在本科高校中处于从属地位。这是因为二者的培养目标不同,前者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后者培养的是学科型人才;二者的培养模式不同,前者是培训模式,后者是理论型模式;二者目的不同,前者以直接就业为目的,后者以研究再研究为目的。二者虽然都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但前者强调的是理论为实践服务,后者则是实践为理论服务。
    四、专业、课程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是改革的核心内容
    能否培养出适合企业或行业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专业是否适销对路成为关键,而构成专业的课程又是主要要素,因此,课程开发是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任何新专业的设置和课程开发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和挑选。“课程开发必须围绕职业能力这个核心,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为主线,对课程进行优化衔接、定向选择、有机整合和合理排序,课程的整合要打破学科界限,本着强化能力、优化体系、合理组合、尊重认知规律、缩减课时的原则进行。不必考虑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而应突出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和就业岗位群的适应性。”[2]
    在高职专业设置上,要有灵敏的国家产业政策信息,要依据及时准确的产业信息,经过严密的市场调查研究,创办适销对路的新专业,同时优化课程结构。“突显市场性要求设置专业,是高职专业设置创新的基本依据,突显就业性要求确定培养目标,是高职专业设置创新的基本定位,突显开放性要求确定资源结合方式,是高职专业设置创新的基本途径,突显务实性要求建设课程,是高职专业设置创新的基本内核,突显综合性要求评估专业,是专业设置创新的基本要求”。[3]
    五、构建以就业为特征的高职教育模式
    1.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育学生学会做人。要使学生明确做人与学习技能的关系,做人与使用技能的关系,技能不能也不会独立于做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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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健全实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制度。(1)提前一年召开用人洽谈会,掌握用人单位的信息,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2)面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说明培养方向,就业去向;与学生签订培养就业协议;(3)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或提前录取的招生政策,提高生源质量。北京市教委副主任钱联平认为:“职业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就业模式的教育。但当前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中,相当多的学校和教师、学生和家长都仅仅把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当作学历教育来对待,不仅认为层次不高且就业意识不强,没有及早引导学生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提前招生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色……提前招生对高职院校的规模发展和专业建设是一个拉动。”[4](4)依据与用人单位和学生签订的培养目标协议,制订培养计划;(5)建立有用人单位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落实培养细则,完善培养方案;(6)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教学、学生管理、实习实训、就业指导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由校企双方共同完成;(7)建立每个学生从入学到就业的全过程写实档案,实行跟踪管理;(8)建立与用人单位密切协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
    3.按照社会需求改革学制,采取更加灵活的办学模式,实行分层次教学。“继续推广‘订单’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5]每年进行分流,把不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第一次分流成中职,把中职不能坚持学完的分流成技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学生如果不接受分流,允许退学。
    4.把学习技能变成培训技能,推行“双证书”制度。加强实习实训,加强固定基地建设,广泛建立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使学生在最后一年进入施工单位顶岗实习,准就业。从教学计划上加大“实习实训”的比重,提高培训的技术层次,把学习技能变成培训技能。“变学科应试体系为技能应用体系”,教育过程上“变单纯认知过程为综合实践过程”,考评标准上“变学过什么课程为能做什么事情”[6]。推行“双证书”制度,学校要把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纳入教学计划,并在校内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架通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在理论课上的“立交桥”。
    5.建设符合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周济部长指出:“当前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不适应需要和实践能力较弱的情况必须迅速改变,提升学历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7]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真正落实“四种人”,即专家、学者、技师、能工巧匠,不以文凭论英雄,而以技能见高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要三管齐下:一是制定新任专业教师下现场实践锻炼的制度,二是从企事业单位选调专家充实高职教师队伍制度,三是从企事业单位选聘有一定学术地位的高级技术、管理人才、能工巧匠作兼职教师的制度。
    6,开展以就业为目标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生成立与专业技能训练关系密切的社团组织,利用节假日开展应用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到“休而不闲”、“放而不散”。
    7.加强就业指导,提倡学生先就业,再择业。新生一人校,通过专业情况介绍,帮助学生进行正确就业定位,把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状况分析、职业价值观教育、人生职业设计等内容作为职业指导的重点;在毕业生集中择业和签约过程中,就用人单位概况、工作岗位特点、面试技巧、个人特长、签约注意事项等方面一对一地为学生提供咨询、分析、指导和帮助。对已经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凡是需要提高技术的,实行“召回”制度。高职院校实行“召回返读制”,实质上是对社会的一种郑重承诺,是注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必然要求。这种对毕业生负责、对用人单位负责的质量意识,对于高职院校教育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8.建立以就业为标准的高职教育考核体系。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是教学管理的最重要的杠杆,其导向作用不可替代,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以就业为特征的教学质量控制评价考核体系,从职业道德素质到职业技能以及心理适应能力都能得到比较准确的检验。“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环节)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允许采取多样化的考试考核方法,如问卷、开卷笔试;问卷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口试、笔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或采取论文、设计、制作,撰写调研报告与答辩相结合;也可以采用无标准答案试题,着重考核学生的思维方法、思路等,这种考核方式既检验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能力,又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客观上也起到将学生平时学习着眼点引向实践技能培养上来的作用”。[8] 
 
[参考文献]
    [1]李立新.发达国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及启示[J].职业教育研究,2006,(3).
    [2]李跃兵.以就此为导向,开发高职课程新体系[J]职业教育研究,2006,(3).
    [3]龙伟.试论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专业建设[J].教育与职业,20015,(12).
    [4]李辉.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带来什么[N].中国教育报,2006-4—21.
    [5]教育部2006年工作要点[N].中国教育报,2006—1—1.
    [6]潘光.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好模式[N].中国教育报,2006—3—17.
    [7]周济.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A].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C],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8]罗群英.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学体系改革探索[J].教育与职业,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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