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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贸易现状分析

日期: 2009-12-23 21:35:30 浏览: 5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分享了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各种权利,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伴随着国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贸易壁垒的拆除,国内工业将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而在出口激励手段受限的情况下,国内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必将碰到一定困难。因此,尽管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工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依然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中等技术水平的加工制造业,但假如要从根本上增强我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实施纯粹的自由贸易将很难满足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而着眼于形成动态比较优势和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在世贸组织规则下,实施有治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则是我国现实的选择。这一战略的核心在于低程度的产业保护、灵活规范的进口限制和暖和的出口鼓励政策相结合,强调政府对结构调整的积极干预,通过综合运用世贸组织答应的关税、反倾销与反补贴、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手段,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定位趋向于中性化,具体政策手段趋向于弹性化、柔性化。所以,我国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方向应该遵循这一战略思路,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展开。在宏观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有治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对外贸易制度的创新。1。创新外贸领导体制。需建立新型的外贸领导体制,更新外贸领导体制的观念。作为政府治理机关,从根本上说更是服务机关。作为我国外贸的各级领导部门,它们的主要任务应是制定不同层次的外贸发展战略、外贸方针政策和外贸立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我国经济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2。创新外贸治理体制。以前外贸治理体制在变革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如何实现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真正做到集中与分散、统一治理与经营灵活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政府应考虑重视行业治理的作用,成立相应的行业商会,在行业商会中成立行业进出口商会。3。创新外贸计划体制。经过多年变革,外贸计划体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仍然存在着国际市场上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国内市场上按计划经济原则办事,盲目追求完成计划的现象,这种割断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联系的行为,事实上促成了官商不分、政企不分。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创新我国的外贸计划体制。4。创新外贸价格体制。我国的外贸价格是一种双重扭曲的价格,商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不挂钩,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初级产品国内价格过低,而工业制成品国内价格偏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实行地区倾斜政策,各个地区之间外汇留成比例不同,造成了企业经营条件不同,无法公平竞争,无法以市场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这也是世贸组织成员非凡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立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价格扭曲的现象。5。创新进口治理体制。(1)根据对外承诺,选择适当时机分步将关税总水平调到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水平,一般认为15%比较合适;同时,基本实现关税政策的统一和规范运作,确立较为合理的关税结构。(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非关税措施,对于确属幼稚产业的少数商品保留进口配额治理,对于少数敏感性的农产品实行进口关税配额,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给予一定期限的保护,取消其他非关税措施。(3)进一步提高进口治理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确保进口政策制度在全国的统一实施。(4)经过一定的过渡期逐步放松对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最终向登记制过渡。(5)与经济体制整体配套改革进程相适应,逐步实现外贸政策的中性化,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最终建立竞争性的进口体制。6。创新出口治理体制。(1)在计划治理方面,应把计划列名的出口商品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以及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商品,要具体定位、测度,并力争科学化、合理化。(2)出口许可证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3)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的自负盈亏机制。(4)加强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积极进行各种跨部门的联合、联营,使出口贸易实体多元化。同时,外贸公司也要进行改造,逐步走上实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的轨道。7。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将目前审批制逐步改为按规定的条件,经过登记自动获得认可,减少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的治理环节,按效率、公正、公开的原则改进发证办法。内贸和外贸的治理应逐步统一,能够精简合并的机构应尽快精简合并。对外贸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当放在制订和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出口产业政策上,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在微观上,按照世贸组织和有治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套制度创新。1。积极探索企业制度创新。有条件的企业应进行股份制变革,变单一的国有制外贸公司为多家法人持股,并答应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答应企业破产、兼并、合并,鼓励效益好的公司通过兼并、合并或联合等进行集约化经营。建立董事会制度和经理负责制,改革企业内部的治理,使职工尤其是经理人员的责、权、利相匹配。逐步打破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道路。积极推行出口代理制,转变经营作风。2。创新出口退税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分类治理。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治理退税,既要防止骗税,又要方便企业及时退税。3。创新进出口商会体制,提高商会权威。增加企业在商会中的发言权,使商会充分发挥向政府反映企业意见和要求、进行行业协调治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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