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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日期: 2020/5/25 浏览: 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技工院校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苏人社规﹝2010﹞5号),现就做好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符合江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要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实现学校之间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避免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技工院校可根据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按规定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二、设置条件
   (一)应有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有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
   (三)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场地、设施设备和实训场所等基本办学条件。实训室满足实施性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所有开设的实训课程教学需要,实训场地面积和工位数满足专业实训要求,实训设备具有典型性、完好性。专业主要设备总值:一产类专业不低于80万元,二产类专业不低于200万元,三产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
   (四)具有与开设专业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符合《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要求,专业课专任教师不少于4人。
   (五)技师学院可申办技师层次专业,高级技工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申办技师班,原则上应为省级示范(重点)专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可申办高级工层次专业,国家级、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申办高级工班,原则上应为市级以上示范(重点)专业。首次申办专业必须举办过两期以上本专业同层次的技工培训班。
   三、职责分工与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管理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宏观统筹、指导监督,负责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备案。
   2.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检查指导,负责本地区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初审。
   (二)审核备案范围
   1.新设专业;
   2.提高培养层次的专业;
   3.其他需申报审核备案的专业。
   (三)审核备案程序
   1.调研论证。学校开展产业、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开展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组织行业、企业、课程专家进行论证;
   2.院校申报。学校填写《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申报审核备案表》并准备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申报材料包括: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性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意见等。
   3.市级初审。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办学场所稳定性、学校容量(含扩建)、校企合作、诚信办学等要素,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对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评审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并公布。
   四、指导与检查
   (一)各地要建立由行业、企业、教学研究机构等组成的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技工院校专业设置、调整及建设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二)各地要推进专业规范化建设,定期对本地区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专业,应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暂停该专业招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业,应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撤销:
   1.未经备案的;
   2.连续3年未招生的;
   3.与已经淘汰的产业密切相关的;
   4.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予撤销的其他情形。
   (三)各地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的初审,汇总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每年4月1日前完成专业设置审核备案。省、市同步向社会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未公布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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