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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返乡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若干思考

日期: 2011-6-1 14:46:44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开发农民工人力资源对于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源未得到充分开发。为此,对返乡农民工的人力资源特征进行了分析,阐述其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并针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存在的困难,提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建议。
关键字:返乡农民工; 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本投资
一、前言
关于农民工的概念,学术界并无统一的定义,本文参考《人口科学大辞典》(1994版)的相关解释,对农民工作如下界定:农民工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在城镇地区或乡村、社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第二、第三非农产业活动,但户籍仍在农村,原则上家中还有承包地,亦工亦农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的产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迈进过程中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下的历史产物。目前,我国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打工阶层和社会群体,已成为我国人力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就曾指出,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物质资本、劳动力数量的增长更重要,并认为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是刺激经济增长、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丰裕的根本所在。因此,对于数量巨大的农民工人力资源来说,其开发质量的优劣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战略性的影响和意义。
二、返乡农民工的比较优势
返乡农民工经过几年打工的磨练,与传统的在乡农民相比,成为较高素质的新一代精英农民,被形象地喻为农村中的“留学生”。返乡农民工的比较优势表现如下:
1.人力资本含量更高
返乡农民工逐步转变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旧生存观念,市场竞争观、创业致富观、民主法制观日渐增强。返乡农民工在城务工期间,积极吸纳新知识,更替旧知识,扩大了知识面。返乡农民工通过多次工作实践的积累以及专业培训,掌握了自己谋生存图发展的关
键技术,成为了技术能手。同时积累了较丰富的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
2.物质资本积累更多
返乡农民工在外打工时的月收入虽然较低,但是与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在乡农民相比,收入却高很多。据调查,90.1%的农民工进城后,收入比在家乡时有了明显上升。其中,约20%的人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而52.14%的人达到5000元以上。而在乡农民仅仅依靠传统农业谋生,收入微薄,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不利于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且,在城打工期间的农民工省吃俭用,几年打工下来,一般可以积攒几万元打工钱,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为其返乡后另谋出路提供了物质基础。
3.社会资本获取更广
返乡农民工与普通在乡农民相比,具有更宽广的人际关系网络,通过血缘、地缘、业缘形成广泛的人脉。返乡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亲戚关系紧密,邻里关系和谐,多为血缘、地缘的乡土人脉网。外出务工后,他们通过业缘进一步拓宽人脉。一方面,农民工群体庞大,成员来自全国不同省份,通过共同工作,互相认识,结为朋友;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流动性大,职业具有多变性,这扩大了农民工的交际网络,帮助其结识更多志同道合之士。广泛的人脉为返乡农民工在家乡谋求更好发展积累了社会资本,提供了更丰富的社会资源。
三、农民工人力资源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农民工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均已占据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主力。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到22 542万人。同时,农民工作为一个内部不断流动的群体,随着时间推移,农民工群体代际间的更替趋势也愈发明显,如果将上世纪“60后”、“70后”算作第一代农民工,而将“80后”算为第二代农民工,目前“80后”农民工在数量上已经开始占据优势,这意味着新生代的农民工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另外,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年龄较轻,以青壮年为主
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16.1%,21-30岁占36.5%,31-40岁占29.5%,41-50岁占12.8%,51岁以上占5.1%。这说明我国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他们往往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冲动,也比较容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其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只能靠吃“青春饭”,从事简单体力劳动。
2.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
从文化程度看,2006年我国农民工中,文盲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8.7%,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我国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90%,整体文化素质仍然偏低。文化程度低成为农民工进城打工最主要的障碍。
3.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偏低,职业素养和技能欠缺
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比例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农民工整体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的偏低限制着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开发自我潜能的能力。
4.缺乏职业发展规划,流动性较大
农民工外出打工一般都是出于短期考虑,缺乏明确而长远的职业目标规划,很多农民工在不同的就业目的地和岗位间盲目跟风,随意流动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既不利于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深挖和培养,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顾虑,降低了开发农民工人力资源的意愿和热情。
四、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开发甚至是未开发,人力资源浪费和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并已经开始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和挑战。当前,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民工未充分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人力开发未得到足够重视
农民工在我国作为弱势群体,其人力资源开发乃至自身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尚未得到一些部门或组织思想上和行动上的足够重视。一方面,农民工在教育、培训等方面所享受到的资源、机会和权益相对欠缺;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劳动保障方面及子女城镇就学等问题上遭受歧视并缺乏应有公平对待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为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体制造成的农民工国民待遇相对缺失,农民工无法充分享受到作为国家公民应有的基本国民权益和保障,这是影响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原因。
2.农村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技能培训缺乏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性因素形成的教育资源分配和受益的不公导致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发展滞后,由此造成了农村人口基本素质和能力培养的先天性不足,使他们一踏入竞争激烈的劳动就业市场就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另外,作为开发农民工人力资源又一个重要途径的职业技能培训也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普及,这也严重制约了农民工进行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的可能性和实效性。
3.部分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开发农民工人力资源的意愿偏低
一些用人单位至今对农民工抱有歧视,在工资、福利等待遇及权益方面不给予农民工公平对待;还有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缺乏社会责任感,以种种借口和托词逃避对农民工实施教育培训的责任。这就使得一些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水平的体力劳动,而在职业技能方面无法得到更高层次的提升,最终导致很多农民工的素质和能力与现代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要求愈发不相适应。
4.农民工的低收入限制了自我开发需求,人力开发陷入低投入—低收益的怪圈
农民工由于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偏低,工资水平因而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农民工微薄的收入在维持自身及家庭生活基本开销之外,能用于投入教育与培训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资金非常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工自我开发潜力的需求,由此也导致农民工人力资源开发陷入了低投入—低收益的恶性循环。
五、加大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必要性及意义
其实,在我国农民工群体中不乏佼佼者,他们通过接受教育、参与培训等多种人力资本投资形式,加上个人的努力和奋斗,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如许多的农民企业家不仅实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对企业而言,经过相关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有利于提高企业实力,增加企业财富。可见,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
1.从本质上提高农民工个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农民工的素质未能得到有效提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仍然偏低,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低于高中;二是劳动技能素质仍然偏低,50%以上的农民工未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在由农民转化成非农劳动者的过程中并未使自己的技术含量得到提升;三是基于城市社会的排斥和农民工的自我拒绝,加之过高的流动性,对城市文明的接受程度有限。上述三个方面偏低的现实,不利于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的建设,提高农民工素质,是从本质上提高农民工个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 获得人力资本投资收益是农民工的需求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工群体内部已经悄然发生代际更替,新一代农民工正逐渐代替第一代农民工而成为农村流动人口的主体。相比之下,他们具有年龄轻、受教育程度较高、追求城市生活方式等特点,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城赚钱的同时,也把务工当作改变生活状态和人生道路的一种途径。第二代农民工对“学本事,谋求更大发展”较第一代农民工有更强烈的渴望,可见现代农民工的主体已经把自身的教育水平、技能的提升看得更加重要,反映了一种长远眼光和对自身未来持续发展的关注。因此,加强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改变其“消费品”特性符合现代农民工追求更好发展的个人心理需求意愿。
3.加大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将达到“多赢”的效果
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有显著的知识效应,主要表现在知识的需求效应、知识的收入效应和知识的替代效应三个方面。知识的需求效应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劳动力知识存量以及劳动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的收入效应是指受过教育或培训的具有更多的知识和能力的农民工具有更高的分辨力,有能力抓住投资获利的机会,从而提高自身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替代效应是指具有较高人力资本存量的农民工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由于资金、物质资本缺乏的不足,保证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所形成的健康、知识、技能以及由此引起的文明、创造力、创新等具有公共品和半公共品的性质,它不仅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增值,还使得所处的企业、社会实现了价值增值,在很大程度也体现了一种和谐社会的精髓,因此,对农民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尤其是教育和培训的投资,使其具有“资本品”的属性将能达到个人、企业、社会的“多赢”。
4.有利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三农”问题解决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加快了城市化的步伐。加强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使其适应城市社会发展的要求,使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务工并最终定居城市。能力强的农民工凭借其才华回乡办企业,可以为农村更多的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民工更愿意长久的留在城市发展,并对未来有长远的规划,拥有更高的志向,对自身也有更高的要求,这有利于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应避免对农民工的消耗性使用,加大农民工教育、培训等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完善配套人力资本投资机制。
六、对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建议
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影响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因此,有必要对返乡农民因势利导,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将其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制”的新型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带头人,实现“种田科学化、经营知识化、农村现代化”的美好前景。
1.政府主导,帮助解决好返乡农民工的困难
各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驻外办事处要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回流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推动跨区域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工作,解决农民工社保跨区域接续困难。加强对回流农民工的救助、救济工作,对明显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返乡农民工给予补助。帮助返乡农民工的子女就学,学校和老师多关心他们,耐心辅导他们功课,千万不要耽误了孩子的前途。扎实做好回流农民工的信访工作,加大对地界、林界、房产等纠纷的调处力度。妥善处理好返乡农民工因土地长期转包造成返乡后无地可种并带来新的矛盾问题。
2.加强引导与服务,拓展回流农民工就业渠道
引导回流农民工按照“特色、绿色、高效”的要求,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茶叶、中药材、蔬菜、经果林、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催生大量就业岗位的机遇,积极引导回流农民工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业,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加强与本地企业的衔接、沟通、协调,搜集岗位信息就地安置回流农民工。加大对本地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吸纳回流农民工达到一定数量和比例的,可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对各类企业和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农村进城农民工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坚定信心,稳定生产,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新闻媒体和部门服务网站要发挥涉农信息服务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发布适合回流农民工的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就业提供准确快速的信息服务。
3.政策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对于返乡后愿意创业的农民工,引导他们自主创业、联合创业、入股当地企业联合发展,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兴办各类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政策对接服务以及开办场地、土地协调工作。工商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等部门要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减轻回流农民工创业负担。金融部门要降低贷款门槛,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允许回流农民工依法用农村房产、土地经营权、林权、有价生产资料、商标、品牌等抵押贷款,为回流农民工创业提供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帮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政策的,财政要进行全额贴息。在这方面,可以借鉴贵阳市的经验,贵阳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凡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可向其经营所在地区(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其中属贴息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同时,对首次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经认定后可享受政府提供500~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创业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且符合返乡创业扶持条件的,可享受政府提供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对农民工带项目、带技术返乡创业的,由市科技局核准后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科技项目资金或贷款贴息扶持。多渠道解决返乡创业者在资金方面的难处,使他们能够顺利地施展自己的创业计划,力求“回乡一人,致富一方”,推动新农村建设。
4. 组织管理,市场治理
为了避免返乡农民工这一宝贵人力资源的分散流失,应该对农民工进行组织化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的集聚效应。一方面,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档案,按照农民工的工作类别、职业技能等详细分类,归纳整理出人事档案资料,形成规范的人才资源库,方便乡镇企业和农村基层对返乡农民工的开发再利用。
另一方面,创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中心”,将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成就的农民工有组织的结合在一起,加强沟通,增进交流,共同解决创业难题,促进彼此和谐共生。同时,实行市场化治理。一方面,引入市场调节理念。充分了解市场最新信息,明确劳动力市场的人才供应与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开发人才,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再一方面,强化市场竞争机制。返乡农民工不管是新创业还是再生产,都要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谋创业,要确保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市场需求,具备市场竞争力。搞生产,要保证生产技术先进,农产品环保健康,市场销路通畅。
5. 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就业竞争力
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资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既要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开展培训,又要围绕外出务工需求开展培训。对有务工就业需求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培训,有效提高其综合素质,逐步改善其择业能力,稳步提升其就业本领。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能够自主创业、自谋生路。对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围绕中央确定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项目组织培训,围绕江西省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定单、定点、定向培训。结合全省旅游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民俗文化、民族风情、民间传统工艺、传统旅游商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功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培训种类,组织师资力量,敞开培训大门,到农村设点办班,大规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回流农民工技能水平,提高回流农民工的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各级政府要保障培训经费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据悉,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去年12月底至今年3月初,将投入劳动技能培训专项经费2100万元,使3万名返乡农民工学有所长,帮助其自主创业,实现其再就业。
6.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稳定外出农民工队伍
开展劳务输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劳务收入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当前,由于受经济形势所迫,一部分农民工回流,但更多的农民工选择了继续在外务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东部地区用工单位,帮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动员他们继续坚持打工,稳定在外农民工队伍。要深入开展“三关爱”活动,关爱老人、关爱小孩、关爱妇女,切实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该看到,此次国际金融危机造成我国沿海和江浙一带加工企业遭遇生产困境甚至倒闭,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大环境下的暂时现象,一旦经济环境好转,农民工的外出及输入地对劳动力的高需求仍将出现。“输出1人、全家脱贫,输出1群、脱贫1村”。劳务输出,不仅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重要渠道,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七、结束语
从表面看,农民工返乡回流是一种消极因素,因为它会妨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会加剧农村劳动力的过剩,随之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农民个人,都会带来诸多挑战。但是,理性地看,农民工大规模返乡回流作为劳动力市场资源流动配置的一种形式,它是经济结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要求转移升级的前兆反映,既要看到问题,也要看到其中蕴藏的机遇。应多方动员,齐心协力,通过加大对返乡农民工人力资源的投资,对其进行整合开发与优化配置,使这部分返乡农民工群体从被动吸纳富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变成主动创业、有序就业,进而成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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