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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教育产业化的新走向

日期: 2009-1-4 2:34:40 浏览: 1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庞振超

摘要: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结合是我国目前涌动起来的一个“资本潮”。从我国教育产业化认识的深入发展、高教融资制度的变迁两个方面考察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结合的现实基础,同时对资本市场介入高等教育的边界进行价值拷问。

    关键词:教育产业化;高等教育;资本市场

 

    教育产业化加快在我国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高等教育融资主体不断地走向多元化,目前资本市场向高等教育领域的介入是高等教育中正在涌动的一股新的“产业潮”。

 

    一、教育产业化论争的深入发展:高教与资本市场结合的认识基础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以1992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84—1991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和1992午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相应地,教育理论界对教育与市场经济关系的争论也相应地分为 1992年以前的商品化阶段和1992年以来的教育市场化和产业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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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商品化阶段主要达成了3个方面的成果。第一,教育产品包括具有一定素质的劳动力、知识形态的产品、科学技术的物化产品、教育劳务和技术服务。第二,教育产品由于具有使用价值而具有鲜明的商品性。第三,教育商品化表现在多方面:教育管理过程中大量运用经济分析的模式手段;教育内容的商品化、教育内容的供需一致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运动规律;教育结构要按商品经济供求规律来调节;教育成果的商品化。

    教育市场化阶段的认识成果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育市场分为外部市场和内部市场,前者是指教育产业系统与其他产业系统之间的交换活动;后者是指教育产业系统内部教育产品生产者和需求者之间进行的交换活动。教育市场的结构主要有教师劳务市场、教育管理者人才市场、教育金融市场、教育物资市场、毕业生劳务市场、教育科技市场与产品市场、教育信息市场。第二,教育市场化的实质是教育资源配置要完全采用市场机制,按照投资——补偿、成本——效益原则,在教育各个领域、各种利益主体间实现公平等价交换,充分体现教育的价值。

    在第二个阶段,1992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指出:“教育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出现了“教育产业化”的提法。教育产业化的内涵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产业化是产业形成的过程。在我国,新兴产业的形成过程往往是对原来不具备产业特征的社会部门进行产业化改造。产业化不过是依据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原有部门进行产业性开发、运作和经营的过程。另一方面,教育产业化的实质是将教育产业引入市场机制的过程,将教育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教育服务的生产、消费一体化经营的经济运作方式。教育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教育产业的竞争性、自主性和充分适应性,实现教育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促进教育和国民经济中各产业部门协调发展,在产业链条上发挥自己的先行、基础产业的作用。

    以上两个阶段的认识任务和认识成果尽管不同,但是教育商品化、市场化同教育产业化是前后连贯、不断深化的过程。

    我国在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讨论过程中,首先着眼于对教育服务商品性的探讨,然后经历了市场化到产业化的演进过程,这是合乎科学认识的规律的。确立教育产品的商品性要进行交换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教育服务不是商品,没有商品性可言,那么市场化和产业化只能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但教育商品性要通过教育市场化来实现,因为产品的商品性是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体现出来,没有交换,就没有产品的商品性。因此,第一阶段关于教育产品的商品性的讨论为教育市场化作了基础性的铺垫。

    教育市场化和教育产业化是等值的。从我国教育市场化与产业化出现的时间和两者讨论的内容上看,二者是相同的。在20世纪80年代欧洲出现的典型的高等教育市场化倾向,主要有marketisation (市场化)、privatisztion(私有化)、decentralisation(分权化)等表述方式,但没有“市场化”这个词。因此,“教育产业化”一词是一个中国特色的词语。

    199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给高等教育市场化作出的定义是:“把市场机制引入高等教育中,使高等教育运营至少具有如下一些显著的市场特征:竞争、选择、价格、分散决策、金钱刺激等,它排除绝对的传统公有化和绝对的私有化。”这一定义与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定义是相吻合的。

以上关于教育产业化的认识.事实上是以教育实践领域中教育产业化步伐为基础和支撑的,尤其是与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实践相伴相生的。高等教育的产业化的实践从4个方面使教育产业观得以成立:一是后勤服务已普遍实现了产业化经营;二是高等学校通过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实践着教育的产业化;三是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崛起,从宏观层面的体制改革中使教育产业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四是高校收费制度使高等教育产业化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高等教育融资制度的变迁:高教与资本市场结合的制度条件

    (一)两种融资制度的比较分析

    高等教育融资制度是管束高等教育融资各主体行动模式和关系的行为规则从融资主体的不同来看,高等教育融资制度可分为外生型和内生型两种。

    外生型融资制度,也叫政府控制模式,是由各级政府设计并强加给高等教育组织的资金融人和融出制度,其融资主体是各级政府。这种融资制度是刚性的,它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控制,指中央政府直接规定高等教育经费的定额配置重点和方向,如德国;二是间接控制,指国家委托一定的机构管理高教经费,如英国大学拨款委员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的融资制度是一种完全的政府控制模式。这种制度的优点是资金来源相对稳定,但不足也十分明显:一是受宏观经济运行尤其是财政收入、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二是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三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管理,没有任何部门对高等教育组织进行实质性的成本约束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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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型融资制度,也叫市场调节模式,是一种自我激励性的规则,它是行为人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渐进式的反馈和不断调整而形成的融资方式,体现了高等教育融资主体内在的利益需求特征。内生型融资制度的融资主体主要有各级政府、居民部门、高等教育组织和社会捐赠组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内生型融资制度的形成是需求诱致性变迁的结果,它必须在外在型融资制度无法满足高等教育资金需求时才会产生,美国是其典型代表。这种融资制度的优点在于融资渠道多元化,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筹集到足够多的资金,以适应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需要。另外,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较强。这种融资制度的形成还有赖于相对成熟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高等教育组织相应的市场机制两个方面的条件。

    (二)内生型融资制度的生成

    在我国,伴随着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进行,高等教育融资制度已从外生型向内生型转变。高等教育融资主体的不断多元化,主要表现为:一是由相对单一的中央政府投资改变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共建共管;二是居民部门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大的发挥,本科生的全面收费制度已完全到位,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全面收费制度也将全面启动;三是社会捐赠组织有一定发展;四是高等教育组织作为一个投资主体也正在发挥其积极作用。

    我国高等教育组织是高等教育融资的主体,首先是通过校办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活动形成的收入,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维持和发展融人资金。但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如高等学校通过创办企业来进行融资,而当前许多校办企业负债累累,管理体制不健全,不仅不会为高等教育融资,反而使一部分学校资产流失。因此,仅依靠这种融资方式并不足以解决高等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组织的另一种融资方式是负债融资。负债融资是指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向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是向社会发行大学债券或高等教育专项债券进行融资,这是目前中国多数大学采用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既没有国际惯例,在中国也有着很大的风险。

    另一种国际上常用的方式是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结合的股权融资。高等教育股权融资是指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发行股票而获得永久性的资本金,融资人无须偿还资本金,但必须向股东定期分红派息。从内源融资到负债融资再到股权融资之路,在企业融资次序的实证分析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目前我国已有30多家上市公司投资参与或独立举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这种以民办高校为主体搭建起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的平台,成立教育投资公司或管理公司以进入资本市场的事实表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实践中,已涌动着一种“资本潮”。

     (三)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是高等教育内生型融资制度完善的必然要求

    高等教育组织作为融资主体,应当是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经济行为主体,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是其基本特征。但目前我国以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组织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事业单位,面临所有者缺位、经费预算行政化、收益关系不清晰、经营成本无约束等诸多问题.政校不分的体制使得高等教育组织缺乏自主权,没有成本节约和自我积累的动力与能力,甚至连独立融资的资格也受到种种限制。为此,要建立我国高等教育的内生型融资制度,必须对高等教育组织进行市场化改革。

    根据高等教育组织的行为目的、融资结构和收益特征,将其划分为“政府投入主导型”和“市场融资主导型”,其目的在于:一是集中培养回报率低、社会急需的人力资源;二是确保为低收入家庭子女提供廉价的高等教育服务;三是更有针对性地发展人力资本回报率高的高等教育组织,扩大高等教育的融资主体。

    深化高等教育组织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将高等教育组织分成高等教育事业部门和高等教育相关产业部门.前者专司教学与科研活动,后者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后勤服务体系、科研成果转化等。对前者实行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对后者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来约束经济行为人的活动。高等教育相关产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

对高等教育组织的财政投人要做到“有进有退”,对重点建设和事关居民公平受教育权的高等教育组织,要加大财政投入与融资力度;对盈利性组织,可以通过政策性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教育服务与产品及建立政府专项发展基金等方式来扶持和推动其发展。

 

    三、市场的边界在哪里:高教与资本市场结合的价值拷问

    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无疑是高等教育市场化进程的—个重要方面,它充分体现了市场力量向高等教育系统的介入。这种介入将促使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竞争加剧,教育私有化程度加强。但是,这种市场力量主导下的价值调控作用在教育活动领域并不是可以畅通无阻的,它只有与教育调控和行政调控分工合作,才能实现教育效益的最大化。具体而官,教育的生产过程(教育教学过程)是教育规律调控作用的主要范围,教育的计划行政过程(教学职工的调控、学校财政支出与收入调整)是政治规律调控作用的主要范围,教育的经营过程(教育成本与教育价格的定位、学生的就业需求度、部分专业与课程的设置)是经济规律调控作用的主要范围。

    当然,教育、政治、经济规律作用的范围只是相对的,有很多区间是三种规律或其中两种规律共同作用的部分,如教育成本中政府投入部分、助学贷款等筹资部分并不遵循价值规律,而主要是依赖政策的调控。在教职工调控方面,在我国外部人才市场逐步健全的情况下,学校教职员工调整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影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在正常的社会状态下,教育、政治、经济三种规律作用范围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合,这时教育活动处于良性运作状态。相反,如果三者完全相互脱离.或者完全相互重合,高等教育负效益就最大。

在我国,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既是教育产业化进程的一个新方向,又反映了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现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也走向成熟,我国高等教育在进行市场化改革中会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瞿葆奎.教育基本理论之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忠诚.高等教育融资的制度安排分析[D].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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