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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评价

日期: 2010-1-14 16:51:13 浏览: 79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摘要】 本文根据现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对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进行了界定,分析了高校还贷能力的特殊性;论述了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评价的目的,构建了包括收入保障能力、净资产保障能力和利息倍数在内的高校还贷能力评价指标。
【关键词】 高等学校; 贷款; 评价; 指标
一、高等学校还贷能力的内涵和特点
高等学校有负债,就必然要偿债,尤其是在通过向银行大规模贷款搞发展建设的今天,高等学校能否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按照现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和代管款项。高等学校的负债中,应付及暂存款是在日常资金结算中为高校暂时占用而尚未支付的各种款项,代管款项是按有关规定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这两类负债发生频繁,负债数额具有不确定性,一般不须及时强制支付,而应缴税金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这两类应缴款项是必须限期支付、划转的,对高校具有强制性,高校一般没有回旋余地,不可能通过展期或置换来解决。考虑到现阶段银行贷款是高校借入款项的主体部分,因此高等学校能否按期偿还债务实际上就集中体现为能否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也就是说,高校偿债能力的核心是归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高等学校还贷能力,是指高等学校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对此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理解。从狭义上讲,是指高等学校偿还各种已经发生且到期的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可称为即期或短期还贷能力;从广义上讲,还应当包括对已经发生但尚未到期的贷款所具备的偿还能力,可称为长期还贷能力。即期还贷能力是长期还贷能力的基础,不仅应关注高校的即期还贷能力,更应当关注高校潜在的长期还贷能力。还贷能力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持续运营能力的重要标志,与高等学校的持续发展能力、学校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还贷能力的强弱反映了高等学校经济实力的大小及商业信用的好坏。
对于高等学校来说,其还贷能力同企业比较不尽相同,主要表现为:
(一)资产抵押的特殊性
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必要时可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抵押作为满足银行的资信条件,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利要求企业变卖资产用以还贷,但对于高等学校则不尽适用。高校的资产可以分为两个大类,即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对用于教学的非经营性资产,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抵押和还贷,而经营性资产则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和必要时归还银行贷款。对于多数高校来说,经营性资产在学校的总资产中所占份额较少,所以用总资产来评价高校的还贷能力意义不大。
(二)收入的特殊性
学校的各项收入同企业相比较来看,也有其特殊地方。首先,高校许多收入来源比较固定,不确定性因素较少;其次,高校收入在处置上限制较大,缺乏企业的灵活性。企业的收入是其自身的“努力”所得,可以较为自由地处置,而高校收入中很大部分,例如财政拨款、捐赠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的一部分都有严格的适用范围,不能随便挪作他用,也不适宜用来作为还贷的保障。
(三)债务危机处理的特殊性
企业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债务危机时,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作为债务危机的最后处理程序。但是对于高校来说,这一程序并不适用。高校作为向国民提供高等教育的事业单位,不允许提出破产申请,即使出现债务危机,其后果也只能由国家有关部门来承担,银行不可能通过高校的最后破产程序得到补偿。也就是说,高校不存在破产条件下的还贷能力。
二、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评价的目的
高等学校还贷能力不仅是学校本身所关心的问题,而且是各方面利益主体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不同的利益主体会从不同的角度,依照不同的目的对高等学校的还贷能力进行评价。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关注学校的还贷能力,基于从宏观上制定所属学校融资政策,分析债务融资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及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限制高等学校债务筹资的上限,防止出现大的财务风险。贷款银行对高等学校还贷能力分析的目的在于做出正确的借贷决策,保证其资金安全,获取预期的投资收益。总体来看,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评价的目的有以下几点:
(一)了解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
通过还贷能力分析,学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和经济决策人员可以充分了解学校的财务运行情况,商业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可以判断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确定高等学校的信用等级,决定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方式和内容。
(二)揭示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财务风险程度
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与负债筹资直接相关。也就是说,只要高等学校开展债务资金筹集的活动就有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高等学校的负债比率越高,其偿债能力越弱,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大;负债比率越低,偿债能力越强,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小。
(三)预测高等学校筹资前景
还贷能力也预示着高等学校的筹资能力。当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较强时,说明高等学校财务状况较好,信誉较高,商业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就愿意将资金借给高等学校。否则,债权人就不愿意将资金借给高等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将资金借给高等学校,其债权可能得不到保障。
(四)为高等学校的理财活动提供重要参考
随着高等学校债务资金筹集的数额增多,其对学校理财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种影响将集中表现在债务资金本息的偿还对学校日常运行费用的影响,要求高等学校充分考虑人员经费的资金增长,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及管理诸方面的资金需求,及时地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维护学校的信誉。 三、高等学校还贷能力评价指标
通过计算高校未来的自由净现金流量现值,可以为银行、高校的还贷能力分析提供依据。但是,由于预测方法比较复杂,客观情况不断变化,未来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因此不可能经常进行预测计算,有必要建立一套简易的适合高校的还贷能力评价指标。对于高校还贷能力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当与银行对高校的信用评价指标前后呼应,即不应过多地涉及资产而应着重分析其收入的大小及偿还债务的保障程度。另外,考虑到高校贷款不同于其他形式负债,不仅要归还银行贷款本金,还要归还利息,因此可以对高校归还银行贷款利息的能力进行单独反映,以更加切合实际、更科学地反映高校的还贷能力。以此为思路,可以设置收入保障能力、净资产保障能力和利息倍数三类指标进行评价。
(一)收入保障能力指标
1.学杂费贷款比率
(1)学杂费收入贷款率=(贷款总额
/学杂费收入)×100%
(2)生均贷款额=贷款总额/学生人数
对于高等学校来说,财政拨款基本上比较稳定,高校主要依靠学杂费收入作为还贷的主要来源,因此用学杂费收入同贷款总额进行比较可以反映出高校用学杂费还贷的能力。学杂费的多少取决于学生人数及收费额度,由于各个高校学生人数不同,贷款总额与学生人数之间建立对应关系能较好地说明负债风险程度,因此,用生均贷款额作为判断还贷能力的主要指标就比较科学。基于以上分析,学杂费贷款比率设置两个指标,一个指标为总体指标,即贷款总额占学杂费收入的比重;一个指标为个体指标,为平均到每个学生个体上的贷款额,用这两个指标同每生每年收费额相比较,可以粗略地反映出高校的贷款水平。
2.总收入贷款比率=(贷款总额/总收入)×100%
此指标反映高校的贷款总额占总收入的比重。虽然总收入并不代表高校用于还贷的总资源,但此指标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高校贷款的偿还保证程度。
(二)净资产保障能力指标
1.一般基金贷款率=(贷款总额/一般基金)×100%
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是高校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目前许多高校的还贷来源也是主要依靠一般基金。一般基金贷款率能够较为科学地反映高校实际的还贷能力,可以作为高校还贷能力的一个主要参考指标。
2.可分配结余贷款率=(贷款总额/可分配结余)×100%
可分配结余是高校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这部分资金可以用来偿还贷款,主要包括结转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两个部分。可分配结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的财务能力,用可分配结余贷款率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高校的还贷能力。
3.净资产贷款率
净资产贷款率=(贷款总额/净资产总额)×100%
净资产贷款率是反映偿还银行贷款保证程度的指标,揭示了高等学校的净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净资产贷款率越低,表明高等学校的长期还贷能力越强,债权人将资金借给学校时所承担的风险越小。
(三)利息倍数指标
在收入保障能力指标、净资产保障能力指标的基础上,再设置学杂费利息倍数、银行存款利息倍数、一般基金利息倍数和可分配结余利息倍数四个指标,分别通过高校当年学杂费、银行存款、一般基金和可分配结余总额同所要支付的利息额之间的倍数关系,更准确地评价高校实际支付利息的能力。计算公式分别为:
学杂费利息倍数=学杂费/利息额
银行存款利息倍数=银行存款/利息额
一般基金利息倍数=一般基金/利息额
可分配结余利息倍数=可分配结余
/利息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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