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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利用及有效性控制

日期: 2010-7-11 1:47:46 浏览: 2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论文关键词:就业信息;搜集;整理;利用;有效性控制
   论文摘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利用及有效性控制是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就业信息搜集、整理、利用及有效性控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介绍了工作实践经验。
   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利用及有效性控制是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对就业信息数量与质量的掌控,直接关系到每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前途及未来的发展,而且对高校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存在着巨大的制约作用。因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利用及有效性的良好控制,既是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其发挥就业指导作用的必要前提。
   一、就业信息的搜集
   搜集就业信息是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求职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只有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就业相关信息,就业指导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搜集就业信息的方法
   1.全方位搜集法
   把与本校特色有关联的就业信息统统搜集起来,再按一定的标准整理、筛选,以备使用。
   2.定方向搜集法
   即按照职业方向和求职的行业范围来搜集相关的信息。这种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当选定的职业方向和求职范围过于狭窄时,有可能大大缩小选择余地。
   3.定区域搜集法
   根据毕业生择业的地区倾向性,就业指导部门按照地区搜集信息,对职业方向和行业范围较少关注和选择,这是一种重地区、轻专业方向的信息搜集法,按这种方法搜集信息和选择职业,也可能由于所面向地区的狭小和“地区过热”而造成择业困难。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几种方法综合起来搜集信息。
   (二)搜集就业信息的途径
   丰富的就业信息是求职择业的基础,谁能及时获取信息,谁就获得了求职的主动权。因此,应当及时、全面地掌握有关就业方面的种种信息,并认真地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搜集就业信息,关键要畅通信息渠道,把握信息的准确度,并结合学校专业特色,有所侧重。搜集就业信息一般可采用以下几种途径:
   1.政府、社会就业机构
   国家教育部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省市区也都有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负责汇集国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就业需求信息并集中向高校、社会公布。由于是专业性就业指导机构,其所搜集的就业信息量大,内容全面,有的还包括单位概况。但由于汇集的是全国、全省市区的信息,涉及范围广,所花时间长,又经过汇总编辑成册发送,因而其信息在时效性方面较低,就业指导部门在选择使用时需核准选用。目前社会上兴起的一些就业中介机构,有不少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其所提供的就业信息毕业生需认真鉴别、谨慎使用。
   2.大众传播媒介
   毕业生就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就业信息的发布和使用也越来越具有商业色彩,很多用人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时效性较高的媒体发布就业信息。一些用人单位更是自己编印单位简介及需求信息的专业小报,向高校发送。很多地方人才交流机构也常利用这一方式向高校公布本地区的人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部门可从这些渠道及时获取就业信息。
   3.网络
   作为一种全新的就业信息来源,网络以其简便、快捷显示出独有的优越性。教育部、各行业、各省市、地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已相继开通,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目前有很多用人单位通过就业信息网站发布需求信息,也有很多的双选会信息由网络提供,毕业生可通过网络了解这些信息,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实现网上就业。通过这些网站,毕业生可将自己的资料以产品广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4.校友信息反馈
   校友是一个重要的就业信息源,建立与历届毕业生的这种信息联系应成为各高校在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一项长期工作,因为校友提供就业信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有重要价值。
   5.社会共建单位
   社会共建单位是就业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之一,相对于其它渠道来说更稳定、更直接。一方面可以根据社会共建单位的业务拓展、发展方向直接反映出对毕业生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共建协议为其直接培养毕业生。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毕业之后直接进入工作角色,也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积累,从而促进与共建单位的良性发展,为高校提供稳定的就业信息源。
   6.直接获取信息
   有很多毕业生四处参加双选会议,直接在会场上获取就业信息,或直接到用人单位自荐,这是一种直接面对单位搜集就业信息的方法,一般来说要付出很多的时间、精力和较重的经济负担,不便普遍采用,但一旦有机会,则有很高的签约率。
   二、就业信息的整理和使用
   一般地说,通过上述渠道所搜集到的原始就业信息比较杂乱,有相当一部分信息是没有用处的,就业指导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加以筛选处理,使获得的信息具有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之更好地为本校毕业生服务,作为他们择业的依据。
   (一)整理和使用就业信息的原则
   1.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要求信息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可信。就业信息是否准确,是择业人员做出决断的关键环节。信息不准,会给择业工作带来决策上的失误。海南建省前夕,内地得到海南特区需要大量人才的信息,于是许多大学生纷纷前往,掀起了“百万大军下海南”的高潮。其实这种信息是不准确的。因为海南建设伊始,许多工作还未开展,所需人员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专业上都是有限度的,由于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大部分人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2.时效性原则
   时效性是信息本身的重要特性之一,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而就业信息的时效性则更强,即在就业信息发布的有效期限内,如果招聘单位完成了招聘计划,已经与应聘者达成协议,那么就业信息自然就失效了。因此,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就业指导部门要随时注意所汇集的就业信息是否过期,信息源是否已被他用。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向学生传达就业信息。
   3.针对性原则
   随着人才市场的发展,就业信息日益丰富,如果在信息搜集中不注意适用性,那么就可能在众多的就业信息中把握不住方向,从而捕捉不到真实的、有价值的信息,这就要求就业指导部门在搜集就业信息时,必须充分结合本校特色,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应届特点。
   4.系统性原则
   就业信息的搜集要求具有系统性、连续性。因为许多就业信息的获得并不是空想,许多时候得到的信息是零碎的,这就要求就业指导部门善于将各种相关的信息积累起来,然后经过加工、提炼,形成一种能客观、系统地反映当前就业市场、就业政策、就业动向的就业信息,从而为毕业生择业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5.计划性原则
   作为信息搜集者来说,首先必须制定信息搜集计划,明确信息搜集的目的,只有明确了目的,就业信息搜集才有方向,才能发挥信息搜集的主动性;其次分清所需就业信息的内容范畴,是有关就业政策的,就业动向的,还是有关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要做到有的放矢;最后选择信息搜集的方法和渠道。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方法正确,就可以在信息搜集过程中少走弯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方法选择上,要注意与就业信息内容相一致,有些信息是必须通过谨慎的实地调查方可纳入,有的信息需要通过查阅资料、文献获得。
   (二)就业信息的整理
   按照以上原则,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基本上可以获得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再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以备毕业生使用。
   1.区域性整理
   按照毕业生需求量较大的地域进行分类,着重向毕业生提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说明,让学生了解当地经济结构、人力资源结构及该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些毕业生在求职时不顾其它条件只关注就业地区,不利于其就业。因此,提供更多更充分的相关信息,让其明确自身优劣势,防止出现盲目性就业情况,避免延误适合自己的就业机会,有重要的作用。
   2.专业性整理
   明确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层次,录用意图、具体工作岗位等,不仅可以使本届毕业生了解专业的需求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以后的毕业生就业在专业的学习和提高上起到预测的作用。当然,此外还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性质等进行整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按照任何标准整理,都要让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优势和劣势,让毕业生心中有数,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就业信息的使用
   就业信息整理完毕之后,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最多的渠道告知毕业生。校园网及时公布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教师及时开会获取就业详细信息,以指导毕业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高校还应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同毕业生双方接洽的机会。尽早确定时间、地点等,为毕业生争取到第一时间面试的机会。
   就业信息直接受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的影响,在当年度的就业期限内对就业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除此之外,汇集历年的就业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不仅可以看出就业形势的变化,更能为以后就业趋势的估算提供真实、具体的依据,为本校专业建设、学生培养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设性的发展提示。
   三、就业信息的有效性控制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的有效性控制
   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一方面应严格审查用人单位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承诺;另一方面也应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料,维护学校的声誉。同时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如何获取就业信息和签约,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有效性控制
   作为用人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查招聘单位发布招聘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实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即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代理点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要求,提前办理需求信息登记,公开招聘信息;办理时,携带有效的材料(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单位介绍信);为了确保所登记信息的有效性,用人单位需每年办理一次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实行此项制度不仅有助于政府宏观掌握社会供需状况,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用人单位预先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保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双向选择,使毕业生就业市场在一个公平有序的条件下开展;更重要的是信息登记通过对招聘单位的审核确认,有效地防止不法单位对就业市场的干扰,有利于就业市场的规范管理。
   (三)人才市场的有效性控制
   人才市场或劳动力市场应加大对用人单位招聘的审查、监督作用,建立保证金缴纳制度,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
   (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目前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部门应加紧这方面的研究,尽早形成与就业体制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从制度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顺利完成,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正常运作。
   (五)信息网络预警机制的建立
   信息网络建设也就是毕业生就业无形市场的建设。要构建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网,加强毕业生质量跟踪,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关系,并从反馈的情况中分析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建立用人单位网络,既要巩固已有用人单位,又要拓展新用人单位;要保证学生在就业时能够充分获得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如单位简介、需求专业和人数、联系方式等,避免盲目地参加各地的交流会;同时也要为用人单位提供可靠的人才供给情况,如专业、毕业生人数、系部联系方式等。要将毕业生需求信息、供给信息上网,对于不能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通过预警机制加以监督,保证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就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拥有信息量的竞争,谁掌握的信息多,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因此大学就业指导部门必须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地、全面地、准确地搜集与择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完善就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保证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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