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职教文章 > 职教论文 > 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研究——对策分析

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研究——对策分析

日期: 2010-10-6 18:44:35 浏览: 53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王青嵩

论文摘要:企业是否愿意参与职业教育,能否持续参与并高质量地开展下去,关键是激发企业自身的职业教育需求和主体意识。本文从职业院校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了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励机制的具体策略。 
  论文关键词:企业:职业教育;激励机制 
  政府和职业院校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目标是比较明确的,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但企业是否愿意参与职业教育,是否具有持久性,关键是激发企业自身的内在需求和主体意识。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对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和导向作用。

学海网
 
  一、从职业院校的角度 
  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应切实了解企业的具体需要,研究并解决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帮助解决好企业所担心的现实问题,才能建立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 
  (一)科学分析企业的职业教育需求,寻求企业的利益切入点 
  每个企业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其具体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科学分析、因地制宜,寻找企业利益的切人点。职业院校应充分考虑企业长期经济和日益和战略目标的需要,把重点支持企业的组织目标和满足企业短期利益与现实需求结合起来。 
  (二)积极开发合作项目,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 
  职业院校要积极寻求与企业的紧密对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培养实践技能较强、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及时为企业开展各类在职员工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开放性、多功能的区域性技术服务平台,为区域内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从而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 
  (三)根据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认真选择合作企业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一种双向选择。在选择企业时要注重企业的规模大小、技术状况和文化氛围,把有保障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活跃的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作为选择对象,寻找适合学生发展、有助于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提高的合作伙伴。 
  (四)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职业院校要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校专业、课程、师资、考试和评估体系的质量,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培养学的实践技能、专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人才的针对性、实用性,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1.加强专业建设,办出地方特色:根据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布局,大力发展面向国家_丰导产业、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增强专业适应性;与企业一起共同商量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吸收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努力办出特色。 
  2加快经济改革,编写特色教材: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课程和教材改革,按照基于工作过程和典型工作任务,与企业一起合作开发课程,整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融合学科内容和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吸收行业企业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开发和编写具有职业教育特色和企业岗位特点的模块化、活页式、直观性教材。 
  3.改善实践条件,提高职业能力:按照真实性、职业性、多元性的要求,不断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条件;要加强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系统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要吸收行业企业技术人员,主持实训基地建设、承担实践技能课教学、指导学生实践性训练,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以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课程开发与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和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同时要吸引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着力建设“结构型”双师教学团队。 
  (五)加强沟通交流,密切校企关系 
  首先要建立校企沟通机制,通过校企高层领导人之间互访、中层管理之间互动、教师与技术人员之间互帮,加强感情,增进校企双方互信;其次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对学校毕业生情况、改革发展重大事件、重要政策调整等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同时关注企业的发展变化,并及时给予信息回应,增强他们对学校的认同感;再次要充分利用校友资源,通过校友会等纽带,加强与校友之间的经常联系,互通信息,增强校友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为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奠定基础。 

  二、从政府的角度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单靠学校一方力量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在政策和制度方面加以引导。政府应当发挥行政职能,在资助、评估和统筹协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一)制定资金扶持政策,推进政企校共同分担 
  一方面,政府要通过专项补助或长期贷款等形式给予企业在职业教育投入上必要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主要资助企业的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教材建设;资助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设立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问;资助职业院校为学生在实习期间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资助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企业所发生的物耗能耗;对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资助或奖励。此外,在现有的政策体制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承担职业教育经费分担的机制。 
  (二)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要想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必须给予企业足够的经济刺激。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来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尽快建立奖励机制。 
  1.国家要制定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具体政策:国家要制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奖励政策,依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贡献大小,对其进行相应的政策照顾、税收倾斜和相关费用减免。如,对直接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的企业,其缴纳的城市教育附加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用于职业院校自身的建设;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成本可以人国有资产回报部分,不影响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工资待遇。对于独立举办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如在年限上给予所得税照顾或者在所得税数额上给予企业减免。 
  2.相关部门要制定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顶岗实践的具体办法:凡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要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实训岗位,为教师提供适合的实践锻炼岗位和条件,其接纳人数一般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的10%;对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性补助或税费减免,以提高企业接纳实习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要鼓励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直接为学生授课和开展技术研究、文化讲座等。 
  3.国家财税部门要完善职业院校校办产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单独举办的服务类校办企业,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5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举办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企业,地方税收部门征收的部分应当全额返还;对与企业联合举办的主要用于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办产业,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部分应至少返还50%。 
  4.各级政府要制定职业教育奖励政策:对积极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对在校企合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也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三)发挥政府公信力,保障各方利益 
  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应当以领导的身份出现,充分扮演行政十预角色,积极发挥互动作用,有责任建立平台,制定相关利好政策,搞好服务,鼓励企业参与教育。 
  1.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通过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确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定责任,明确企业在培养和使用人力资源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就目前来说,通过对税收法规的修改,强制企业将人才培养的法定义务落实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之中;通过保险法的修改或明确投保主体,使企业规避各种风险;通过工商、评级等手段监督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实际作为,通过企业努力取得实际业绩,并以此为依据减免有关费用,从而得到应有的回报;通过制定规范的校企合作管理文件、协议文本和相应的操作实施细则,约束校企双方,保障合作各方利益,从而增强合作的动力。 
  2完善管理与监督制度:政府根据需要,定期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培训条例或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有效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 
  3.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机制:通过制定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考核重点集中在学员所接受的知识、技能、态度改变、工作行为、绩效改善和能力提高上,同时要表彰鼓励先进单位。 
  4.完善与落实市场法规,避免企业投入后人才的流失:一方面完善与落实市场法规,使区域劳动力市场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建立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保障及补偿机制,以此防范流动性风险,避免企业投入后人才的流失。 
  (四)建立相关协调服务机构.提高合作的长效性 
  校企合作的过程实质上是校企之间寻求各自利益的过程。合作者的选择,既可以通过双方商谈直接合作,也可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来实现合作。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通过服务机构来实现合作更具有规范性、持久性,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保障。 
  1.建立校企合作的促进机构:该机构作为校企合作服务部门,主要负责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协调。职业院校可以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设置相应的校企合作专门工作机构。 
  2.建立职业教育合作委员会:组建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以及职业院校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合作委员会,作为政府校企合作的指导、咨询和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指导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检查与审核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学生实习实训的方式、实践教学的落实等,以保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 
学海网
  3.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平台网络服务系统:政府通过引导市场来发展服务机构,建立校企合作网络服务系统,为学校、企业、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产学研合作信息、人才信息、技术信息、合作项目信息等,从而为合作各方节省信息成本,降低交易费用,优化信息组合,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一方面要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需要、时代要求、社会责任、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受益情况,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二、从政府的角度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单靠学校一方力量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在政策和制度方面加以引导。政府应当发挥行政职能,在资助、评估和统筹协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一)制定资金扶持政策,推进政企校共同分担 
  一方面,政府要通过专项补助或长期贷款等形式给予企业在职业教育投入上必要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主要资助企业的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教材建设;资助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设立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问;资助职业院校为学生在实习期间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资助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企业所发生的物耗能耗;对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资助或奖励。此外,在现有的政策体制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承担职业教育经费分担的机制。 
  (二)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要想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必须给予企业足够的经济刺激。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来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尽快建立奖励机制。 
  1.国家要制定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具体政策:国家要制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奖励政策,依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贡献大小,对其进行相应的政策照顾、税收倾斜和相关费用减免。如,对直接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的企业,其缴纳的城市教育附加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用于职业院校自身的建设;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成本可以人国有资产回报部分,不影响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工资待遇。对于独立举办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如在年限上给予所得税照顾或者在所得税数额上给予企业减免。 
  2.相关部门要制定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顶岗实践的具体办法:凡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要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实训岗位,为教师提供适合的实践锻炼岗位和条件,其接纳人数一般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的10%;对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性补助或税费减免,以提高企业接纳实习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要鼓励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直接为学生授课和开展技术研究、文化讲座等。 
  3.国家财税部门要完善职业院校校办产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单独举办的服务类校办企业,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5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举办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企业,地方税收部门征收的部分应当全额返还;对与企业联合举办的主要用于学生实习实训的校办产业,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部分应至少返还50%。 
  4.各级政府要制定职业教育奖励政策:对积极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对在校企合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也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三)发挥政府公信力,保障各方利益 
  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应当以领导的身份出现,充分扮演行政十预角色,积极发挥互动作用,有责任建立平台,制定相关利好政策,搞好服务,鼓励企业参与教育。 
  1.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通过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确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定责任,明确企业在培养和使用人力资源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就目前来说,通过对税收法规的修改,强制企业将人才培养的法定义务落实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之中;通过保险法的修改或明确投保主体,使企业规避各种风险;通过工商、评级等手段监督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实际作为,通过企业努力取得实际业绩,并以此为依据减免有关费用,从而得到应有的回报;通过制定规范的校企合作管理文件、协议文本和相应的操作实施细则,约束校企双方,保障合作各方利益,从而增强合作的动力。 
  2完善管理与监督制度:政府根据需要,定期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培训条例或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有效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 
  3.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机制:通过制定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考核重点集中在学员所接受的知识、技能、态度改变、工作行为、绩效改善和能力提高上,同时要表彰鼓励先进单位。 
  4.完善与落实市场法规,避免企业投入后人才的流失:一方面完善与落实市场法规,使区域劳动力市场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建立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保障及补偿机制,以此防范流动性风险,避免企业投入后人才的流失。 
  (四)建立相关协调服务机构.提高合作的长效性 
  校企合作的过程实质上是校企之间寻求各自利益的过程。合作者的选择,既可以通过双方商谈直接合作,也可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来实现合作。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通过服务机构来实现合作更具有规范性、持久性,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保障。 
  1.建立校企合作的促进机构:该机构作为校企合作服务部门,主要负责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协调。职业院校可以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设置相应的校企合作专门工作机构。 
  2.建立职业教育合作委员会:组建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以及职业院校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合作委员会,作为政府校企合作的指导、咨询和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指导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检查与审核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学生实习实训的方式、实践教学的落实等,以保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 
  3.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平台网络服务系统:政府通过引导市场来发展服务机构,建立校企合作网络服务系统,为学校、企业、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产学研合作信息、人才信息、技术信息、合作项目信息等,从而为合作各方节省信息成本,降低交易费用,优化信息组合,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一方面要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需要、时代要求、社会责任、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受益情况,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学海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