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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工作理念的转变

日期: 2009-1-2 8:35:21 浏览: 1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赵居礼

摘  要:本文从高等院校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职能、内容和教学理念、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方法等方面,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理念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做好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教育;理念转变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and inquires many qualities of student's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al working concept from many respects, for example, the function of student working, the content of student working, the methods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etc. In order to do some benefits for student working of higher institute in new situation.
Key words: higher institute; student working; concept-changing
 
    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教育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高等教育出现了国际化、大众化、市场化、多样化等特点,传统的学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学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正视学生工作的发展变化,转变学生工作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学生工作体制从以学生班级管理为主转向以学生社区管理为主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学生宿舍将由集中于校区内,逐步过渡到校内公寓和校外学生公寓社区并行的局面。那么,随着校内外大学生公寓的启动,住宿档次的拉开,使得同一系别、年级、班级的学生住宿地点将分散各地,住宿状况也千差万别,必然会出现不同系别、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乃至不同高等院校学生混班或年级居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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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许多高等院校推行学分制使学生选课自由度增大,同一班级学生集中听课的机会越来越少,学生将更多地以个体为活动单位来学习和生活,经常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习和生活的局面将不复存在;由于学生出现居住分散、混班居住的新情况,使得“班级”、“宿舍”这些集中教育管理的原有阵地将不断淡化,各系、院学生工作者很难再深入宿舍对本系学生进行经常性集中教育管理;使得过去经常性系、院大会、班团会等集体活动、突击检查宿舍、处理突发事件、板报宣传等集中的直接教育管理方式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只能代之以分散化、小型化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如个别预约谈心、小型座谈会、接待来访咨询等教育管理方式,来解决学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类问题,而信息传递、意见反馈、疑难解答等教育管理活动,则只能主要依赖于电话、校园网、电子信箱等现代化的手段来解决。这就完全打破了过去以系为单位,班级有固定教室,学生集中住宿于某一区域,系内集中管理的格局,使原有的以学工办(组)为基本教育管理机构,以班级为基本教学单位,以学生宿舍为基本教育管理阵地的校、院或系、班级(班主任)三级学生教育管理体制难以继续运行,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由社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个体进行社区化、公寓化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学生生活社区不仅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学生生活社区与传统的学生宿舍管理相比在功能上有很大的拓展,更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理念。这就要求学生工作的重心由班级向学生生活社区转移的同时,积极进行学生生活社区工作的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学生社区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以教育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学生生活导师进社区。各院或系学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老师作为学生社区生活导师,要求导师对学生进行政治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学习上辅导,思想上开导,就业和职业生涯航导。做学生政治思想的引路人,专业学习的指路人,生活上的贴心人,身心健康的保健员,解决各种后顾之忧的服务员;以组织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学生党团组织进社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学生自我教育为纽带,积极推进学生自我教育组织进社区。将散住各地的学生以社区划成片成立相应的自治组织,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纽带和新载体,以此联系公寓区内的学生,集合散住各地的学生,使之成为协助我们搞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帮手和上传下达的新信息传播载体;对学生生活社区进行物化管理,健全社区功能,构筑文化、休闲、娱乐、购物、健身一体的文化社区。
    二、学生工作职能从管理学生转向服务学生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学校生存之本。学校是为学生办的,学生是我们办好大学的根本。现代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它要求教育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出发,从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价值,把学生培养成富有主体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人。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管理的理念主要是方便、图省事;而不是从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出发,其管理思维基本上属于管、卡、压。强调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强调管住学生,制服学生,让学生听话。学生工作者做的较多的是“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而忽视了学生内心的需要和感受。高等院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学生除了服从高等院校规定而别无选择。这实际上是对学生人性和个性的抹杀,容易导致学生缺乏独立人格、盲目服从或抗拒管理;出现极端或者引起某些心理障碍,这一传统的办学理念必须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而且还是高等教育的投资者,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合法消费者。“自费上学,自主择业”的现实使学生越来越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越来越关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越来越看重就读的生活环境。他们更加注重自我价值和利益的实现,成才愿望强烈,竞争意识、自强意识普遍增强,呈现出更加务实的趋势。并且愿意不愿意上这个大学,今后主动权更多地掌握在学生自己手里。以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上大学不容易,高校总以为“皇帝女儿不愁嫁”,是学生和家长来求学校。但现在教育竞争日趋激烈,高校要有“忧患意识”,相应地学生工作的着力点也要发生变化,要从过去管理学生为主,转到为学生服务、为学生提供帮助、为学生解决困难为主上来。管理的职能固然不能丢,但服务的职能要大大增强。高等院校各职能部门都应把“服务学生”放在第一位,各部门的角色要由“管理者”变成诚心实意的“服务者”。学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最大优质服务,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搭建平台,一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都应立足于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服务上。如果不改变,我们就要被时代所淘汰。只有角色改变了,才能切实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把“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落到实处。
    在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成分越来越多的今天,大学越来越体现出服务机构的特点。高校要真正成为教育服务机构,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优化校园软硬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全面成才的内在动力。学校应向社会庄严承诺: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学生管理上,学校要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为学生成长成才多做好事、实事。服务的内容要把握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合理需要;服务方式要在引进社区管理方式的同时,实现服务优质化、物质利益最小化。要为学生提供各种生活服务,改善生活环境;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扩大勤工助学的网络与途径,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要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学生考研、出国、创作发明;要为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健全信息网络,加强政策导向、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目前高等教育已经开始向买方市场转化,高等教育的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也变得更为挑剔,他们关心收费标准及价值与价格比,即能否得到符合社会需要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能否满足学生的希望和个性化的学习要求。管理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控制、禁止。高等院校学生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育人,学生管理必须服务于育人目标的实现,为学生着想,关爱学生进步,关注学生困难,关心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学生成长成才环境。为学生服务就是育人,一方面我们要用合适的方式教育管理学生,一方面也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学生服务,这样才能达到管理育人的目的。
    2005年4月教育部已经出台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界定,但许多高校目前还没有制订相应的新措施。还没有把服务学生纳入议事日程,所以:有的高校屡被学生告上法庭。我认为,强调学生权利是目前高校必须面对的问题,学生在上学交学费的同时,就已经形成了学校和学生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权利法律关系,为学生服务已不是观念转变那样简单的事情,而是高校从法律角度必须履行的义务。
    三、学生工作内容从强调学生的义务转向学生的义务和权利相结合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高涨和成熟。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也让他们更加注重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在高等院校的各种权利中,学生往往是各种权利中的弱势群体。多年来,我国高等院校对学生的管理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益为本位。近几年来,现行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范在依法治校过程中显得越来越不适应时代需要,学生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产生的纠纷,不时击中高等院校管理制度的软肋,让高等院校叫苦不迭。如1997年,因学校拒绝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北京大学92级博士生刘某状告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司法触角伸进了高等教育领域;1999年,北京科技大学94级本科生田某,状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1]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98级女生穆某在2001年6月21日考试中找人替考被学校勒令退学,因不服校方处分决定,将母校告上法庭;[2]2003年,重庆邮电学院一对学生恋人因怀孕被学校勒令退学,向法院提起诉讼[3]等等。
    学生交费上学之后,学生及其家长与高等院校无形地形成一种交换关系,学生及其家长认为他们有权利,事实上他们也真有权利对高等院校教学质量、后勤服务、生活待遇等各方面提出与自己付出的成本相适应的要求,很多高等院校都发生过由于教师教学质量差、或者随意减少课时,学生要求退学费的纠纷,工作稍有失误或者不到位,就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根本要求。因此,高等院校在自主办学的同时,要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从过去强调学生的义务转向学生的义务和权利相结合,以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高等院校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要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能遵循一套明确的程序、制度去维护自身的权益。使学生在依靠自身的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进程中,自身也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教育法》第42条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学生的义务过去各高校都强调的多,但忽视学生的权利。学生在校学习,起码享有下列权利:(1)受教育权——包括平等权,选择权,上课权;(2)人格尊严权;(3)身体健康权;(4)表达自由权;(5)人身自由权;(6)隐私权(如日记、文件、早恋等);(7)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如隐匿、毁弃、开拆学生信件都属侵权);(8)财产权;(9)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包括学业评价和品德评价;(10)生命权;(11)申诉权和诉讼权;(12)其他权利。除上述以外,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实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民主开放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也体现“以人为本”。这样管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人际交往能力等。学生只有真正行使了应有的权利,才能有自豪感、参与欲和主动性,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四、教学理念从注重教授知识转向培养学生高技能扩展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主要分布在一、二、三产业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上。”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摇篮,特别是职业技术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有自身的优势,那就是规模有序的教学组织过程,系统、实用而又有一定超前性、有较强基础性的教学内容,以及高等院校教育天然具有的育人氛围。这无论对于学生道德品质、职业心理的养成,还是基础知识学习、学习能力提高、基本技能训练都是十分必要而又卓有成效的。相比高技能人才的其它培养方式,如师傅带徒弟、岗位自学成才等,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方式明显具有培养规模大、知识技能面广、快捷高效、有较强发展后劲等优势。由于我国学龄青年众多,教育需求旺盛,高技能人才缺口过大,由高等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无疑是一种更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
    传统教育重知识的灌输,轻视技能的培养。现代教育注重学生思维扩展和创新能力。人要生存,许多技能是必须掌握的。譬如生活技能、学习技能、工作技能、运动技能、休闲技能、娱乐技能等。当前,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据一项调查,目前上海25岁以下的青年失业人员已占全市登记失业人数的50%,这些青年失业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技能。据我国人才市场的统计,目前求职者中,具有初级水平的供大于求,而中、高级水平的远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不少人因无技能上不了岗位,不少岗位因技能要求高而无人能胜任。[5]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提供的数字表明,我国的劳动技能指数仅居世界第59位。在技术工人方面,发达国家高级技师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而我国技师和高级技师只占1.5%,初级工占到了60%。[6]一位市长说,要找100个大学生容易,要找100个高级技工难。在深圳劳动力市场,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指导价为月薪5900元,招聘高级钳工为6600元。在某经济发达地区,16万年薪请不到高级技工,在冶金行业,30万年薪请不到一位炉前长![7]著名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2005年10月在上海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称:中国大学生毕业生中只有10%左右具备在外企工作的技能。高级技能人才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刻不容缓。技能型人才的严重短缺,这无疑向高等教育提出了挑战。作为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高素质劳动者的高等教育,面对时代的呼唤,高等院校要调整专业设置方向、培养目标和准确定位,教学理念要从教授知识转向培养学生高技能扩展,体现重知识向重发展转变。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性阶段,在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目标的进程中,我国依然面临环境治理、资源短缺、城市化发展、产业结构提升等方面的巨大压力与严峻挑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化解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保证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目标,要求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要求优化各类资源的布局与分配,在全面推进大众化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的层次与质量,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增强我国的人才资源建设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的现代化水平。伴随体制转轨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用人观念、评价标准也发生着历史性的变革。他们更看重学生毕业后能否马上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技能需要。因此,大学的教学应紧贴市场需求,教学理念要从教授知识转向培养学生高技能扩展。
    五、教学方式从传授型教学转向创造型教学
    高等院校要实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教师首先要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适应当前创新教育的要求,要从传授型教学向创造型教学转变。传授型教学是传统教育的产物,他把教学活动的本质看成是“特殊的认识活动”,强调的是教师的主导作用,没有重视学生个体的选择和愿望,其主要教学形式是教师将大量的知识和信息通过课堂灌输给学生;其教学过程是教师单方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其教学活动中是以让学生认识世界为目的,处处着眼于学生知道了什么,同时以分数衡量学生知道的如何,结果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扼杀了学生与特长的健康发展。传授型教学侧重教育的传道、授业、解惑的再生功能,过分重视学生对知识的积累和传承,只是简单的再生,重复过去的东西,培养出的学生缺乏创造与超越,不能满足社会和人不断发展的需要。
    创造型教学是现代社会新型教育的产物,他把教学活动的本质看成是“学生的发展过程”,强调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主要起组织、引导、启发、控制以及答疑解惑的作用。教师指导学生认识世界只是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是达到学生发展目的的手段和条件。教师的教学过程着眼于学生发展得如何,他体现了现代教学的目的是培养人的素质。[8]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以“启发性”为方法论的指导思想,采用讨论式、研究式等各类方法,以学生主动参与为主体,鼓励学生敢想敢创,并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突出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实践;在教学手段上,调动各种现代化教育技术,如计算机、多媒体及网络等;在考核方式上,灵活多样,评价过程坚持动态性原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时调整方式。在创造型教学中,教师的责任就是扬长避短,最大限度挖掘学生的潜质,并注重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发现和学会创造,培养他们的创造能力。此外,教师还特别注重实践锻炼方法的运用,引导学生萌发对客观世界的创造意念,把个性鲜明、特色突出、适应能力强、素质全面的创造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六、从为学生制定教学计划转向让学生参与教学设计
    在知识经济时代,以学生为中心,是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和人的自身发展的要求。早在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就明确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宣言》指出:“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高等教育显然需要有以学生为中心的新的视角和新的模式,要求国家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重点,并应将他们视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的和负责的参与者。这应包括学生参与有关高等教育问题的讨论,参与评估,参与课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并在现行体制范围内,参与制定政策和院校的管理工作”。[9]另外,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要吸收学生参与管理和制度建设”。[10]同时,许多专家也呼吁将学生参与教改法制化。
    传统教学计划是以学校为主体,经过市场调研,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制定的,强调共性,主张整齐划一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强调要按计划执行,一味服从,偏重概念推论的学习模式,在专业、课程和学习方式等方面,很少考虑学生个人的需求和选择。教学设计不同于传统的教学计划,是应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设计解决方法、对解决方法进行试行和评价,并在评价基础上修改方法的过程。[11]教学设计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学习者的学,在教学设计中了解对象,正确分析其学习需要,着眼于激发、促进和引导学习者的个性全面、和谐的发展,已成为当今教育研究者关注的课题。
    让学生参与教学设计,一是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定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及实施结束后应征求在校相应专业学生的建议和意见,例如理论课程内容的安排、选择以及实践环节的实施操作等,允许学生提出自己对教学过程的意见,教师应合理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采纳;二是通过对往届毕业生工作经历的回访和调研,征求他们对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合理意见;三是让学生参加高等院校大型的教育改革、科研等活动。如课程结构的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省、部级教改专业建设、教学评估、校、院或系级教改专业建设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这样有利于我们了解学生的学习习惯、特点,从而确定教学策略,创设适应大学生学习特点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以适宜的速度、合适的方式,通过与教师的共同努力达到一个确定的教学目标。
    七、引导学生的学习目标从单纯知识学习转向复合型学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模式基于这样一种理论预设:同一层次的所有人,都应该成为同一培养方案、同一种教学计划、同一种学习要求、培养成具有一样或是大体一样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人。[12]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特别是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如知识、信息总量增加越来越迅速,知识传播的速度日益加快,知识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知识向生产力转化的速度明显加快等等,对人才的培养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大学生不仅应具备较扎实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而且要厚基础、宽口径,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较全面的人文素质及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具备扩展知识领域的能力,要成为能适应社会人才市场多变性的复合型人才。全面素质的教育和培养是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人才需求趋势的反映。大学要培养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全面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单纯知识学习的学习目标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复合型学习的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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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众化的大学里,大多数学生必须掌握在现代社会立足的基本技能,必须现实地考虑自己的就业问题,除了学识修养,职业技能,同样需要的还有社会交往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敏感而成功地对社会和技术变化的反映能力。基于多元智能的复合能力的竞争将是未来社会竞争的主要形式。教学要突破传统知识教学的框架而成为一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实践。
    单纯知识学习是以知识继承为标准,是以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寡为依据,只重视知识的再生功能,没有创新,学生主要靠书本获取间接的知识和信息。学生学的理论知识多,而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差。这种学习方式容易导致学生有知识没文化,有学历没能力。复合型学习是以“广知识、强能力”为标准,学生的学习是面向社会和生活实践,面向更多的教师、同学和其他人,面向各种公共传媒和电脑网络,获得直接经验和最新信息。学生既重视获取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又重视各种能力的提高;既重视理论知识的积累,又重视知识的实际运用,特别是知识的升华、创新。这样的学习,学生是专业强,文化素质高,倍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青睐。
    八、“四个学会”应是学生教育工作的核心理念
    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多,生活自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新能力等普遍较差,而且比较固执,个性色彩纷呈。有的不能善解人意,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有的不懂尊重别人,缺少宽容;有的自我封闭,内心存在压抑感,易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往往因一句话和一件小事使同学之间矛盾激化,反目成仇。因此,学生教育工作应注重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造。
    (一)   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做人
    “学会做人”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做人,一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表现,提出“明理处事,修养个性”的教育;二是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礼貌待人,尊敬师长”的教育;三是针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对学生进行“公德、正身、规范行为”教育。规范个人道德行为,以德正身;四是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民族气节,对学生开展“气节律己,养俭立品”的教育,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勤俭的品质。
    在高等教育中培养高尚人格是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目标之一。进行人格培养关键是打破说教式的教育方法,打破单一靠“两课”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要以“两课”教学改革为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人格教育,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学生形成和发展良好行为和个性品德,提高学生的是非观、意志力、鉴赏力、创造性、协调性、责任感、诚信意识和奉献意识等以培养学生独立、完整、高尚的人格。同时注重学生身心潜能的开发和个性的发展。
    保持健康心理,是做人的重要保证。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以及其他技术和经验的结合,使得我们的社会日新月异,要求人们要具有全球眼光、世界知识、思想活跃、思维敏捷和与多变的环境相适应的能力。此外,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世界纵横交织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和关系,常常是动态的、过程性的,更增加了“不变的只有变化”的态势。增加了人们的精神压力和可能出现失败的机率。因此,保持健康的心理就显得非常的重要。我们要教育大学生不断强化自己的心理承受力,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好高鹜远;既不刻意企盼什么,也不非要回报什么;既要适应螺旋式上升的事物发展规律,也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挫折。要做到宠辱不惊——得之淡然,失之泰然,思之安然,处之坦然;要理性对待成绩和失败,将之视为必须具备的心理健康的基本素质之一,时刻不忘对自己进行积极的心理暗示,做一个心理健康的人。
    (二)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学习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从当代大学生学习的现状来看,则存在不少的问题,诸如学习目标模糊、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毅力不够等问题。学生工作者应该帮助他们转变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找准学习方向,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学习。
    1、引导学生树立为职业而学习的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学到高中学习的目标主要是升学,应试教育成分较多,而大学生的学习目的则是为今后的职业生涯做准备,是职业素质教育。但目前的现状却不是这样,许多大学生仍以应试为目的,至于毕业后做什么,很少去考虑。因此,他们的学习没有明确的方向。由此而言,学生工作者应帮助学生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目标,让学生尽快改变为应试而学习的观念,树立为职业生涯而学习的指导思想,增强职业能力的自我培养意识。
    2、帮助学生找准学习方向。许多大学生不清楚职业与专业的关系,不去分析专业的社会需要程度。这不仅使许多“鸡肋专业”的学生盲目自卑,缺乏学习热情,还导致“热门专业”的学生盲目乐观,不思进取。而人才市场的实际情况说明,任何专业都有社会所需要的“热点”。如历史专业,社会需求量虽然较小,但随着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人文历史或地方文化史却是“热点”;计算机专业虽然是“热门专业”,但专业中人如果没有软件开发与管理能力,在人才市场也没有用武之地。因此,无论学什么专业,都应根据社会需要和个性特点,找准学习方向,把自己打造成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另外,高等院校要为学生制定“以人为本”的教学制度和创造更为优质的学习环境,让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
    1、制定“以人为本”的教学制度。即制定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宽松的制度,要真正把学分制落到实处,要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体系,改革“满堂灌”的教育方式,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充分利用所有学习时间和空间自主学习,而不是只能用课堂被动学习。
    2、  提供便捷的学习条件。即教学设施和学习辅助设施上要充分考虑学生使用的方便,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便捷的条件。图书馆、多媒体中心、计算机房、体育健身设施等都要从学生使用方便出发。学生食堂、宿舍等设施在管理理念上要从单一管理走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特别是要突出服务,在服务的基础上做好管理育人。
    3、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即要在氛围和环境的创造上下功夫,为第二课堂、校园文化艺术节、名人学术讲座、社团活动等创造和谐、自主的氛围和条件。要形成校园文化的陶冶氛围,为学生成才创造宽松的环境和积极向上的氛围。
    4、提供学生多种成才之路。例如:可探索下列途径:1修完学分提前毕业;2学习一段时间保留学籍离校参加社会实践;3在本科阶段参与科研;4提前攻读硕士学位;5根据特长和兴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6辅修或双学位;7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等。
    (三)教育引导学生学会生存
    1、引导学生的日常生活。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很快,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消费,养成怎样的生活习惯,是摆在当代大学生面前的新问题,学生工作者应该向学生传授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有关知识,指导他们勤俭节约、自尊自爱、量入为出,引导他们体验这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生活自理能力。
    2、指导学生的交往生活。当代大学生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较以前明显提高,学习的节奏加快更趋紧张,加之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人际直接接触减少,部分学生出现了不敢交往、不善交往和畸形交往的问题,表现出人际关系紧张的新情况。学生工作者应积极承担指导学生交往的任务,教给学生有关人际交往的基础知识,培养和锻炼他们的交往能力,引导他们勇于和善于建立起平等友爱、互帮互助、开放宽容、诚实守信的良好人际关系,提高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
    3、帮助学生认识社会。学生工作者要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在实践中应用专业技能,增强学生个体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教育学生认识社会,学会生存。
    (四)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创造
    当今是科学技术竞争日益加剧的时代,改革创新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要标志,同时也要教育培养创造型人才。教育部颁布的全面面向21世纪国家规划教材的各种教学大纲都明确提出了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魂,创造性人才是关键。可是现在的高等教育则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毕业培训也千篇一律地指向就业,而在自主创新、自由创业方面较为薄弱。因此,高等院校应重视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增强学生的创造力。
    1、重视学生创业素质和创业意识的培养
    高等院校可以在平常的教学中渗透一些创办企业以及融资、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也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讲座、培训班传授创业的专门知识,或者以创业典型报告及调查讨论等其他传授形式,不断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让学生慢慢树立起自己创业的意识与信心。
    2、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实践
    创业实践既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实践,也包括创业经营的学习实践。(1)积极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高等院校要启动、推进开放实践教学,逐步增加对学生开放实验的内容和时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以专业实验室为依托,以开放性实验为主要形式,以学生科技类社团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设备、场地等现有条件,为学生开展科技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2)师生紧密合作。教师在搞好教学的同时,认真加强对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创新活动的指导,使每个学生在学好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参与科研实践训练,锻炼实践能力。由于学生在校的时间相对比较紧,经验较缺乏,因此师生合作搞科研更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3)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习。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社会观察实践活动,让学生直接接触社会,认识企业和市场,产生创业欲望,从社会的大课堂上汲取有用的创业知识,借以提高创业主体的实践能力。
    总之,学生工作是事关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应贯穿在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全部的办学活动中;应与社会、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相结合,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经济需要的人才来实践。因此,我们要做好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应时时树立“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只有以学生为中心、为根本,将教育与学生的幸福、自由、尊严、发展等终极价值联系在一起,才能培养出富有主体精神和创造力的人,从而真正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只有将学生培养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下,让高等教育坚定地立足于社会的土壤中,才能促使学生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发展与价值,从而实现真正的以人为本。
    九、以学生为本,树立民主化和法治化学生管理工作理念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冲突和纠纷案件时有发生。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指学生管理制度、校纪校规及其执行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其产生原因具体表现在:(1)高校规章制度偏原则化。学校章程是学校自己管理及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我国教育法制体系的延伸和组成部分,对学校内部的机构活动具有确定的规范性。学校依据章程行使管理权,为法律所确认,然而在目前的很多高校中,由于高校章程过于原则,各种内设机构的职权界定以及在何种问题上代表学校行使职权,并无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学校章程的过于原则化是导致这种无效行为甚至侵权行为根本原因。(2)高校内部管理秩序缺乏规范。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符合法制精神的程序规范及应有的保证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造成内部行为矛盾,导致受教育等合法权益受损。(3)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矛盾日趋加大。高校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依法而定。在发生多起学校败诉的纠纷中,有的学校随意扩大自主管理权,导致了大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害。(4)教育行政规章和学校的某些学生管理规定违背法治精神已经凸现出来。从教育立法来看,针对教育事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教育法律和二百多件行政法规,规章,但是仍然出现学生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宿舍,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在巡夜中曝光学生个人隐私以及各种名义的校内罚款等种种表现,还包括曾发生的“女博士因生育被劝退学”案件引发的法律冲突,引发人们对于高校管理权限的讨论。[13]
    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管理,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这不仅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
    深刻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关于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并没有相关的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厘清的重大的法律关系。首先,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是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或者说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学校与学生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其次,教育契约关系是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显现出的新特征。教育格局的变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职教育等竞相发展。学生自费上学、自主就业、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等,这一切使得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已经表现出来。在这种关系中,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此应属民法的调整范畴。在这两种基本法律关系学生均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正确对待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素质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十分丰富。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众多权利,等等。高校一方面有权利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法律救济。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基本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和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首先,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公平地善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坚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其次,增强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及法治理念,促使管理者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职权的过程中,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民主思想。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多种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讨论,通过学生组织,或直接向相关管理部门表达自己的主张,参与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还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理念。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调整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用法治的理念,处理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追求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合法化。学校自主管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治统一原则,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同时还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学生正当的利益。此外,高校还应该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和学生申诉制度。
    十、树立创新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生评价标准
    每个高校每年都要给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获奖的同学应该是全校学生中的佼佼者。但是这些优秀的学生如何评选出来呢?我们一般采用的是“综合测评法”,把学生各方面的成绩和表现综合评分,然后按照分数的高低“择优”。的确,这是非常公开和公正的,但是,这种标准和办法的原则是“整齐化一”,是鼓励“平均发展”而不是鼓励“个性发展”。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一看我们对学生的评价和管理,看一看我们的教学方式,就会发现几乎到处都是“整齐化一”。人才多样化与管理培养模式的单一化、标准化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喜欢强调“全面发展”,而往往忽视了去呵护学生的“个性发展”;我们喜欢说“塑造”学生,按照一个标准和模式去“塑造”,而没有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空间和环境;我们喜欢去统一学生的思维,喜欢制造“标准答案”,而不喜欢学生对我们观点的批评。所有这些几乎处处体现在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尊重和呵护学生的个性发展还远没有成为大学教育模式和制度设计所遵循的原则。
    除了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外,我们给与学生成长的选择空间也很狭小。进入一所大学学习,往往被封闭在一个专业中,一个学院中,一个学校中,这种情况虽有改进,但不是实质性和根本性的变化。
    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可能和更大的成长空间是激发他们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重要途径。[14] 哈佛大学校长认为:“引以自豪的是学校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的空间。”而不是培养了6位美国总统和36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值得我们深思。
    我国传统的教育模式由于过多地强调了知识的传承,侧重培养考试的技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创新的阻滞和压抑,主要表现在知识传授上,重“灌输”轻“引导”;在教育内容上重“专深”轻“宽博”;在教育目标上,重“结论”轻“推论”;在教育氛围上,重“严格”轻“赞赏”。这些不利于创新技能发展的因素,可能受到儒家“述而不作”思想的影响,以及传统文化过分强调对老师不加质疑的尊重。当然在实践过程中,方法的偏颇,价值取向的迷失,缺乏对“创新”的追求,也使得教育激发创新的力量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相反阻碍创新的负面力量仍占强势。
    面对新的形式,要加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育必须作出积极调整,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正面作用。
    第一,要树立学生主体意识。一切为了学生的成才和发展,要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而不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
    第二,要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例如变消极被动的“满堂灌”为积极的课堂讨论。本专科生教学要有一定比例的课堂讨论课,研究生主要以讨论课为主。
    第三,要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问题是思维的动力。创新的萌芽。要让课堂教学成为培育科学精神和创新品质的过程,可采用案例教学和体验式教学手段保护学生好奇心,鼓励质疑和批评,启发想象力,提高问题意识和探究能力。要淡化书本权威和教师权威,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培养标新立异,敢为人先的勇气,宽容探索中错误。要尊重和保护学生的独立个性,对有较强个性学生所表现出的好奇心、与众不同、独辟蹊径、甚至是“另类”也需要适度保护。
    第四,要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会使用三个工具:即会利用多种工具书、图书馆和互联网。
    第五,要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教育是要改变居高临下的态势,与学生进行民主的、平等的、朋友式的交往与交流。要解放思想,放弃严格控制,让学生有自由表现的机会和空间,重视他们的意见和观点,不要总是挑剔他们的想法和做法,鼓励他们有自己不同的观点,营造一种自由、安全、热烈的课堂氛围,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协同完成教学任务。[15]
    第六,要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首先要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次要创造条件面向多个有差异的学生,实施有差异的教育,使学生得到有差异的发展。
    第七,在有条件的大学实行通识教育。国际教育的大趋势是从专业教育向通识教育过度。通识教育打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学生提供广博的知识平台,使他们具有进一步综合选择和创新的能力。
 
参考文献:
[1][3]卢丽君.高等院校管理求变:给学生更大空间.中国教育报.2004.5.18.第1版
[2]禹志明.福州大学探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国青年报.2004.5.19.第5版
[4]冯义荣.对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11期:37
[5][7]袁潮.找大学生易 找高级工难.中国教育报.2003.4.14.第3版
[6]王民儒.国家启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中国教育报.2004.4.25.第3版
[8]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以人为本学生第一——新时期高等学校办学理念的探索与实践.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9期:18-19
[9]洪早清.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者必须树立的若干观念.中国大学教学.2003年第1期:17-18
[10]葛岳静等.创新教学管理制度 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中国高等教育.2002年第8期:14
[11]曹丹丹.教学设计与学习者的认知风格.中国教育报.2003.6.14.第4版
[12]原春琳.大学生应该怎样学习——访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院士.中国教育报.2004.6.1.B1版
[13]鲁宽民.以学生为本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国教育报.2005.10.12.第6版
[14]屠涛.大学何以承担培育创新人才之责.中国高等教育.2006年第3-4期:26-27
[15]蒋逸民.面对创新,教育如何选择.解放日报.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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