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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分制在学校德育管理中的运用

日期: 2010-11-29 12:12:53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论文关键词:德育 学分制 管理 评价 激励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德育学分考评的内容、学分考评的方法、德育学分考评的管理,阐述了学分制在德育常规管理中的运用,并着重分析了德育学分制的兼具管理与评价的双重性特点、激励的导向性特点和自我教育的能动性特点。指出实施德育学分制应注意的三个问题: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要重视转化教育环节的落实,考评要体现弹性。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十分重视中小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很多学校也一直在探索改进德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笔者认为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普遍缺少一种科学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和评价机制,而在中小学德育管理中借鉴目前正在进行的教学学分制管理的形式,实施德育学分制管理,不乏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一、德育学分制的含义
   所谓德育学分制,简单地说就是把学生德育常规教育管理学分化,即把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礼仪礼貌、遵规守纪、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表现以学分的形式加以逐周逐月评定,并按学期为单位进行记载,作为学生毕业时思想品德方面考核的依据。它主要是一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心理等层面进行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效果的管理措施。
   二、学分制在学生德育常规管理中的应用
   1.学分考评的内容。德育学分的考评内容主要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中规定的要求,学校以此为依据,把它归纳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礼仪礼貌、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六个方面,每个学生每周都有一定的基础分,以班级为单位对每一学生的六方面行为表现予以测评。
   2.学分考评的方法。每个班级组建有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对每一学生的考评。考评时,由考评小组根据学生的自评,对照一周内该学生表现的原始记录,采用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评定其考核成绩,达到规定考核分的,获取该周学分1学分以上,一学期各周累加即为学期德育学分,并规定最低的德育学分标准为20学分。学生在六个学期(包括实习期)所取得的学分总和,即为该学生的德育总学分。德育学分考评主要以学生测评为主,结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评定。各班考核后,每个月(四周)进行一次汇总,通过校园网上报学校德育处并网上公布,德育处根据上报情况,平时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在具体的考评过程中,建立了学分奖励申报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学生某一阶段在校内外在某一方面有优秀表现,可以向班内的考评小组和班主任提出奖励学分的申请,经确认后给以相应的奖分,一并计入考评分。学生如果对自己的考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考评小组、教师组织答复。
   3.学分考评的管理。德育学分与学生学籍管理紧密结合,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学分成绩记入该生的学籍档案,在校三年期间未达到规定的德育总学分的学生,不予以毕业,只颁发结业证书,以此激励学生加强自我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每一阶段的德育学分考评还要与月规范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评优奖励或学生的入团入党直接联系起来。同时,对每周(月)测评未达到规定学分或连续几次未达标的学生,学校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加以教育,努力帮助其尽快达标。
   三、德育学分制的特点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是学校新的德育管理模式的尝试,是把教学管理中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引入德育管理中的灵活运用,为学校德育管理中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评价建立了一种新的评价体系,它主要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兼具管理与评价的双重性。学校德育管理是根
   据一定的德育目标,通过决策、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有效地利用德育的各种要素,以实现培育人的学校管理活动。很多学校也实施了各种各样的德育常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管理制度,但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感觉,各项工作做得忙碌,效果却不是很明显,尤其是对学生个体的德育常规很难有一个准确的评价,往往只是一种笼统的模糊的评价,缺乏定性与定量的考核与分析。德育学分制重在过程管理,在管理的同时也考虑评价功能,最具特色的是“基本+奖励的弹性评价形式,基本学分是学生德育行为达标的评价标准,奖励学分则是学生德育行为优秀的评价标准,从而构建起一种以学分形式规范学生德育行为的评价体系。从管理功能上看,注重了定性管理与定量管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评价形式上看,它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等有机结合起来;从评价功能上看,它既具有诊断性功能、鉴定总结功能、科学管理功能,又具有反馈调节功能、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的德育行为从笼统的模糊化转向了以学分形式的定量的明晰化,同时,也能较准确、全面,透彻地了解和评价班级的整体状况。所以这一管理和评价的双重功能能有效地促进学生把基本的德育行为目标内化为自觉行动,也从中获得成就感,增强责任感。
   2.激励的导向性。德育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的能动的道德活动过程,学生的发展是在活动中能动地实现的,道德活动是促进外界的道德影响转化为学生自身品德的基础。因此,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开展德育活动,成了学生道德活动中能动性发挥的关键因素。
   德育学分制的“基本+奖励”弹性评价形式,它体现了一种教育的导向,即以重在激励的方式,促进学生的道德活动,从而转化为学生自身的品德行为。“奖励”项的设置是整个德育学分制中最具有特色的亮点,也是学生获取德育学分的最具吸引力的视点。学生可以通过主动积极参与一些校内外的诸如做好事、参加社区活动等一系列德育实践活动获取学分。即使是某些学生因各种错误行为被扣除学分,他们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主动去“赚”取学分,并且随时可以去“充值”。这就给了一些“后进生”以纠正自己错误行为的机会,也给他们展示自己亮点的机会,培养起他们自我修养的兴趣与自觉性,引导他们掌握修养的标准。因此,不管是对哪一类学生而言,都体现了教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教育原则,起到了正确引导学生向规范的道德行为努力的导向作用。
   3.自我教育的能动性。德育过程是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过程。德育的实际效果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德育学分的考评过程就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是考评的主体,教师是考评的实施指导者。班级考评小组,每周、每月、每学期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班内公布,使得每位学生认识到自己哪些行为是符合规范的,哪些行为是不符规范的,下周或下月哪些地方需改正,应该怎样改正等等,对自身起到了一种自律、自强的教育作用。
   考评的同时还建立的学生申诉制度,更具人文关怀的思想,任何学生对考评结果允许提出申诉,然后由考评小组、教师组织答复,这两个环节本身就是学生对自己行为自我分析、认识和教育的过程,教师对学生的帮助教育过程,使德育教育的对象由被动型变为主体型。
   四、实施德育学分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大凡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一个人犯点错误是正常的,但是一个人总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在德育学分考评中,部分学生达不到标准学分是非常正常的,班主任、教师也要允许他们犯一点错误,但重要的是要多找他们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有时也给他们指点一些“赚取”学分的途径,鼓起他们进步的兴趣和信心。切忌由于两三次的连续不达标而责骂或者冷漠、甚至歧视他们。
   2.要重视转化教育环节的落实。德育学分的考评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法和手段,能否达到规范学生道德行为,整体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这一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关键是抓好转化教育环节。学生毕竟是学生,肯定有一小部分学生达到标准学分是比较困难的,这就要求我们想尽办法,发动学校党工团、年级段等各部门的教职工,倡导人人参与德育的氛围,采取个别谈话、结对帮教等各种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达标,逐步引导他们朝着好的方向转变。
   3.考评既要规范又要灵活,体现弹性。德育学分的考评内容是依据学生应遵守的日常道德行为规范而确定的,所以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规范的考评程序能有效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成为遵守道德规范的公民。但是,学生的可变性较大、可塑性也更强,考评中应灵活操作,更多的要予以奖励,切忌太吝惜奖分,即使是一点小小的进步表现,也应给他们相应的奖分,充分体现学分制的弹性作用。让他们在错误后寻求奖励而补过,在补过中树立自信,在自信中内化为自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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