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政治民主化——以新加坡民主转型为例
(本文发表于《时代报告》2017.8)
摘 要 公民社会的发展促进了政治民主化的实现,极大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制约了国家权力的扩张,实现国家民主治理、民主政治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及参与式民主,为宪政和法治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以新加坡公民社会为研究对象,介绍新加坡政治民主化的进程,透过新加坡公民社会发展现状及其在新加坡政治民主化中的作用,总结公民社会在政治民主化中的特殊价值,得出公民社会是现代政治民主化的基础这一结论。
关键词 公民社会 政治民主化 新加坡 政治发展
一、新加坡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新加坡政治因受到英国式专制的影响,其政治现代化过程是不断追求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过程。笔者关于新加坡政治民主化的介绍是自新加坡独立以来三代人民行动党领导人的执政理念及对民主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为思路主线,主要概括为不同领导人执政理念转变带来的政治价值差异,新加坡政治民主化的演进历程表现为“有限民主——精英民主——参与式民主”。
(一)政治民主化与公民社会概述
利普塞特认为,“民主既是支持冲突与不同意见的制度,同时也是支持合法性与意见一致的制度”。民主发展受到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和思想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民主化是逐步实现的。波特认为民主化指向民主的政治变迁,包括责任政府、公民权利、社团自主等方面。亨廷顿将民主化界定为威权政权向民主政权的转型过程,包括威权政权的终结、民主政权的创设及其巩固三个阶段。
关于公民社会的界定,应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所有民间组织或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和非市场所属的公民组织,正如俞可平所说,其应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即与政府和市场形成三元合作与制衡关系。公民社会的发展在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有其特殊的价值和作用,民主化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环境,公民社会也为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新加坡政治民主化进程
1、李光耀执政时期(1959年—1990年)
李光耀自担任首届政府总理执政的三十年间,国内经济、文化基础不成熟,决定了李光耀用强硬方式领导新加坡走向强大。他推行传统民本理念,使用的方式更多是集权式和家长制,充分体现了精英民主的内涵。在精英政治下,政府官员除了履行管理职能外,还对社会稳定和道德秩序负有强烈责任。李光耀执政时期是新加坡政治发展中有限民主向精英民主过渡的时期。
2、吴作栋执政时期(1990年—2004年)
吴作栋自1990 年任党政领导十五年间,其执政理念是民本与民主的结合。民本理念是对李光耀执政理念的继承,民主精神是对西方民主实践的尝试。吴作栋根据国际国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施政理念,形成了开放的、与民协商的、更趋于民主的行政作风。他将新加坡的民主模式归结为“托管式民主”,“经过调试的民主制度”。吴作栋执政时期,新加坡政治发展是协商民主的过程。
3、李显龙执政时期(2004年至今)
李光耀的长子李显龙自2004年起任政府总理,成为新加坡第三代领导人。李显龙在《行动报》撰文时指出,世界的改变使新加坡必须以新的方式回应,带动国人的方式必须改变,以便能发动更多年轻人参加党的活动及参与政策讨论。可见,新加坡未来的政治环境将更加宽松,李显龙执政时期是新加坡协商民主的进一步实践过程。
二、新加坡公民社会现状
从国内政治环境的变化来看,新加坡公民社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自新加坡建国以来,新加坡三届不同风格的领导人分别对新加坡政治民主化的进程起到了各自的作用。李光耀主政期间,在政府强烈的威权体制下,公民社会没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吴作栋执政时期,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为新加坡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积极因素。李显龙的执政进一步推动了新加坡政治民主化的发展,社会民主化程度更高。从国际政治文化的影响来看,新加坡公民社会得到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援持。随着全球民主化浪潮的高涨与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新加坡国内政治文化也在发生变迁,国内政治民主化的环境逐步完善。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社会多元化的加强,民主化成为新加坡政治发展的新趋势,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了积极的政治文化环境。
三、公民社会在新加坡政治民主化中的作用
(一)公民社会的发展促进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公民社会是新加坡政治民主化发展的产物,公民社会的成熟加速了国内政治多元化的发展,为国内威权政体的转变带来机遇,从而推动了国内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二)公民社会的成熟带动了社会政治的稳定发展。公民社会的发展增强了政府、公民与公共部门间的互动合作,从而填补了国内社会治理的机制缺口,完善了治理沟通渠道,实现了新加坡社会政治的稳定与发展。
(三)公民社会是民众政治诉求的有效桥梁。公民社会是独立与公共领域、企业之外的公民活动空间,它为民众的政治诉求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增强了民众的政治参与,使更多的新加坡国民关注政治、关注社会发展。
四、公民社会是现代政治民主化的基础
(一)公民社会与民主治理
公民社会的存在弥补了政府和市场所不能涉及的社会治理空间,通过与政府的合作与互动,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公民社会作为代表公民权力实现公民利益的重要组织,促进了社会的有效民主治理。通过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实现社会的善治,反过来会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二)公民社会与民主政治发展
派伊认为,“政治发展是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即建设民主政治和制度。”公民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带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民主政治和制度的建设。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公民政治参与的深化与有序。公民社会组织的成立,为公民深化政治参与、有序实现政治民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公民社会与社会政治稳定
所谓社会政治稳定,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社会政治生活的秩序性、政府更迭的连续性三者的统一。社会政治稳定要求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其前提是成立专门的公民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的成熟是社会发展稳定的基础,健康的公民社会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四)公民社会与参与式民主
健康积极的公民社会的发展是参与式民主成功的基础。公民社会的兴起提升了公民的参与意识,扩大了公民参与政治领域的范围,促使政府为公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制度化的渠道。公民社会的成熟为公民参与提供了稳定的制度平台,使更多的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到国家政治活动中。
(五)公民社会与法治
公民社会制约了国家权力的扩张,为当今政治民主环境下宪政和法治的实现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进一步促进了政治民主化的实现。公民社会的兴起使公民更多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政策的制定,加快了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有利于社会政治现代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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