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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

日期: 2010-8-12 10:59:15 浏览: 1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校企合作是中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在校企合作的实践过程中会碰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产生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因素很多,其主要因素为:政策法规的缺失、企业的社会责任缺乏、学校的社会认可度、校企利益的结合点及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等。研究这些主要因素的影响以及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对深化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校企合作;中职教育
   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教学模式。它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双向参与。实现的目标是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切实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校企间良好有效的合作机制,既是国际职教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破解中职教育弊端的一剂良方,是职教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深受学校、企业的认同和欢迎。
   一、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背景和现状
   在改革开放前,受前苏联专业教育模式的影响,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主要是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采取“招工就学一体”,中职教育全过程跟行业企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问题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薄弱普通高中改建的职业高中和一批新建的中等专业学校应运而生。但其教育模式和中等专业学校一样,基本上还都是沿用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教育模式,在课程结构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目前我国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上的政策无论是对学校还是企业都是扶持和给与一定的优惠。中职学校享受国家经费上的计划拨付。农村学生就读职业学校每年享受国家提供的1500元的生活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改革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这些政策与优惠保证了中职教育能够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发达国家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教学中都很重视实践环节,将教学管理和实习管理紧密结合。实习基本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在校内实验室、教学车间和模拟室进行;二是在校外工厂、农场和企业里进行,以便使学生既通过实习得到试验训练,又直接投入生产岗位从事实际操作,获得与某种职业有关的基本技能和工作本领。
   德国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学校与工厂企业的挂钩关系,明确规定各方的义务和职责,互相配合,规定学生每周在学校学习理论,在工厂实习操作,学生的考试既考基本理论,又考专业技能。新加坡也在推行“攻读双轨计划”。该计划实行兼读制,在校大学生每周有两天到学校上课,其余时间都在公司边工作边接受实际工作训练。
   可以看出,各国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都很重视生产实习的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保证学员熟练掌握某种特定的技能。
   二、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由于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技术工人、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因此,职业技术教育就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就参与到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中来,并逐渐地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如美国有合作教育;日本产学合作;前苏联中等职业学校都与企业挂钩;德国与瑞士实行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培训徒工的双元制。
   职业技术教育就是使就学者获得从事某种职业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职业技术教育特别强调技能的培养,而保证受教育者充分掌握某种特定的技能自然是职业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任务往往涉及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工厂或有关企业。所以,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必须保证学校和企业的紧密配合。
   多年的情况反馈证明,学校对企业缺乏深度了解,对人才需求的规格不明确,因此,学校在培养学生时所授知识和技能与企业需求不一致,不能真正做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出的学生当然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校企合作可以实现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学校的场地、师资、教学设施、教学资金等与企业的场房、机器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理念、生产销售市场等是一个十分巨大的资源体系,用好和用活它们能施放出巨大的能量,并能造福于社会,造福于国家。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宝贵的人才,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上他们承担着理论和操作不同性质的教学。一个是理论,一个是实践,只有二者的结合才能培养出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只有校企结合,学校培养的人才最终会被企业所接纳,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必将最终反作用于企业。企业深入到学校的教育,最终获益的必将是企业自身。
   三、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校企合作普遍发展的并不迅速,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实质性的合作也并不是很多。影响合作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少相关政策法规的扶持
   国际上职业教育“合作模式”典型的当属日本和德国。这两个国家之所以校企合作能够长盛不衰,效果明显,主要应归功于国家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校企结合的法律框架。反过来看,我国在这方面主要依靠《职业教育法》。制度环境的不完善,强制性惩罚措施和引导性鼓励措施同时缺乏,要建立起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机制根本就无从谈起。
   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区政府也为校企合作发布了一些有利政策。但这些还不够,政府还应该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来引导、指导和支持校企合作,促使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进行全方位合作,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回馈社会的自觉意识比较强烈,企业对应该承担的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等责任认识比较到位。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利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作为校企合作利益机制的一种补充,还有待于经济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企业文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三)学校自主办学资格的缺乏
   要构建完善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机制,除了有宏观上的政策环境保障和企业的成熟度之外,职业学校的独立自主办学地位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的职业学校由于受到行政和财政约束,职业学校在招生方式和范围、课程设置、教师聘用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不但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学校在办学方面与企业的合作。如何在现有的政治和教育体制框架下,合理放权,激发办学自主能动性,是未来需要突破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缺乏利益结合点
   目前,多数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校内模拟、企业参观或短期实习的层面上。中小企业很需要职业教育为其提供后备人力资源,但是又没有能力参与深度的特别是全面深度的合作,而有能力的大企业往往不愿参与合作。
   企业所实现的是利益最大化,能减负决不增负,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增加企业负担,增加成本开支,短期内的“无效益”,使企业没有合作积极性。校企双方没有形成利益结合点,校企合作就难于形成稳定和长效的机制。
   (五)校企双方没有深度融合
   企业未能全程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在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内容的确定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很少或没有机会参与意见,企业也未能形成“我需我必参与”的市场主体意识。
   四、解决措施
   (一)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在行业组织建设尚不完善的时期,政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角色不可或缺。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经费支持是企业持续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保障。要促进校企合作局面的根本改观,应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实习生报酬管理办法,制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的鼓励性政策。对于长期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提供稳定的实训基地的企业和长期为职业学校提供师资、设备、技术支持的企业给予一定幅度的财政补贴或税费减免,促进校企合作办学。
   (二)出台规范校企合作管理文件
   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商定对校企合作的审批、备案、监管措施,加强政府对校企合作的管理。由政府部门出台规范校企合作管理的文件,使校企双方对实习生的管理有依据、可操作,增加校企合作的可实施性。
   (三)建立校企互动的运行机制
   大力推行企业办学模式、工学交替模式等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材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文化建设等方面实现互动。
   (四)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要改革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聘请国内外行业专家,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和对教师的继续教育。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满足校企合作需要
   围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专项资助,重点扶持中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同时,调动企业行业积极性,鼓励、扶持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政府、为职业院校排忧解难。
   总之,职教育校企合作并非简简单单的人才标准对接和订单式培养,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驱动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一种有效机制。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校企合作不能良好发展在于保障校企合作的法规政策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成熟度不够。从微观的角度看,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双方没有找到合适的利益结合点,再比如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途径等等。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空间会越来越大,合作效果也会越来越好。它是未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的突破口之一,应该有节奏、有策略地切实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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