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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办高校发展对策研究

日期: 2010-1-4 11:54:03 浏览: 128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摘要:近年来,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从无到有,发展迅猛,为辽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在发展中也面临许多困难。剖析了辽宁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辽宁;民办高校;对策
1 辽宁民办高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办学条件落后、规模小
截至2007年5月,辽宁省共有民办本科院校1所,民办高职学院9所,共占全省78所高等院校的12.8%,而广东有28所,占25.7%;山东24所,占23.3%;福建23所,占33.8 %。辽宁省民办高校的整体规模还很小,截止到2007年5月辽宁省民办高校在校生31712人,而全国有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278所,在校生133.8万名,具有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在校生总人数达到280多万人。陕西省共有17所民办高校,其中万人以上大学就达5所,目前辽宁省仅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在校生超过万人,其他9所学院都低于5000人。相比之下,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在办学条件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已经远远落后。
1.2 发展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不配套,已有政策落实不够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了民办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目前有些政策在我省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有些在执行中被设置了障碍。例如有些地方税务部门把民办高校当成私营企业,对没有进行分配的办学结余收所得税;民办高校在征地、校舍配套、用水、用电、供暖等方面的收费标准高于公办高校,甚至按企业标准收费;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使民办学校无法享受同其他公办学校一样的银行贷款政策,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在民办学校也较难落实等等。
1.3 民办高校正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源危机
国际上一般将18-22岁列为高教适龄,随着辽宁人口结构的变化,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正呈逐年减少之势。据有关统计资料预测,到2008年,辽宁高教适龄入学人口数将达到峰值335.9万人,之后,适龄人口开始逐渐递减,到2020年降到178.1 万人。
随着高校适龄人口的不断减少,一些公办高校也与民办高校争抢生源,公办高校除了传统的本专科教育外,近年来还纷纷开办网络学院来吸引一些考分偏低的生源。与此同时,那些依托公立大学办学、定位于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也吸纳了相当一部分生源,我省目前有23所独立学院,招生人数逐年扩大。这就使得我省民办高校不仅要与同类型的民办院校进行竞争,还要与公办高校以及有公办高校背景的独立学院抢夺生源。民办高校生源本来就少,这样一来更是雪上加霜,招生越来越困难。
1.4 民办高校资金来源渠道急需拓宽
我国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学杂费、出资人、校办产业、社会捐助和财政预算内拨款等项目。目前辽宁对民办教育的政府资助尚未制度化和组织化,除少数政策优惠外,几乎未能向民办教育提供任何形式的政府资助。在辽宁这样民营经济尚不发达,社会投资教育的动力和能力都严重不足,银行融资也比较困难的地区,现有的民办高校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靠学杂费和出资人,走的是一条“以学养学”的道路,经费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资金缺口的存在给民办高校的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导致民办高校的硬件设施建设上不了规模、上不了档次,招募或聘请不到更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等问题,阻碍着民办高校的进一步壮大,甚至威胁到民办高校的生存。
1.5 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辽宁民办高校普遍实行的管理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民办高校大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董事会及其相关的制度。但是由于各民办高校在出资方式、产权性质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因素上差异颇多,个别民办高校采用的领导体制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和欠缺。民办高校的管理除了涉及董事会、校长等管理组织之外,还涉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教师的聘用、考核、利益分配机制等诸多管理行为。目前,我省的一些民办高校管理机构不健全,还存在产权不清,法人、产权等重大{学}法律关系问题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党、团和工会、学生会等组织也不健全。
1.6 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
2007年,全省民办高校共有专职教师1976人,其中高级教师占28.69% ,研究生学位教师占30% ,生师比10.77∶1。10所学校中,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的学历最高,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到54.94 % ,高级职称教师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最多,达到37.2%。但民办高校在师资上由于不能享受与公立高校教师同等的待遇,这种状况造成民办学校教师职业认同感差,据有关调查显示,民办学校中有不低于84%的教师认为自己是雇员,在学校中缺乏主人公的责任感;也致使民办高校教师流动频繁,队伍不稳定;民办高校普遍存在“两高一低”的现象,即青年教师多,退休教师、兼职教师多,而具有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中年教师十分短缺,尤其缺乏一流的教授和学科带头人,造成队伍的断层、职称和学历结构不合理,缺乏学术科研气氛,不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1.7 部分民办高校定位不清晰,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教学质量不高
由于起步较晚,办学历程较短,目前辽宁一部分民办高校的目标定位并不是很清晰,很多民办高校大力发展的是投资较少的文科教育,对于培养在工农业生产上实用的技能型人才的则很少。同时,一些民办高校盲目比照公立高校或者办得比较成功的其他民办高校,造成了办学类型、办学模式甚至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的趋同,从而造成民办高校中相当一部分专业,特别是低成本专业重复率偏高。目前,我省10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三个科类在校生所占比重达到91.7%,工学和法学两科类在校生所占比重较小,仅为8.3%,其它科类的专业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
我省民办高校近几年发展迅速,虽然已有一定优势,但教育教学质量问题还未很好地解决。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相对较差;教学内容陈旧,不能及时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和各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很多学校教学手段落后,不能充分利用现代视听工具和信息传播工具进行教育和教学;重校舍等硬件建设、轻教学仪器设备投入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学校生均事业性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远低于全省高校平均水平,经费严重短缺,个别学校甚至连教师的工资都拖欠,根本没有稳定的实验实习场所,学生的职业训练无法保证,更谈不到学生创业和就业能力的培养。2 辽宁民办高校发展的对策建议
2.1 加强政府调控和引导,营造公平的法制、政策环境
省级政府行政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明确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将民办高校从笼统的“民办非事业单位”中单列出来,突破民办学校不能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传统观念和政策障碍,重新确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法人类型,理顺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对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学校给予非营利组织的政策优惠;在征地问题上,要做到民办高校用地与公办教育同等待遇;在税收问题上,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按出资人获得回报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融资问题上,建议由地方政府和民办高校共同建立融资风险基金,政府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贴息补助或允许民办高校用学费抵押贷款;建立民办学校奖励制度,对办学质量高、声誉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解决民办高校教师的合理流动问题;将民办高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权交给学校;切实规范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准入与退出机制;等等。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争取现有扶持政策得以全面落实,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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