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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政策培育高级蓝领 高级技校生享大专待遇

日期: 2005-11-18 21:10:15 浏览: 202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现代快报

昨天,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副处长陈建生向记者解读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此次实施意见在政策扶持上有较大的突破,提出拓宽培养途径、改革考核方式、加大投入等做法,将大大加快江苏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
技校学费上调
新规:适当调整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和技师班的收费标准,并与高职院校收费标准衔接一致。现调整后的具体收费标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每生每学年3600元,技师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5%。
解读:长期以来,技工教育一直游离于大教育之外,致使现在的技工教育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一是经费投入少,各级在考虑教育经费投入时,没有考虑技工教育。据统计,去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技工学校的经费仅占全部经费的2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二是在师资力量配备上,由于待遇等问题的影响,师资力量流失严重、数量不足。三是在收费问题上,与同类学校相比有较大差距。目前,全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的收费一般是每生每年2500元。部分学校教学设施和实训设备陈旧老化,难以满足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培训的需求。
毕业生可享大专待遇
新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学历待遇执行。入学前为在职职工的毕业生,可不实行试用期,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待遇重新确定。
解读:“能把卫星送上天的是人才,能使屋顶不漏水的也是人才。”今后,技师学院毕业生还可比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签订;经用人单位聘用为技师、高级技师的,按国家、省规定分别参照相当于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执行,其户口政策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享津贴
新规: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使用与培训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探索设立“首席技师”“首席工人”制度,建立“名师带徒”制度,并予以相应的津贴。
解读:让工人当首席,给他们发津贴,可从思想和物质两方面给予“出好活”的动力。一个最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以前忙于完成工作任务的熟练技工们,将有动力和时间来把自己的宝贵经验传授给年轻的技术工人,形成“名师出高徒”的良性循环。
加大技能培训投入
新规:各级要加大对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现有的紧缺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补助费等专项资金,要划出相应的比例单列用于技工学校及高技能人才示范基地建设等。
解读:投入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今年省级财政已将500万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列入预算,首度在财政账户开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专户,这在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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