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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探析

日期: 2010-7-13 23:51:53 浏览: 1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入,高等职业教育观念发生了转变,课程的改革和开发都以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为主旨。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水平,各职业院校实施“工学结合”的考核模式将是必然的趋势。该考核模式既是一种自主性合作考核方式,同时也是一种过程学习性考核方式。整个考核的过程中将学校的理论知识教学与企业的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考核。与传统意义的终结性考核重视结果不同,这种考核的方式更加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强调从“做中学”,这种考核的方式能够有效的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本文以经济法课程为例,对高职考核模式改革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 考核模式;存在问题;改革措施
   0 引言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是在企业第一线工作的技术职业者,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便于学生的就业,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按照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它需要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形式和考核内容仍相对滞后,如何构建突出职业能力和素养的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1 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相比较,现阶段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考核结构公式化。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日常的成绩积累获得,平时成绩(以我院为例)占总成绩的30%。这种考核结构的弊端有两个方面:①作业成绩欠缺真实性。学生是否自己做,老师是否亲自批改都会影响成绩的真实性;②出勤、纪律、课堂提问等成绩很难做细致,基本上是送出的分数。
   1.2 考核内容教材化。考核的内容过度死板,完全照搬教材。其弊端是:①只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培养,学生缺乏必要的实践能力;②在知识的传授中不结合实际,不能够学以致用;③考前的复习,教师划重点,这样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严重的损害。
   1.3 考核方式单一化。目前高职经济法课程考核多以闭卷笔试为主,其弊端是:①笔试主要考核的是学生的记忆力,而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创新能力没有任何的意义。②闭卷考试大多为客观题目的考核,答案比较唯一,这样就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③把卷面分数视为评价学习效果的唯一标准,这样的考试制度造成了学生注重考试成绩,因此在平时不好好学习到考试时抓紧时间,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学习的过程。
   1.4 考核评价记忆化。目前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仍局限于“教材所述”和“课堂所授”,存在着明显的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考核学生记忆知识的能力,而且在考核中大部分都是基础知识的考核,缺乏对应用知识的考核和评价。学生们发现,老师虽然一再强调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但是这些能力的提升并不会带来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这就导致学生“上课记笔记、考核背笔记、考后忘笔记”的局面。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严重的影响了高职教育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目标。
   考核是一种评价手段,目的是反映问题,改进教学方法。但是现阶段高职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既不能发挥考核的反馈调节功能,也不能实现能力培养目标。为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逐步确立以能力考核为重点的考核方法将是必然的趋势。
   2 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探索
   2.1 实施过程性考核,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针对高职课程的主要特征——“行动导向”,我课题组认真设计了经济法课程的项目教学方案,主要采用任务驱动和行为引导等多种教学方法,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随着“项目教学”法的开展,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模式应改变目前重结果、轻过程的做法,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将考核贯穿于整个学习的过程。由于课程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展开教学,因此可以以工作任务为单元,逐项考核。即在学生完成每项工作任务之后,教师要对学生在完成该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能力的高低给予评价和认定。当本课程全部工作任务的训练完成后,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即为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最终成绩。考核点应全面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课堂表现、讨论情况、个人作业、小组作业和项目作业等。
   这种考核模式可以敦促学生注重平时的积累,培养一种良好的学习心态和行为习惯。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增加学生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不同程度地培养和锻炼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应用能力,有利于解决问题能力、社会调查、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提高。由单纯考核课程的知识转变为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实现考核方式的全过程考核,对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每次课都确定教学目标和任务,并设计相应的题目进行考查、检查,根据考查结果判断学生的接受程度,及时地发现、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此来调整、确定以后的教学目标和任务,以保证大多数学生都能掌握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标。
   2.2 考核内容全面化,提高人才培养素质 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强调以人为本的整体性评价观,在对学生课程学习的考核内容方面,不能局限于对知识点和技能点的评价,还必须考核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合作能力及个人素质等。
   2.2.1 考核内容要有利于促进学生能力的养成,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大考核学生分析能力的内容比重,要重点考查学生掌握综合性知识情况、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2.2 考核内容要强调基础、重在应用、贵在创新,既要符合大纲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实际和岗位需要。应以创新能力为导向,从仅考原理、法律条文、基本知识转化到重点考核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上来。
   2.2.3 教师应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出发,根据经济法课程特点,遵循知识和能力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命题。教师命题的题型应进一步延展,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学以致用。
   2.2.4 加强对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在项目教学中,要求各项目小组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综合训练项目。在评定成绩时以小组的平均成绩作为小组各成员成绩,激励小组成员之间团结协作,互助互学。
   2.3 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考核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必须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它是教师因材施教的调节手段,是控制和调整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调整、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重要方法。这就要求经济法课程考核必须以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法制精神的培养、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为中心。考核内容应突出岗位能力,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核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与评价。
   以能力为导向提倡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方法,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命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特征确定考核方式、评价方法和考核大纲。打破以往任课教师根据自己所讲授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认为是重点的内容命题、出卷、阅卷的形式,以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就业岗位群所需要掌握的能力知识为依据,组建试题库,根据考核难易度、考核知识点分布等自动完成组卷。遵循科学、全面、系统、标准、可行等原则编制试题,以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引导教和学向着全面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方面转变,切实提高学生能力,使学生接近零距离上岗。
   2.4 完善考核结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建立考核信息反馈制度是加强考核质量监制,确保考核对教学反馈作用完整性、科学性、可靠性和客观性的必然要求。教务部门应开发成绩分析软件,除分析成绩外,还应从平均数与标准差、考核方式、试题难度、试题区分度、效度和信度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真实地反映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助于教师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有助于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掌握教与学的情况,为学校修订教学计划、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教学业绩提供帮助;也有助于学生掌握自身学习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明确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调整学习方法,使考核真正起到促进、引导学生学习的作用。各项考核都可因地、因时、因人制宜,适时检测、灵活组织、合理评价。做到“寓考于日常检评、寓考于各类任务、寓考于乐”,消除“为考而学、为考而教”的不良现象,使评价真正为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服务,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总之,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根本目标,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需要对考核观念、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这样一个基于职业能力的课程考核,既能够让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又能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受到非常系统化的职业教育,缩短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的适应时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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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
   [3]姜大源.职业教育学基本问题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6,1.
   [4]吴宪洲.创新高职教育考核模式[J].教育咨询导报,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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