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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类高职高专院校目标管理研究

日期: 2009-9-17 14:53:13 浏览: 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紧紧围绕警务人才培养目标,改革和创新目标管理模式,把握制订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建立高效的目标考核体系,提高管理效能,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人本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研究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人事制度的改革,未来警务人才需求高学历、高素质的特点已凸现出来,《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不适应《公务员法》规定的招录公务员条件。警察类院校经过几年的教育资源整合与改制,部分中专警察学校已由学历教育为主转制为以在职人民警察培训为主的培训中心,有的已升格为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目标已由中专层次提升为培养大专文化程度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机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我现就警察类院校转制后普遍推行的目标管理等若干问题谈点看法。
   一、警察类院校实行目标管理的必要性
   警察类院校是为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现在和未来的需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基地,要培养新世纪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思想品德、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的组织纪律、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业务技能的警务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警察类院校警务化管理的需要
   目标管理作为先进的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是一个重要特征。它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客观实际的需要,是警察类院校管理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的重要进步,是贯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警察类院校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要求和“科教兴警、科技强警”战略,把长远与近期、政治与业务、教学与科研、管理与服务、纪律与作风等方面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中,制订科学系统的目标体系,并建立与警务化管理相适应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如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考勤、考绩、奖惩制度,学生管理、操行考评制度,师资队伍的培养、管理考核制度,教学质量、产学研结合、质量监控考核体系,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等,保证更好地观察、分析、比较、控制与调节各部门、各系统的运行状态,并不断使其优化,提高管理效能,使警务化管理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人本化的方向发展。
   (二)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
   现代化的目标管理把目标具体分解,通过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激发每个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自我控制意识,改变学校内部存在的分工不科学,责、权、利脱离,内耗多,工作效能低的现象,增强每个人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优患意识,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局面,给每位教师创造一个显示自己才华、展示自身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平等竞争的机会和平台,从而使具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锐意改革、创新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出“名师”“大师”,并促使其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和教学质量、科研水平。
   (三)培养高素质警务专门人才的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21世纪的警务工作必然面临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传统的调查研究向计算机信息化的高效率发展,人民警察不仅要掌握各项警务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还必需熟练的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技能,这就要求警察院校的教学理念、教学机制、教学内容、教学设施设备、教学方式方法都应从传统的以传授知识为主的“应试教育”转到以培养人格和能力为主的素质教育上来,善于收集处理新的科技信息,掌握应用新的科技手段,贴近警务工作实际,突出警务工作实践,以适应未来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提高领导者科学管理的需要
   长期以来,警察类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的管理方法,主要依靠单纯的行政手段,对下级工作的指导,往往下指令性的计划指标或做工作部署,下级对上级形成一种单纯执行或被动接受的工作方式。从科学的目标管理机制看,由于目标管理是一种宏观与微观、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全面的计划管理,它以目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而实施的管理活动,无论对群体或个人都有较强的激励作用。这就要求各级部门的领导者要从指令性指导转向目标导向,从集权管理转向分级管理,从事后把关转向前期决策,从年终结帐转向过程监督,从凭印象看人转向成果评价,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知识,从繁忙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考虑和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本专业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涉及到院校发展和前途,培养目标和输出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具有超前理念和创新意识的重大问题上来,抓大事、想实事,协调、指挥各部门、各方面人员之间的关系,提高领导者的素质和效能。
   二、创新目标管理的科学体系
   目标管理是一种融岗位责任制与奖惩制为一体的现代管理方法,它由计划、实施、考核、反馈等环节构成一个完整的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计划即目标的制订至关重要,须将目标管理这种现代经济管理的方法和数字化管理形式相结合,并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讲,成败归因理论认为:人们做完一项工作之后,往往喜欢寻找自己或他人之所以取得成功或遭受失败的原因。美国心理学家维纳对行为结果的归因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探讨,并把归因分为三个维度:即内部归因和外部归因,稳定归因和不稳定归因,可控制归因和不可控制归因;又把人们活动成败的原因即行为责任主要归结为六个因素,即能力高低、努力程度、任务难易、运气(机遇)好坏、身心状态、外界环境等,从成败归因理论的观念看,制定目标管理要考虑以下四个原则。
   (一)制订目标要讲究科学性、合理性
   警察院校是培养预备警官的摇篮,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需求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从实际出发,制订出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的整体目标,有了整体目标就能争取达到整体发展,获得整体最优。整体目标能否带来最佳效果,关健要看这种目标是否具有激发力量。管理学认为,激发力量靠两个因素,一是目标效价,二是期望值。目标效价是人们心目中达到目标满足的程度,目标太高或太低会影响人们的情绪。期望值是人们期望目标实现的可能程度,如果超过目标则会喜出望外,如果恰好完成目标可能保持住自身的积极性,如果经过努力完不成目标则会垂头丧气,所以我们在制订目标时要充分运用教育心理学成败归因理论的原理,不宜太高,太高了即使采取最有效措施,加再大努力,也不可能达到目标,成为空想目标,会使大部分人丧失信心;但也不能太低,太低了是举手之劳,不仅鼓舞不了士气,起不到竞争的作用,也不能调动大家积极性、创造性,会使大多数人侥幸取胜。适当、科学、合理的目标,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保持积极向上的稳定状态,从而保证人人身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压力,并“跳起来才能摘桃子”的竞争激励氛围,使目标的激发力量得以实现。
   (二)制订目标要有针对性和系统性
   所谓针对性就是要有的放矢,重点突出,不盲目求高求快,而应求实求是。警察院校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不同的管理层次和专业,工作的重点和职责范围有不同的要求,制订目标时要根据各岗位、各专业、各层次的实际情况,使目标尽可能地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不同的特点。同时还要注意目标的系统性,即内部分支机构要围绕学校主体,从全局出发,确定单位总体目标,部门分目标和个人(岗位)子目标,实行决策民主化,这不仅可以集思广益,使目标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而且可以使大家对组织目标产生认同感,内化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增强内驱力,建立起完善、规范、上下配套、条块结合的目标体系。
   (三)制订目标要注意准确性和可评性
   根据总体目标的要求,各基层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在大的原则指导下,尽可能进行数字化处理,能够量化的一律量化,能够分解的尽量分解,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使目标管理导向更加明确,依据更加清晰。目标包括目的、数量、质量、时限等,可用数字表示,有时也可用质量和时限来衡量,这是检验目标的尺度。如教学课时量、教学质量、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实验建设项目、产学研项目、管理项目、服务项目等都用数字可算、用度量可测。要提出目标的定性要求和定性指标,做到明确具体,到位到人。空泛的或者含混不清的目标无法检查、评估,缺乏考核评价的依据,目标管理就会流于形式。
   (四)制订目标要有重点性和创新性
   警察院校要使培养的人才具有忠诚、守纪的两种职业意识;具有“宽”文,“实”法、“精”业相结合的三维知识体系;具有政治鉴别,学习创新,组织协调,服务公众的四种能力;具有说服沟通、文书制作、现场指挥、防暴制敌、信息处理的五种基本技能。必需结合人才培养的方向,制订重点目标和一般目标,确保重点工作都能在目标责任书的项目设置上得到充分体现,又给予各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一定的自主开展工作的空间,根据自身特点做一些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教师争先进位意识,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激发其工作的热情和活力。
   三、建立高效的目标考核体系
   目标考核是对目标、责任制的具体分解而产生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是目标管理的关键环节,是督促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对部门、个人目标是否得以完成,完成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确认和评价。通过它的监督和控制职能,促进目标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对目标考核的组织领导
   警察院校在全面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基础上,应把警务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目标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强烈的目标意识,增强责任感,强化事业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目标的激励作用,从命令指导转向目标导向,以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职、权、责、利的统一
   职、权、责、利是实行目标管理不可缺少的四个因素,他们必须对应,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担任一定的职务,就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运用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职务,使用权利,承担责任,就应当得到相应的利益。有职无权、有权无责、有责无利是无法实现目标管理的。职、权、责、利相统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坚持行政、经济手段的统一
   行政方法是实现管理功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大家明确目标,统一认识、统一纪律、统一行动,有利于对全局全过程进行控制和协调,也有利于在总目标下,因时、因地、因事、因人而宜采取灵活的处置方法,特别是能较好地解决紧急非常情况下的特殊问题,但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物质利益存在差别,只有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并用,精神动力和物质动力相结合,才能使管理灵活起来,形成一种强大的机制。
   (四)制订切实有效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制订考核标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目标任务的主客观要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尽可能地用数量、质量和时限去体现指标,考核办法要达到即具体又简便易行,坚持日记事、月检查,半年抽查、全年总评的考核机制,平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全程监督控制,实行动态考核,确保考评指标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
   四、加强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
   目标管理激励机制是警察院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核心。奖惩是实施目标管理的重要一环,是目标管理考核的反馈措施,只有奖惩适当、适度,才能有效地保证目标管理的良性循环,发挥激励作用,实现整体效益。
   (一)增强奖惩、激励的透明度
   目标管理是重视实绩的管理,其奖惩不同于传统的“年终推磨”、“利益均沾”的做法,而是凭实绩看先进,以成果论英雄,因此,应坚持公开、公正、量化的评估标准。
   一要公开。目标大家定,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分级签订岗位责任状,达标程度如何,奖惩标准、幅度怎样,人人心中一本帐,自己应得多少分,受何种奖惩,不用领导说,别人评,自己心中有数,做到“阳光作业”。
   二要公正。建立严格的考评监督体系和制订铁的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考核面前人人平等。掌握奖惩标准,力戒主观、片面、不以人缘关系为标准,而以实际成果、贡献大小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和个人工作好坏优劣的唯一尺度,切实做到“赏不虚设,罚不妄加”。
   三要量化。摒弃奖惩标准中模糊的“橡皮帽子”,量化各项标准,实行以分定绩过、以绩论奖惩,对共同目标,既要考虑个人达标情况,又要考虑个人在集体中的贡献,综合衡量,真正达到每项指标联责任,每项责任联个人,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晋职提薪挂钩,完成何项目标,努力程度如何,应受到何种奖惩,人人清晰明了,直接“对号入座”。
   (二)切准奖惩、激励的时机
   奖惩、激励时机的选择在考核环节中尤为重要,把握准了最佳时机,选择好了最恰当火候,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的功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时机把握不准,火候选择不当,切不准敏感点和关键时机而坐失良机,则会削弱奖惩的功效。改变过去那种年终结总帐,一次兑现的奖惩模式,提倡一事奖惩,专项奖惩,随奖随惩,有功则赏,有过则罚,注重实效,强化受奖者的荣誉感,激发受罚者的上进心,创造一种良好的奖惩心理气氛,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约束、催化、导向、调控作用。
   (三)把握奖惩、激励的导向性
   奖惩是一种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正负强化手段。奖励为正强化,惩罚为负强化,无论是对先进的褒奖还是对后进的惩罚,都对他人起着一种暗示、刺激、鼓舞、鞭策的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不能过分地宣扬精神万能,也不能片面地夸大金钱的作用。
   一要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精神奖励要注重荣誉称号,物质奖励要与经济利益挂钩,使优秀教师“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
   二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主旋律,提高新颖度。奖励称号要有鼓动力、感染力和时代色彩。要减少角色模糊度大,评选公正性差的综合性奖励项目,增加角色清晰度高,评选公正性强的单项奖励。如教学上评出“教学质量优秀奖”,在科研上评出“科技成果优秀奖”,在后勤保障管理上评出“主人翁意识最强奖”,在行政管理上评出“服务意识最佳奖”等荣誉称号,这样既同改革合拍,又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要拉开奖惩的档次。如果奖励、惩罚的等级相近,额度相当,则起不到激励、鞭策、促进的作用,激励量等于零。因而应拉开档次,有所触动,真正起到奖励一个,带动一片,惩罚一个,震动一方,营造出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新目标管理的考核机制,加强完善队伍管理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警察类高职高专院校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安瑛.警察激励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徐天合.现代人民警察素质研究[M].北京:长征出版社,2003年版。
   [3]冯忠良.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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