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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我国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日期: 2009-10-23 6:14:13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周国军

  [摘 要]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构建教学模式,以资格认证为中心设置课程体系,以资格认证为目标开展教学活动,以资格认证为标准考核教学效果,通过原理讲授、技能训练、认证考试等途径构筑学生的职业平台,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

  [关键词] 国外先进经验;高职教育;职业资格认证;衔接

  Abstract: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hould effectively link up with vocational qualified certification in order to form a vocational platform for the students. This platform,by way of principle teaching,skills training and certificate examinations,should be based on a teaching mode with professional activities oriented,a curriculum system centered with qualified certification,teaching activities objected to qualified certification and an evaluation of teaching effectiveness with the standard of qualified certification.

  Key words: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vocational qualified certification;connection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而其人才质量重要的评价体系——职业资格认证制却尚未形成,以致职业教育中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学历证书无法有效互换,学校与学生盲目考证,职业资格证书无法与就业准入相衔接,不能形成教学与就业有机结合,导致企业界选用人才没有有效的职业衡量标准。改变当前这种现状,构建基于职业教育的职业资格认证制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我国职业资格认证概况
  
  我国自1993 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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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可见,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证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是与工资福利挂钩的,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起着“敲门砖”的作用。并且,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全社会所有大中专及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都必须具备“双证”,否则视为不合格的毕业生。
  目前,我国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模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型工业化的需要,高技能型人才的招聘比招研究生还难。“高职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应该是理论够用、专业知识扎实、操作技能过硬、适应能力强、实用本领多”[2]。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在校期间除了拿到毕业证外,还应该同时拿到一个或几个技能资格证书,使自己既具备从事第一岗位的任职能力,又具备转换岗位的适应能力。在适应技能型岗位就业的意义上说,学生拿到的职业资格证书比毕业证书更为重要。
  因此,高职学院的学生只有在校期间同时拿到学历文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找到一个职业平台,有了这个职业平台,学生才能找到相应的工作并做出一番事业。
  
  二、当前高职教育中职业资格认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2003年至2006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开展几个紧缺行业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资格认证工作,形成少数行业职业认证制度。但是整体看,职业教育中职业认证制度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1.培养目标不够明确,导致培养工作的盲目性。学校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缺乏有机联系,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无法实现课程有效互换;“目前,各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着课程归课程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归职业资格考核的问题,两者不能融通,无法互换,大大增加了高职学院的人才培养成本”[3]。同时,在面向就业市场时,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无法互换与认可,直接导致“双证书”的隔离与资源的浪费。
  2.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差距较大,增加了社会的不信任感。高职职业资格证书无法与就业准入相衔接,降低了社会吸引力;“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等应用性人才,以满足社会对这类人才的需求”[4]。但是,高职学院培养出的学生目前一般都难以达到上述要求,取得中级证书的学生人数也很有限。这种培养目标与实际效果的差距,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的质疑和一定程度的不信任。
  3.学生盲目考证,重复学习、重复考试,证书“量多质差”,背离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初衷。为了应付高职学院的考证要求,不少学生盲目考证,证书数量很多,但真正有用的却很少。而学院为了达到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利益”为导向,为考证而考证。这就必然导致在证书问题上“重量而轻质”的现象,背离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初衷。
  4.职业标准及证书开发落后于就业需要,鉴定发证过程中失范现象较为严重,证出多门,同时许多专业无证可考,缺乏统筹管理;企业、社会对职业“双证书”教育的回应与支持不明显,在法规、政策、制度层面上未形成配套体系,有关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等。
  造成高职教育中职业资格认证中存在问题的原因除了上面提到的外,还有以下一些:
  一是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施起步较晚,劳动市场对此认可度不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就业权威性不够。现有的职业分类比较陈旧,有的职业标准过于细化,但同时又存在着较多的职业标准空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二是社会各界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尚有较多争议,还没有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形成共识,导致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三是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制比较混乱。国家对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缺乏整体的规划,部门行业积极性调动不够,职业资格证书“证出多门”,存在着一定的无序现象。
  四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原因。许多学校还没有充分注意以职业资格框架构建专业教学的模式,教学的学科性成分浓厚,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式、评价标准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职业教育法》提出的职业教育应同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的要求,专业或课程的培养目标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性较差;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以及教学实践设备与实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学校与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之间缺乏实质性的业务沟通和教学培训合作等。
  
  三、国外职业资格认证制先进经验
  
  1.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英国职业资格种类繁多,经过对各种类型的资格进行整合,将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纳入了同一资格框架体系,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体系(NVQ)。英国政府在 1986年发表了《教育与培训——共同工作》的白皮书,提出了根据国家标准开发一种被雇主认同、同时与学历相并行的职业资格,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这一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衔接性。NVQ将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置于同一框架体系内,并在其间建立了对应关系。(2)灵活性。这种灵活性主要体现在NVQ采纳了学分制。NVQ能够不断满足以雇主为代表的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使教育与培训更接近产业的需要,创立真正与工作直接相联系的职业资格,并使之成为向全体劳动者开放的证书体系。英国的这种制度一产生就迅速覆盖了全社会约90%的劳动力。
  2.德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德国职业资格认证始于100多年前,有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操作机构为具有行会性质的行业联合会,如工商业联合会、手工业联合会、农业联合会、医生联合会等,行业联合会在职业资格认证制体系中具有主导地位。该国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双元制”培训。在接受“双元制”培训过程中,学生在行业联合会监督下进行两次考试,第一次是在学习两年左右时的考试,叫中间考试;第二次是学习结束时的结业考试。这两次考试分别是培训毕业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产生两类证书,即培训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3.加、美两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加、美两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以法律为依据的执业资格许可制度。在加拿大,一般设立职业资格的专业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涉及民生安全,二是应用工程。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不管从事什么专业都必须取得职业资格。美国1938年制定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法律和法规,对职业培训、标准、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并经过多次修改。对职业资格制度的管理,美国、加拿大都由政府和专业工程师协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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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本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日本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始于20 世纪50年代后期,1958 年日本颁布了《职业培训法》,1969年又颁布了《日本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依照一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掌握的技能进行公正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
  5.韩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韩国职业资格体系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国家资格又分为国家技术资格和国家执业资格。国家技术资格由劳动部负责管理,依据《国家技术资格法》实施,国家执业资格由各部独立的法律所规定。国家技术资格体系面向全体,不同背景人员均可以在该体系中找到自己的切入点;将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技术复合型人才纳入同一资格框架体系,而且明确不同层级之间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终生发展。在职业资格体系中引用学分库制度。学分库承认个人在校外环境中所累计的不同领域的经验和培训,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正规教育的局限性;学分库制度通过给予不同学分,在资格与正规教育之间建立了联系。
  
  四、我国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构建
  
  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资格认证工作必须做到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为此,应该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以学生整体素质为本位,以资格认证考试为目标,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运用各种必要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培养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1.统一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地位
  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属于国家证书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家为解决企业界和职业教育学院的职业资格证书需求矛盾,打破国家曾经统一管理证书的规定,允许各行业行政部门自行发证,如此又导致了不正当竞争和部门垄断,从而割裂正在形成的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降低鉴定和证书的质量,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各行业行政部门自行发证,还导致重复鉴定、重复考核、重复收费,加重了劳动者个人的负担,大量浪费国家人力和物力资源。因此,当前需要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制体系,消除我国不同类型的职业资格证书相互重叠重复现象,增加证书的通用性和透明度,以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接受职业教育。
  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地位,使之与学历文凭并重。职业教育培养标准应紧跟时代发展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与企业生产活动更紧密地结合。基于职业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应适应生产和技术的发展,这种适应性归根到底是职业教育应与企业界对人才需求相一致,依据两者一致性标准开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起到人才鉴定作用,形成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教育和就业中的突出地位。
  2.重视职业标准体系开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有一些职业(或工种)的考核标准出现滞后现象,表现为鉴定内容陈旧,与实际职业(或工种)岗位的要求不适应。还有不少工种考核的内容过于狭窄,只针对某一个岗位,而针对一个岗位群的内容偏少。因此,职业资格考核的标准应相应改变和提高,职业标准的研究和开发应加强。在制定职业标准时贯彻新职业教育的理念,要求劳动者具有宽厚的职业知识和灵活的应变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和进行自我培训的能力。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类型呈现多样化,有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家族企业、国有企业等不同形式,学生就业方式也发生变化,各类企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识和要求也呈现不同。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经委、外贸等政府部门的撤销,行业协会将会上升为主体,国家应大力扶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对制定职业标准、严格就业准入、普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等作用。
  3.注重职业资格证书内涵,增强证书的权威性
  职业资格证书自身内涵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才能有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1)实用性。职业教育应关注企业的岗位需求和变化,严格制定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标准,使证书与岗位挂钩,实现“零转岗”。
  (2)社会性。职业资格证书应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度,增强证书对社会、企业、学生的吸引力。
  (3)复合性。在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过程中,职业教育应强调其广度和宽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适应性,使学生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上升、自我学习的螺旋式上升的能力,使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4)互换性。职业资格证书与课程、与学历证书的互换,使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种互换不仅增加了高职职业资格证书的适应性,也降低了资格证书的推广成本。
  (5)开放性。职业教育的资格证书可以对社会人群开放,学校为社会各类人群提供培训考证的机会和平台,实现“多赢”,提高职业教育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
  (6)国际性。不仅按照我国的国情和惯例来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更要根据国际化需求,制定适应学生国际化能力培养的标准与要求,成为国际性的职业资格认证。
  4.改革职业教育模式,提供良好的认证平台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快速期,原有职业内容通常会发生新的变化,同时许多新兴职业和岗位还将继续涌现,许多劳动者目前面临职业和岗位结构性调整,有些劳动者需要转换到新的职业和岗位上。这种结构性职业调整,需要职业教育社会化来解决。职业院校要满足这种需要,自身应进行教育内涵深层次改革,使教育能够紧密地与就业结合,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以职业资格认证为中心设置课程体系。即以国家资格认证的考试科目为中心来设置专业的课程体系,各个专业的资格认证都有一系列的考试课程。
  (2) 以职业资格认证为目的开展教学活动。为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取得资格认证,必须加强“双证书”教育,以此为目的开展教学活动。可以采取原理讲授、技能训练、认证考试的途径来进行教学,为学生提供一个考证的良好平台。
  (3) 以职业资格认证为标准考核教学效果。高职教育要与职业资格认证挂钩,还应改变传统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尤其是对专业课的考核。“在现阶段,可以考虑用两种标准进行教学效果的考核:一种是传统的考核标准,可用在公共课和基础课的考核上;另一种是以职业资格认证为标准对专业课进行考核,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就可以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从业资格认证的报考率和通过率为标准对专业课程的教学进行考核”[5]。
  
  五、结语
  
  高职学院的培养目标是高等应用性人才。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和职业资格认证挂钩,以职业活动为导向构建教学模式;以资格认证为中心设置课程体系;以资格认证为目标开展教学活动;以资格认证为标准考核教学效果;通过原理讲授、技能训练、认证考试等途径构筑学生的职业平台,克服目前高职学院推行职业证书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找到一条适宜的路径。
  
  [参考文献]
  [1] 叶春生.高等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实践[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168.
  [2] 薛喜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论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76.
  [3] 刘春生,徐长发.职业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242.
  [4] 张武升.教育创新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106.
  [5] 李向东,等.职业教育学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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