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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日期: 2010-8-19 6:01:29 浏览: 21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让世人的眼球聚焦于金融业,在探讨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之时,除了对滥用衍生金融工具和缺乏全融监管的一致认同外,还有一些人认为会计计量方法也为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针对公允价值这一重要的会计计量方法,分析其对银行业的具体影响,并提出在现有经济环境下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金融危机;银行业;公允价值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银行业的运用分析
   2005年8月25日,财政部在充分研究IAS39和我国实际情况后,发布了财会[2005]14号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金融企业实行。2006年2月15日,在广泛征求《暂行规定》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对金融工具的定义、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减值等账务处理原则都给出了具体的规范。堪称金融会计的基本准则。其他3项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都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延伸。4项准则构成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完整框架。新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放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核心地位,银行可以以当前市场状况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经济价值进行计量,及时反映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化,并在收益中得到体现。这样能更加真实、公允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量化信息,更加符合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有利于增加市场约束和透明度等等。但是,公允价值的使用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相当大的挑战,同时增加了潜在的风险。
   (一)公允价值获取难度大,运用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在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最可靠的做法是采用市价法。其次是类似项目法,最后才是估价技术法。这三种方法的主观性依次增强,获取的难度依次加大。在我国,由于商业银行中的大部分金融工具并不存在所谓“活跃的交易市场”,这时公允价值的计量就必须依赖于估价技术,但理论上同时要求估价技术应最大限度地使用市场输入变量,最小限度地使用主体特有输入变量。然而,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且欠规范,利率和汇率未完全市场化,生产要素市场不够成熟,即使有一些相对有效的交易市场,也缺乏足够的深度与广度,因此,我国在运用估价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缺乏市场参考标准。此外,对于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来说,由于公允价值需要借助于估值技术来确定,而选用哪种估值技术,建立什么样的估值模型,都需要主观判断。既然是主观判断。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判断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于是不同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差异、高管和会计人员道德水平及执业能力的参差不齐等都会影响着公允价值的“公允”,使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受到质疑。
   (二)会计信息可靠性降低,银行业绩波动加大
   公允价值虽然能够及时反映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化,并在收益中得到体现,但是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动态性和多样性,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1、公允价值很容易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当银行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时须及时确认。直接计入损益或权益随着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大幅增加,必定会导致银行利润波动,加大经营风险,银行业绩的波动的可能性会加大,例如发生未预期的利率变动、资产信用质量严重恶化等。2、尽管新会计准则要求商业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必须有确实的理由、事实或依据,但商业银行提供的理由、事实或依据包含人为的主观分析和判断,这就加大了监管部门判断或评价这部分收入或损失的真实性或合理性的难度。3、对一些非市场化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确定模型的选择,目前国内还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
   (三)对市场反应过于灵敏,易于引发金融危机
   1、新会计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使得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我国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紧密关联,资本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会通过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到银行的财务报告中,银行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2、我国的工、中、建等原国有商业银行虽已上市,但国家仍是第一大股东,政府对银行业仍存在着隐性或显性的担保。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资本实力有限或者监管乏力的商业银行往往倾向于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以期获得高回报。易导致资产的泡沫化。当资产泡沫化出现“风吹草动”迹象的时候,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会将这些金融风险放大,银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由此迅速恶化,很可能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而银行业特有的风险分担机制此时就会转换成风险聚积效应,促使投资与信贷活动的终止。同时,政府也会因援救倒闭或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产生巨大的财政开支,从而诱发货币危机。这样,就会同时出现银行业危机与货币危机,并相互加强,相互交织,最终加剧金融危机演化的进程。
   二、银行业对公允价值应用的启示
   虽然公允价值的运用在我国银行业存在诸多问题,但是这并不影响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方式所具有的科学性。而且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会计计量属性相关研究的实践进程来看,大多数学者较为认同公允价值计量在现实经济环境中的合理性,即便在美国目前金融危机的环境影响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仍然坚持金融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的SFAS157准则。所以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只是一种计量工具,并不是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它在表层将风险资产和负债以一种“公允”的方式反映出来。它虽然对金融危机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这仅仅是一种新的工具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应用不当或过度运用而造成的负面效应,不足以构成对它的总体否定。因此,随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的大量运用,要充分考虑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科学地设计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公允价值计量,使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风险最小化,从而确保公允价值计量得到有效地实施。为此,笔者分别从会计准则制定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会计准则制定部门
   在今后制定的准则、规章和指南中,应该强化披露与公允价值获取相关的信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分析和评价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遵循重要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每一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获取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及原因。由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性质、时间及所处环境不同,所采用的公允价值获取方法就有所不同,如有的项目直接以其摊余成本列示;有的采用市价法或重置成本法获取;有的则采用现值法或期权定价法取得,所以,会计报表附注应能说明各项目选择某一特定获取方法的具体理由。2、在确定采用某种公允价值获取方法后,应列示影响该方法使用的重要因素的具体情况,如在采用期权定价法时。应重点说明该方法的适用性以及各基本参数的获取情况等3、重大重估差异及其成因。对一些公允价值与其账面成本差异较大的项目,应重点说明其影响及形成的环境和原因。
   (二)银行业
   1 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提高行业风险管理水平
   加快风险管理人才的培训,一方面要加强国内外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从而促进整个银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另一方面要加大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在行业风险管理上,银行业要尽快提高对金融风险进行确认、计量和分析的技术,构建公允价值计价模型系统,统一公允价值来集标准,不断积累计量模型所需的数据信息,实现对复杂金融工具的估值和处理。同时,应加快包括会计核算、公允价值计模型等相关系统的改造进程,为全面、有序地推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2 建立健全现代风险管理机制
   新会计准则强化风险管理导向,公允价值的取得、确认过程就是对市场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过程,银行业应以实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为契机,加快建立并完善现代风险管理机制的步伐。(1)商业银行的董事会、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等应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清晰地界定银行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的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使其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2)商业银行应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要求和银监会有关风险指引的规定,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具备准确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各项政策和程序;具备反映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状况的管理流动性战略,并且建立识别、评价、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及日常管理流动性的审慎政策和程序;具备与其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识别、评价、监测和缓解操作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3)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针对银行业风险披露的现有缺陷,按新准则规定强化商业银行各类风险敏感性和剩余期限的分析过程以及模型计量的假设、前提条件等相关信息的披露。完善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为银行业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三)银行监管机构
   2006年,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用公允价值方法的监管指引》,该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在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时必须具有恰当的风险管理系统,不能用于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金融工具,必须提供关于公允价值选择权对银行影响的基本信息。我国新会计准则中也引入了公允价值选择权,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了防范其可能对金融系统带来的危害,银行监管机构应要求各商业银行保持公允价值估价政策的稳定性,除非变更对公允价值的估计更精确。此外,银行监管机构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的过程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控,因为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对严格的公允价值估计程序的运用。
   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实施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加强银行监管与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严格监督检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借助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金融工具新准则实施到位,对于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进行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众公告。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J]会计研究,2008(6):20-30
   [4]汪祥耀公允价值计量:一个世界性的财务报告难题Ⅲ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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