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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激励约束机制探讨

日期: 2008-11-19 13:01:37 浏览: 91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激励约束机制探讨
摘 要: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中尚处于尝试阶段,本文在剖析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构建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较为系统地探讨。
关键词:本科生 导师制 激励机制 约束机制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创新人才,我国高校正在实行本科生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学分制能够培养出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高质量、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目前,关于本科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国内外高校尚未有统一的标准模式,但就其基本内容来说,各高校所实行的学分制一般均包括选课制、学分绩点制、导师制等内容,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导师制是学分制的重要保障。
导师制是指由导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人才培养制度。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旨在加强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能力等方面的引导,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将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目前,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中尚处于尝试阶段,虽取得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构建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激励约束机制,已成为有效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人对此作粗浅探讨。
一、目前高校本科生导师制面临的问题
(一)导师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在校生人数急剧增长,虽然许多高校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但学生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教师的引进速度,从而造成导师数量短缺。我国普通高校从1999年开始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至2003年招生人数已由159.7万人增加到382.2万人,年均增长24.4%;在校生规模已由413.4万人扩大到1108.6万人,年均增长28%;而专任教师仅由42.6万人增加到72.5万人,年均增长14.2%;师生比由1:9.7降至1:15.3,某些学校某些热门专业师生比更低。据报道,2004年广东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师生比为1:29.35,加上成教学生,师生比则高达1:43.92。最近,因为研究生的扩招,在一些研究型的大学中,仅仅导师和研究生比就达到了1:10以上。
导师一定是教师,但教师不一定能作为导师。目前能够成为导师的教师资源不仅十分短缺,而且质量也待进一步提高。作为导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品德修养、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为人师表,将教书与育人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在我国一些高校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往往是一些具有硕士学位的年轻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有的甚至就是具有本科学历的班主任或辅导员。班主任或辅导员兼任的导师工作倾向于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生活管理,较少涉及对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给予指导;年轻教师经验不足,专业指导性不强,科研学术引导缺乏,有的还缺乏责任心;高级职称的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各方面均能进行正确的引导,但毕竟这样高水平的导师资源有限。
(二)导师制的职责认识模糊
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导师最基本的一项职责是导学,但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作为导师的教师还是学生,对这一职责往往存在模糊认识,师生间缺乏默契性、互动性。一些导师有的仅局限于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教育,还有的倾向于专业课程学习指导,而将两者结合,全面指导、注重综合素质教育的导师很少。同时多数学生如果在思想、生活方面有问题则找辅导员帮助解决,学习上有疑难则偏向任课教师请教,很少向导师咨询。由于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的意义宣传不到位,多数学生导师制的意义、作用、内容等认识不清楚,从而造成在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过程中,学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
(三)导师制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本科生实行导师制,是一项新生事物,其运作模式、激励约束机制尚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之中。目前,在约束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导师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大多数高校都缺乏一套完善的导师制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导师选聘条件、导师职责、工作方式和奖惩方式等;二是导师工作质量监控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导师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对导师工作缺乏有效的督察和指导。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的: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未将导师的劳动计入工作量,对导师工作不考核,工作好坏都一样,无奖惩,在晋升职称、外出进修等方面倾斜不明显。导师工作只是奉献无报酬,没有激励约束机制,大大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导师制工作质量与成效。
二、高校本科生导师制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为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学分制条件本科生导师制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严格选聘导师
导师的工作量大而且要求高,应由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担任。具体条件包括:一是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敬业精神,富于爱心和教育创新理念;二是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经培训后担任;三是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强。必须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二)明确导师职责
明确导师职责,是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关键。笔者认为,导师应具有以下方面的基本职责:
1、思想品德指导
导师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对其思想品德进行正确的引导。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努力使我们培养出的学生既有渊博的知识,又有高尚的人格。我们的导师通过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使诚信为人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要求,将诚信落实到行动。
2、专业指导
大学阶段的教育无论从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手段等,都与高中阶段迥然不同,跨度也很大。对新入学的新生来说,未必能顺利实现从高中生到本科生的自然转变,我们就需要导师对其进行正确指导。尤其是新生刚进校门就面临选课问题,他们很难把握学期课程之间的关联性,而仅凭感觉、是否易取得学分等去选课。这时我们的导师就应向学生介绍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树立专业思想,根据每位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等具体情况,对学生选课精心指导,减少选课误区。同时,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帮助学生完成从中学到大学学习方法的转变,并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指导选用不同的学习方法。
3、科研指导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的技能。对于高年级学生科研动手能力指导尤为重要。导师可以让学生参加自己主持的研究项目,让学生帮助收集资料,写综述报告,提高其写作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心理指导
目前,由于学习、就业竞争压力大,导致一些学生出现心里障碍,甚至患上较为严重的精神抑郁症以及发生令人痛心的自杀事件。这就需要导师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面对面交谈、Email、QQ聊天等方式与学生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引导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将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5、就业指导
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就业难现象显现,一些学生就业时高不成低不就,处于待业状态。这就需要导师加强对学生就业形势和择业观的教育和指导,特别是加强对毕业班学生就业观念与择业技巧的指导。对学生就业心态进行正确的引导,引导学生走出过于看重地域差异和职业层次的误区,正确定位及时就业,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压力。
(三)建立导师工作质量监控体系
为确保导师制工作的成效性,要加强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等。
1、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包括考勤制度、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2、成立多级本科生导师工作督察组
一级本科生导师工作督察组由教务处领导和资深的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授、专家组成校级督察组,对各学院的导师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同时组建院级或系级本科生导师工作督察组,即为二级本科生导师工作督察组,由院长、系主任和资深教授专家组成,对学院的导师组工作进行督导。另外,也可以成立由关工委的老教授、干部组成的督察组,对全校导师组工作进行督导。督察组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导师的工作情况,走访学生,了解工作成效。发现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对于优秀的导师和失职的导师都要记录在案,以备教师年终业绩的考评,加大年度考核的公正性。
3、制定导师考核指标体系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看导师是否真正做到“导学、导向、导心”。在“德”方面,考核导师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富于爱心和教育创新理念;在“能”方面,考核导师本身是否发表专业论文;在“勤”方面,考核导师是否经常主动与自己的学生进行联系,进行专业等方面的个性化交流;在“绩”方面,考核导师所带学生心里健康状态、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获奖情况。
在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时,要科学确定多元评价主体,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相对准确性与公正性。各评价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价,包括:
一是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导师以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的进行自我评价,通过批评性的自我评价,找出自身能力素质、工作状况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达到完善自己、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之目的。
二是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对导师的“导”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学生应是导师工作评价最重要的主体,对于导师的工作成效,学生最有发言权。
三是导师互评。导师间进行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评价,进行导学经验交流,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利于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督察组评价。督察组采取不同的方式(如问卷调查,直接调查等方式),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反映,结合平时抽查和期中期末导师本人年终工作汇报情况,掌握和了解本单位导师的工作实际状况和工作效果,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导师工作情况和绩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
对导师工作的考评,要激励与约束并重。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召集学生和导师组成员参加的工作汇报会,听取导师自我汇报和学生及导师组对每位导师工作的评价,形成文字材料记录在案。每学年考核一次。对于优秀的导师给予奖励,继续聘用,对于学生反应差或工作能力一般,不负责任的导师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定的处分,奖惩并重,达到高校实行本科生制的预期效果。激励机制,可以选用如下几种形式:
一是酬金制。将导师工作计入工作量,指导一个学生折算一定的课时,实行有酬劳动,利于调动导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利于导师制建设,从而利于高校创新教育的发展。
二是晋升职称优先制。导师工作成效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对于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在其它条件相同时可以提前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对于无责任心、工作能力差、无工作成效的导师坚决解聘,甚至推迟一年评聘高一级职称。
综上所述,在本科生导师制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导师制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从而增强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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