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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探讨

日期: 2012-7-28 23:25:05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刘建树

论文摘要:校企合作是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通过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校企合作是构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条件、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探讨。 
  论文关键词:校企合作;高职教育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就是校企合作。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在各地高职院校关于探索就业导向的实践中,其中最具实效、带有方向性的一条就是校企合作。学海网(www.xuehai.net)校企合作是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是高职院校的办学趋势。 
  一、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 
  办学条件、育人模式和就业水平构成了现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三大问题。办学条件主要是指办学经费不足、办学场地不足、特别是急需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不足的困难;育人模式主要是指培养出来的人员类型、水平、质量与社会需求规格的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比较匮乏, 特别是符合应用型人才目标定位, 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模式还没有全面推广;就业水平即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校企合作是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瓶颈问题的一剂良药。 
  长期以来,在我国作为高职校办学经验广为流传的一种模式就是德国双元制,这种模式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共建的办学模式。一方面,学校为学生传授基本理论与职业技能;另一方面,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场所。其明显的特点就是教学做结合,手口脑并用,这种做法给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此基础上,很多高职院校开始在校企深度合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校企之间的合作不仅是结果的合作,更是过程的合作,彼此需要形成积极互利的关系。结合国外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中国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都有力地证明,通过校企合作能很好地解决困扰高职教育的问题。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方式有很多。就办学形式来说,诸如企业办职校、职校办企业、订单培养、职校与企业联合办学、职业教育集团化等等;就师资队伍建设而言,诸如聘请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职校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合作研究、蹲点调查等等;就教学而言,最常见的是请进来,走出去,按照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真实工作过程及其任职要求构建高职院校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内容,遵循职业岗位技能形成规律,实施 教、学、做 一体化教学等等。 
   二、校企合作是构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条件 
   为了加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我们许多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时数增加幅度很大,有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总教学时数的二分之一。但实际在企业中进行的教学时间,大多在一个学期左右。这与发达国家企业教学与学校教学各占总教学时间一半的安排差距很大。学生在企业真实现场中进行的学习,较之在学校模拟现场或实(试)验室中进行的学习,在培养生产一线职业能力上,效果是有很大不同的。当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职院校在安排企业教学方面会遇到诸多困难,但和许多国家高职学生有二分之一时间在企业接受教育相比较,我们才安排了六分之一,差距还是太大了。这启示我们:提高高职的教育质量,仅仅提高实践教学的时数是不够的,还应强调增加学生在企业中学习的时间,真正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高职教学改革的基本途径,并由此建立起新的、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企业进行的实践教学中许多国家均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企业指导教师是按职业能力培养内容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按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学生在企业中绝大部分的实践活动是独立进行的,许多生产技术问题是独立解决的,这就保证了学生毕业即可顶岗工作。目前我们有些学校在企业安排的实践教学,基本上还是依照多年来习惯的“认识实习一生产实习一毕业实习”三阶段安排的,这样安排的现场实习,学生很少能独立承担工作任务。这对于计划经济下培养“粗坯型”人才是可以的,但对于培养“毕业即顶岗”的高职人才就很不适应了。比较发达国家在企业教学中的作法,笔者认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到了必须解决好校企合作这一重大课题的时候了。离开了行业,离开了企业,是搞不好高等职业教育的。  学海网(www.xuehai.net)  真正优秀的职业教育资源在企业,如何将企业的教育资源利用起来,利用好,使之为高职教育服务,是当前我国政府和每一个高职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校企合作普遍发展的并不迅速,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实质性的合作也并不是很多。影响合作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少相关政策法规的扶持 
  国际上职业教育“合作模式”典型的当属日本和德国。这两个国家之所以校企合作能够长盛不衰,效果明显,主要应归功于国家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校企结合的法律框架。反过来看,我国在这方面主要依靠《职业教育法》。制度环境的不完善,强制性惩罚措施和引导性鼓励措施同时缺乏,要建立起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机制根本就无从谈起。 
  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区政府也为校企合作发布了一些有利政策。但这些还不够,政府还应该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来引导、指导和支持校企合作,促使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进行全方位合作,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回馈社会的自觉意识比较强烈,企业对应该承担的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等责任认识比较到位。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利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作为校企合作利益机制的一种补充,还有待于经济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企业文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三)学校自主办学资格的缺乏 
  要构建完善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机制,除了有宏观上的政策环境保障和企业的成熟度之外,职业学校的独立自主办学地位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的职业学校由于受到行政和财政约束,职业学校在招生方式和范围、课程设置、教师聘用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不但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学校在办学方面与企业的合作。如何在现有的政治和教育体制框架下,合理放权,激发办学自主能动性,是未来需要突破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缺乏利益结合点 
  目前,多数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校内模拟、企业参观或短期实习的层面上。中小企业很需要职业教育为其提供后备人力资源,但是又没有能力参与深度的特别是全面深度的合作,而有能力的大企业往往不愿参与合作。 
  企业所实现的是利益最大化,能减负决不增负,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增加企业负担,增加成本开支,短期内的“无效益”,使企业没有合作积极性。校企双方没有形成利益结合点,校企合作就难于形成稳定和长效的机制。 
  (五)校企双方没有深度融合 
  企业未能全程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在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内容的确定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很少或没有机会参与意见,企业也未能形成“我需我必参与”的市场主体意识。 
  高职教育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为企业、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实用人才。总之,对校企双方来说,校企合作是一个双赢互补的系统工程,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 学海网(www.xuehai.net)转贴于学海网(www.xuehai.net) https://www.xueha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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