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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战略探析

日期: 2009-12-24 9:41:54 浏览: 26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中国拥有大量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秋节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中国已成功申报了古琴等四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有几项与他国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他国抢先申报。中秋节申报世界遗产存在着多国共有的竞争压力等五个方面的障碍。应在坚持“共有优先、联合申报”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深挖内含价值,突出遗产文化本源”等五方面等措施,力争将中秋节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国共有;中秋节;申报策略
   The Declared Strategy of Multinational Common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Take the Mid-Autumn Festival as An Example
   LIN Long-Fei, HUANG Guang-hui, WANG Yan
   (School of Tourism Management,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411105,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a large number of multi-national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s in China, and the Mid-Autumn Festival is one of them. Although Guqin has been declared as the World Heritage successfully and so on, but there are also a number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s that shared with other countries have been declared by other counties. It exists competitive pressures of the multi-national common and other four obstacles to declare the Mid-Autumn Festival as World Heritage. We should adhere to principles of "mutual priority, united declaration", take "ferreting out the intrinsic value, highlight the origin of cultural heritage" and so on, strive to declare the Mid-Autumn Festival as world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Key words: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Multinational common; the Mid-Autumn Festival; Declared strategy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公约缔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传承和保护从此成为中国保护自己精神家园的一项具有世界战略意义的文化传承工程。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申报世界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有效举措。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摇篮之一,华夏文明在发展和传播中深深影响着周边各国,形成了大量中国与周边国家多国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拟选择中秋节这一典型的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多国共有非物质遗产内涵和成因的基础上,分析中秋节申报世界遗产存在的主要障碍,探讨申报的原则和策略。
   一、 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特征
   (一)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依据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联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空前的冲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存在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相关性程度高或宗源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随所处自然和社会历史环境的变迁而发生一定演变,并通过对外来文化的调适而得到创新和发展。虽然活动内容和表现形式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主要内涵价值、社会作用和精神意义仍具有一致性。
   (二)特征
   1.流传地区的多国性
   流传地区的多国性是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突出的特征。由于多种原因,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国家生存、发展和传承,深深根植于当地社会土壤之中,成为所在地国家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中秋节既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同时也是日本、韩国、越南、新加坡、泰国、缅甸、朝鲜、印度、尼泊尔、印尼、老挝等国的重要节日。
   2.基本内涵的一致性
   多国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和发展,虽然与当地的人文环境,历史变迁和对外来文化的调适紧密相连,但都源于同一文明或寄托某种共同的思想,基本内涵和习俗具有一致性。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其食品和瓜果是祭神媒介,也是人们庆祝丰收的象征。各国祭月、祈月、赏月等习俗活动基本一致,都寄托了人们对花好月圆境界的美好追求。
   3.表现形式的差异性
   虽然多国共有非物质遗产基本内涵具有一致性,但活动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却存在较大差异。如中国端午节和韩国端午祭的活动内容和表现形式就有很大差异:(1)持续时间不同。中国 “端午节”只有农历 5月5日当天,“江陵端午祭”却前后持续1个月。(2)祭祀对象不同。中国的 “端午节 ”是祭龙王,并纪念屈原;“江陵端午节”则是祭山神。(3)活动内容不同。中国 “端午节”是以赛龙舟、吃粽子、配香囊、插艾、插菖蒲为主要内容;“江陵端午祭”是一项规模很大的民俗活动,有数种祭典和假面舞剧,还有农民乐舞比赛、投壶、摔跤、打秋千、长跪比赛、跆拳道比赛、高校足球赛、棋王比赛、庙会等文娱节目[2]。
   (三)中国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现状
   对于中国与其他国家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既可某国单独申报,也可联合他国共同申报。目前我国已成功申报了古琴、昆曲、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和蒙古族传统长调民歌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后两种属于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疆维吾尔“木卡姆”是我国在阿塞拜疆木卡姆、伊拉克木卡姆、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的沙士木卡姆音乐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单独立项申报的遗产。蒙古族传统长调民歌是中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但仍有许多与我国有关的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被他国申报。韩国已将“江陵端午祭” 申报为该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蒙古流行的马头琴,也于2004年已被蒙古国成功申报为该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皮影戏,已被印度尼西亚申请为该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新疆地区的玛纳斯(三大游牧史诗)也正在被吉尔吉斯斯坦申报为该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评书、大鼓齐名的一种新疆说唱艺术———阿肯弹唱也被吉尔吉斯斯坦申报[3]。
   在国家间同类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竞争加剧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像中秋节这样的多国共有非物质遗产的申报工作,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中国优秀文化。
   二、中秋节作为我国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的障碍
   (一) 多国共有项目的申报竞争
   中秋节作为东亚国家最具影响力的传统节日,虽然这一传统节日源于中国,但不同国度在称谓、饮食、活动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表1所示。
   表1:中国、韩国、日本和越南中秋节情况对比表
   中国 韩国 日本 越南
   节日称谓 月夕 秋节 仲秋节 八月节 八月会 追月节 玩月节 拜月节 女儿节 团圆节 秋夕 感恩节十五夜 中秋明月 芋明月 栗明月 赏月节
   传统活动 赏月 团圆饭 走亲戚 电视晚会 祭祖 送礼 团圆饭 赏月 传统武术表演 面具舞蹈表演 韩国传统服装展 木偶剧 中秋庆典 杂技表演 观月宴 赏月会 见月 花灯节 赏月
   舞狮
   传统节日 是 是 是 是
   饮食 月饼 松糕 月见团子 月饼
   法定节日 是(2007年) 是 否 否
   以上资料依据亚洲各国中秋节的习俗整理而成[4]。
   从上表可知,中秋节在以上国家称谓各不相同,但基本意义和精神内涵大同小异。中秋节不仅是中国盛大的传统节日,也是韩国、日本、越南等国盛大的传统节日,而且,中国和韩国都把中秋节确定为法定节日。在活动内容和数量上,韩国最为丰富。由此可见,在中秋节申报世界遗产问题上,韩国对中国所构成的威胁最大。
   (二)特有形式和空间特性的淡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作为我国与他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秋节,包含着动人的传说、丰富多彩的活动、独具风味和文化内涵的饮食、亲人团圆与友好和谐的人际行为和人类对神仙世界的精神寄托。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许多传统文化在逐渐淡化或消失。目前,中秋节通常是家庭团聚吃团圆饭、赏月或探望亲友,有时政府或社区举办一些文艺活动。但节日氛围不浓,与中秋节相关的传统活动,如祭月仪式、祭祀土地、占卜、送瓜祝子、斗蟋蟀、养蝈蝈等,由于参与人群的减少而逐渐被人们遗忘。中秋节期间的传统民间工艺品,如月亮神马兔爷、蟋蟀罐、蝈蝈笼等已难觅踪影,以至于中秋节最突出的价值或最大特征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物质基础。特有形式和空间特性的淡化,导致竞争实力不强,中秋节的遗产价值难以获得遗产评审委员会的认可。
   (三)申报制度对数量的制约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每个会员国每两年只能申报一个非物质文化的国家作品。
   这种数量限制,无疑加剧了世界遗产资源大国之间、国内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竞争。中国是遗产大国,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无法与国外同类资源同期入选世界遗产名单。而中国的中秋节作为与他国共有的、凝聚中华传统文化和思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门槛更高。
   (四)国内激烈的申报竞争
   2005年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评审,国务院批准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
   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和申报上,我国分成国家和地区两个类别进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俗这一亚类为例,其中有8项是中央申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楹联习俗、农历二十四节气),而另外的67项则以地方为单位申报,涉及到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申报组合上,既可地区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其中单独申报有65项,而联合申报有5项(端午节、瑶族盘王节、民间社火、太昊伏羲祭典、火把节)。我国第一批民俗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单位或地区及组合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申报地区或单位及申报组合情况表
   申报单位或地区(74项) 申报组合(70项)
   中央 地方 单独申报 联合申报
   项目数 8 66 65 5
   百分比 10.81% 89.19% 92.86% 7.14%
   依据中国文化部公布资料整理[5]
   通过表2可知,地方申报的项目占89.19%,由文化部申报的占10.81%;单独申报占92.86%,而联合申报占7.14%。如果不能协调好国内申报的项目序列或组合,极易引发本位主义,造成内部进入申遗预备名单时地区之间,地区与国家之间激烈竞争,可能使那些多国共有、具有突出价值、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得到有效支持或重视。中秋节虽然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独特价值较高,但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进入遗产预备名录也困难重重。
   (五)分类目录设置的缺失
   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设置了两个申报类别,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在2005年发出通知并于2006年审批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项目,仅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没有就上述两类项目确定名录。由于每个会员国每两年只能申报一个非物质文化的国家作品,而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有518项。在基数如此庞大的前提下,没有设置分类目录,势必造成申报的混乱,中秋节这一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任重道远。
   三、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原则和中秋节的申遗策略
   (一)申遗原则
   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必须遵循以下申报原则。
   1. 共有优先
   “共有优先”是指我国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首先申报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拥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我国特有的遗产,这类遗产在申报时,不存在与他国的竞争,暂缓申报不会有损害我国国际文化大国的地位和形象。而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因他国在整理、挖掘和传承上加大了支持力度,其申报的竞争力增强。而我国遗产众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竞争力在同期内难以得到快速提升,不利于我国此类项目的申报。虽然我国在他国申报同类项目之后可再补报,但有损我国文化大国形象,影响国民传统文化的认同,造成国民心理的失落。实行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先申报,则可以在竞争不太激烈的情况下进入遗产名录,增强中华民族文化的凝聚力。
   2. 联合申报
   “联合申报”是指我国在申报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与其他国家就某一共有项目进行联合申报。通过联合,在保证各项目特有内容和意义的基础上,突出共同文化价值和内涵。依据我国与他国共有项目在申报中的竞争力,考虑与他国联合申报某一项目,有助于提高申报的成功率,获得双赢或多赢的结果。
   (二)申报的策略
   1.深挖内含价值,突出遗产文化本源
   我国在申报多国共有文化遗产时,应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源特征,进行深层次挖掘,充分体现我国遗产的特殊地位和价值,以便在申报中获得强势。
   中秋节作为我国传统佳节,应对中秋节历史价值、故事传说、活动内容、传统饮食、工艺制品等进行挖掘,凸现中秋节的本源性。
   第一,挖掘中秋节的历史价值。中秋节在我国源远流长,并影响周边儒家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周代已有“中秋夜迎寒”、“中秋献良裘”、“秋分夕月(拜月)”的活动;汉代则在中秋或立秋之日敬老、养老;晋时已有中秋赏月之举;唐代将中秋与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杨贵妃变月神、唐明皇游月宫等神话故事结合起来,赏月之风大兴;北宋定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并出现“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节令食品。
   第二,深挖中秋节农耕文化内涵。中秋节融入了我国农耕文化,是农业文明的体现,是镶嵌在中国农耕文化上的璀璨明珠。原始先民们出于对大自然的依赖和敬畏,便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于是天、地、日、月等都被赋予灵性,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神灵。伴随着原始宗教的产生,神祗信仰、祖先崇拜、图腾观念相继出现,各种祭祀活动也相伴而生。进入农耕时代的先民,更重视“祭百神以报啬”,在他们看来,农业生产的好坏都与神灵赐福和降灾密切相关,于是,祭祀成为“国之大事”。仲秋时节“祈年于田祖”,击士鼓演奏《七月》“以乐田”,包含着对田祖感恩报德之意,祈祷来年继续赐福保佑[6]。同时,为了农业生产适应时令,各个朝代不仅仅祭祀诸神,祈求上天的降福,而且帝王重视对月亮的观察,依据月亮的运行和变化制定历法(即农历),以指导农业生产。月亮与我国农业生产结下了不解之缘。
   第三,挖掘中秋节的传统哲学思想。中秋节包含孝道、仁爱、中和与乐观的儒家思想价值观[7],是炎黄子孙对和合圆满的追求和企盼。中秋佳节是骨肉团圆的节日,通过举行祭祀活动,表现儒家“报本返始”、“尊祖敬宗”对先祖始终怀有崇敬感念之情的价值取向。在中秋节,人们彼此之间的祝福,都有祈祷全家安康、多子多福、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和天下太平之意,并且这种祝福从自身开始,依次延伸到家人、亲友以及普天之下的所有人,充分体现了儒家 “仁爱” 的学说。中秋节庆欢乐的直接根源在于节日本身具有的喜庆性质,这种欢乐是以儒学提供给后世一种稳定可靠的基本心理状态的、自信的民族性格和乐观向上的民族心理为背景的。中国传统节日众多,春夏秋冬各季都有,反映所追求节日的对称境界。中秋节正值仲秋,这与儒家“执两用中”、“无偏无颇”、“过犹不及”的中庸、中和、和合思想是一脉相通的。
   2. 提高公众意识,营造申遗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活态流变性,往往导致某些文化记忆的中断;而失去过多的文化记忆,就会妨碍我们了解人类文化整体的内涵与意义,也可能同时失去寄寓其中的人类智慧和精神血脉。为了揭示我国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和精神,必须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注重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营造浓烈的申遗氛围。首先,从整体上把握中秋节文化。中秋节的饮食、工艺品、礼仪活动和信仰禁忌等物质文化、制度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现象,有助于恢复文化记忆,加深对中秋节及华夏文化整体内涵和意义的理解。其次,保护和传承中秋节文化。要通过采谱、录音、摄影等技术手段对中秋节文化加以抢救、整理和推广,并通过大众传媒传播中秋节文化;建立中秋节文化馆,作为传授和教育、开展活动、收藏资料的多功能活动场所。再次,弘扬中秋节文化。发挥社区、社团组织和个人的作用,举办各种中秋节知识竞赛;创新中秋节的传统祭月仪式、土地生日祭祀、占卜、送瓜祝子、斗蟋蟀、养蝈蝈等活动,形成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新中秋节文化活动,充实节日气氛、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商业化运作,改进中秋节的特色食品及民间传统工艺品的生产工艺,加大科技含量和宣传促销力度,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如月亮神马兔爷、蟋蟀罐、蝈蝈笼等。通过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保护、继承和传承中秋节文化,增强中秋节申遗的砝码。
   3.实施动态战略,确定最佳申报时序
   申报制度的限制,国际间竞争的激烈,加大了我国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难度。我们在制定世遗申报战略时,应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点面结合、力求突破,其中的关键环节是确定项目申报的时序。申报时序的确定需要考虑到三个因素:第一,各项遗产价值在国内的高低序列;第二,其他国家哪些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构成威胁;第三,其他国家同类项目申报的进度和现状。明确我国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突出性,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我国遗产申报的成功率。掌握最佳申报时机,避免后于他国申报的尴尬。
   中秋节申报世界遗产,要在充分挖掘中秋节价值、凸现中国本源的基础上,掌握最佳申报时机;密切关注国外,特别是韩国、越南等国中秋节申报世界遗产的进程;最后寻求二者的最佳结合点作为遗产申报的时序,既避开制度的制约,又在与别国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必要时联合他国共同申报,获得申遗成功。
   4.分类突破,减少遗产项目基数
   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设置的两个申报项目还没有自己的评审标准,但应未雨绸缪,加快制定国内评审标准,并就不同非物质遗产进行初步分类,充分作好依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名录遗产名录”进行申报的准备,做到有的放矢,分类突破,减少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降低申报基数,缓解国内项目的竞争。对中秋节这一多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予以重点支持,提高成功申报的机率。
   5. 联合申报,提高申报竞争力
   依照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申报项目数量的限制,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要花一千余年才能申报完。为了尽快申报、保护、利用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对项目进行组合,提高申报的竞争力。首先,要将中秋节与我国其他进行整合申报。对国内那些在主要价值方面具有共同特征或性质相同的项目进行整合,组合成一个单独的项目。通过整合,扩大申报项目的影响力,增强申报实力。中秋节可以与展现华夏文明团结、和谐的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进行联合申报,提高成功申报的机率。其次,国际间的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制定的目的就是促使世界人民共同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世界遗产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多国共有项目应采取联合申报的战略。中国的中秋节可与韩国或越南进行联合申报,使中秋节尽早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 www.ccnt.gov.cn/xxfb/zcfg/flfg/200802/t20 ... 93K 2009-6-10.
   [2]杨琳曦.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以端午祭申遗成功为视点[J].广西民族研究,2007(1):181-190.
   [3]被邻国申报的文化遗产[J].广西党史,2006(2):14.
   [4]亚洲各国中秋节 习俗不同趣处多[EB/OL]. news.sina.com.cn/w/2006-09-30/13301014816 ... 108K 2009-4-13.
   [5]中华人民国和国文化部.中国国家级非物质遗产目录[EB/OL]. www.ccnt.gov.cn/ 117K 2009-7-1.
   [6] [7] 赵东玉.中华传统节庆的儒学化倾向[J].兰州大学学报,200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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