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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新闻工作者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及解决对策

日期: 2009-5-4 11:48:55 浏览: 429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丁剑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 新闻记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激烈的媒介市场竞争对新闻传播事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些新闻记者经不起社会的各种诱惑,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而假新闻的出现则正是记者职业道德与操守缺失的突出表现。这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政治因素;其二是经济因素;第三是监督和惩戒机制缺失;第四是记者自身因素;第五是受众因素。本文将针对我国新闻者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关键字] 新闻职业道德 虚假新闻 新闻立法 媒介素养

Analysis of China’s journalists, the issue of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the settlement of the issue
Name: DING Jian ;Instructor:Guan Ni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s China’s cause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ws, journalists ranks continue to grow and develop. But the fierce media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for news dissemination cause an enormous impact, while journalists put to a severe test. Some journalists can not withstand the temptations of society, loss of career appeared frequently violated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the spirit of the phenomenon. The false news is precisely the emergence of a lack of professional ethics and conduct of the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This is mainly because there are five aspects: first, political factors; secondly, the economic factor; third,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ary mechanisms deletion; own press is the fourth factor is the fifth audience factor. This paper will address China’s news to the professional ethics issues some useful exploration and reflection.

Keywords: News of professional ethics False news Legislative News
Media Literacy
1.前言
“新闻职业道德原则是指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法则和道德标准。”[5]这些道德法则和道德标准大都是一定阶级和政党根据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所确定的,它体现的是新闻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行为准则。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作为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作为舆论传播的主渠道,应该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坚决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1]
但近些年来,在新闻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新闻媒介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新闻失实总是新闻工作者一个不能回避的尴尬话题,如2007年十大假新闻中山东临沂“手足口病”事件,“纸箱馅包子”,“社科院白领工资标准”等,给受众以误导,或造成恐慌。有的报道甚至会危及国际关系,伤害两国人民的感情,如假新闻“韩国为汉字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因此,如何建构具有震慑力的前期预警和事后追惩机制,仍是需要传媒人长久思考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我国新闻者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2.研究对象和方法
2.1研究对象
第一,职业道德概念引入新闻界,及新闻职业道德的定义、我国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我国新闻工作者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及危害。
第三,分析剖析新闻工作者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之所在。
第四,针对问题提出破解的对策。
2.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通过书籍,期刊杂志,网络文摘等搜集和论文相关资料,获取直接或间接的理论指导。
案例分析法:通过对新闻工作者违背职业道德的案例的分析,如论文中引用的案例 “纸箱馅包子”,“社科院白领工资标准”等,从中找出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3.结果与分析
3.1我国新闻工作者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及危害
3.1.1媒体因逐利而堕落
为了获得市场和更高的利润,许多媒介的编辑方针和基本取向是取悦大众,愚弄大众,用煽情的手法来处理新闻,制造新闻。在很大程度上,它们藐视正统新闻应该奉行的“公正,客观,平衡,”等守则,竭尽虚实夸张之势,将新闻和娱乐混为一体,诉诸于大众感官的刺激。其格调不高,品位低下,主要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渲染淫秽色{学}情。
近年来新创刊的体育类报刊或综合类报刊,纷纷走上了娱乐化道路。所谓“体育新闻娱乐化”,是指在报道体育新闻时,报道重点不是放在体育赛事本身上,而是将更多的版面留给运动员和跟赛事有关的人、事、物的小道消息上,尤其是热衷于报道运动员的私生活和花边新闻。不少媒体的体育新闻娱乐化趋势过于严重,甚至将娱乐化干脆演变成“色{学}情化”,如2002年5月15日出版的《新周刊》的封面是女性人体的“1/3”;肩部以下,腹部以上,处于视觉中心的图案是两个硕大无朋的乳房,乳房被描绘成足球的形状。在乳房线上,是一行黄色大字“世界杯期间的外遇”,这即是《新周刊》该期的“世界杯专题”。《南方体育》2002年5月31日第A13版一标题为:“世界杯,忍受没有性生活的日子”等等。
(2)炒作以追逐“轰动”效应。
媒介新闻炒作是指某一媒介在较长时间内对不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作过于密集的报道,或诸多媒介一轰而上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的报道。媒介别有企图的将非新闻“炒”成新闻,将一般新闻炒成热点新闻,目的不外乎造成轰动效应,增强对受众的吸引力,争取更多的广告收入;或从被报道者那里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炒新闻”的代价是媒介对提供赞助者所作的回报。“炒新闻”的主要内容,一种是媒介所需要的新闻,这主要包括各类耸人听闻的新闻,明星,大腕,大款的新闻,普通人的新闻—五花八门的男欢女爱,生生息息的情仇恩怨等;另一种是被“炒”者所需要的新闻,被“炒”者希冀获得广告所无法达到的效果,获取名声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媒介不管“炒”的是哪类新闻,都侵犯了受众利益,违背了媒介道德。
一条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新闻,往往会在社会中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一个好的新闻工作者,应该通过自己的艰辛劳动,为读者(观众,听众)奉献出更多,更好的新闻精品来。
3.1.2 社会公器变成了私人表达空间
一些报刊成了少数记者,编者垄断的阵地,具有明显的个人化,情绪化倾向。如中央电视台40集电视连续剧《笑傲江湖》于2002年三月下旬播放以后,引起了观众极大的关注度,虽然毁誉参半,但作为内地的第一部大型武侠片,能有众多观众参与品评,说明它的探索和创新基本上是成功的。但一些媒体的记者,编者竟与网上匿名的帖子一唱一和,在舆论宣传上有意制造负面影响。如某家报纸记者,在该剧开播前的3月22,23,24日接连三天制造舆论,先验地武断《笑》剧“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演员是“一律被灭”,“有的是被灭得体无完肤”。3月26日该剧开播的那天,还是这家报纸,竟然诅咒:“它播出的那天也就是众多金庸小说爱好者的祭日。”该报记者甚至用这样的文字表述:“央视版《笑傲江湖》变成了‘笑熬糨糊’了”。
我们并不反对记者,编者利用自己的报刊发表意见和评论,但作为成熟的,诚实的记者和编者,应该遵循中外媒体认同的职业道德。
3.1.3新闻报道中的歧视现象突出
歧视在性别,年龄,地域,政治,种族,群体等多方面体现出来,歧视的意思等于否定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和个人奋斗,因此歧视在本质上是一种令受歧视者绝望的力量。因为你的某一种身份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与你的自由意志和个人奋斗是无关的。当这种歧视被手中握有“话语权”的新闻传媒有意无意放大时,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危及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与道德意识。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性别歧视和地域歧视。如《广州日报》曾在显著位置以:“想找个依靠,想傍个大宽,想入户广州,非法同居终食苦果”为引题,以“未婚妈妈难讨债钱”为主题报道了一则新闻。在这里“外来妹”被欺骗固然有她自身的因素,但将受害者变成了攻击对象,实际上是帮助那些玩弄女性的人洗脱罪责。在文中记者又指责这些“外来妹”是“自食其果”,完全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城市里存在一种歧视外来工的现象,与媒体不加区分地将外来务工者的犯罪现象加以渲染有关。媒体在报道时过分强调了一些人的身份,从而误导了大众。
3.1.4同情心的普遍缺失
同情心是铸造善良品格的出发点,富有同情心会使一个人感到精神上的充实和快乐,并用自己的行为为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而作为负有引导舆论众人的新闻传媒,如果为了商业利益失去起码的同情心,不仅会让社会风气日益败坏,而且对广大青少年的心智都会带来不良影响。
一家省级晚报曾用《奇怪奇怪奇怪,一条钢筋穿两人》的标题报道两个不慎从高楼坠下的建筑工人,另一家都市报形容钢筋将他们像糖葫芦一样“串”了起来这种用幸灾乐祸的笔调描写悲惨事件在中国传媒中不乏其人。如果新闻传媒连作为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伦理底线都不能坚守,如何去引导教育大众?
3.1.5新闻内部腐败现象
新闻工作者是一个崇高的职业,也是一个有着太多诱惑的职业。当代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对社会的支配力量和腐蚀力量极大,极易掀起疯狂的拜金主义潮流,政府对此又难直接干预,必须借助于道德和舆论的力量加以制约。但是部分中国新闻媒介不仅没有担负起这种制约力量,甚至直接参与商界竞争,利用起特殊地位,毫无约束地滥用权利,谋取私利。在新闻媒介最主要体现在“有偿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一种以金钱或实物做中介买卖新闻的现象。通过交换买卖双方捞取了实惠。有三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1)、收取新闻的刊播费用。这是“有偿新闻”中最经常,最普遍的一种做法,即新闻单位或新闻工作者个人根据一定的规格和标准,利用新闻报道的方式,向要求刊播新闻者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
(2)、出卖版面。是新闻机构用一定的报纸版面或一定的节目时间,刊播由买方指定的或认可的新闻报道内容,以此达到赚钱的目的。
(3)、转让报号。通过转让报号来达到经济创收的这种做法,把“有偿新闻”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3.2新闻工作者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
3.2.1政治因素
新闻工作者的把关行为必然要受到所处社会政治体制的制约。实际上,政治永远是一个主导新闻的很重要的因素,不同的阶级都对自己统治下的大众媒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从历史上看,重大的失实报道大都有其政治背景和政治原因。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似乎成了一种规律。比如说美国的媒介总是在有意无意地维护着资本主义现行的秩序,对破坏这种秩序造成的后果可以说极力地渲染。这就是美国传播学者提出的永恒的价值观。这在美国的媒介现实中运用得非常多。比如说在战争时期美国的新闻界居然可以炮制新闻。南联盟的万人坑,后来事实证明就是一个假新闻;伊拉克杀婴事件后来也被证明是假新闻。
在国内,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提出“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主张“只要是政治需要,事实没有的可以加上去”等等。这些谬论成了“文化大革命”中新闻造假的“理论依据”。于是,在当时的报刊上,广播里,一个个假典型被生造了出来,一桩桩离奇事被传播开来,一句句奇谈怪论竟能风行全国。 现在,林彪早死了,“四人帮”一伙也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但是,他们散布的极左路线的流毒尚未完全肃清,其影响也远未消失。在我们的队伍中,仍有一些人依然习惯于过去的思维方式和报道方式,以“政治宣传需要”为借口,无视客观事实,不计社会效果,任意地制造典型,编造新闻,搞虚假报道。这种情况虽不多见,但在群众中却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如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初期有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部门的瞒报,谎报信息,致使社会上的流言四起,人心惶惶。后来由于卫生部门每天都在媒体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公众公布“非典”疫情变化情况,消除了人们的恐慌,各地的抗灾行为也得到了有效的指导,疫情很快被控制了。
3.2.2经济因素
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筛选把关的时候,必须顾及由信息带来的经济压力。播什么样的信息,能不能给自己的媒介和单位挣到钱,这在当前我国媒介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永远要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但是当前不少媒体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有些新闻记者在采访或新闻筛选把关的时候索要钱财或好处,给了钱就发,不给钱不发甚至是找事发批评性的报道,这些行为都严重地损害了媒介的公信力和新闻从业者的形象。最典型的就是“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的新闻丑闻。因为记者悄悄收下了金矿主送来的诸如金元宝等昂贵礼品。这个注定要载入新闻史的丑闻,使“新闻腐败”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4]
3.2.3监督和惩戒机制缺失
“监督机制的缺乏,是新闻道德建设中客观存在的问题。”[21] 由于道德主要不是依靠具有强制性的措施,而是依靠人们的心理价值选择发挥作用,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重视强调道德的自律性,认为道德的维系和实现主要靠个人自律,取决于个人的内心信念。如果人们缺乏道德的自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也很难起作用,这是正确的。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或否认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乃至某些管理措施对道德自律的促进作用。从总体上看,道德作用的发挥是通过自律和他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乃至某些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机制来实现的。尤其在当代,新闻工作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也是造成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之一。市场的浮躁,金钱的诱惑,权力的冲撞,使得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处在一个充满诱惑的社会。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不断呼吁保障舆论监督的同时,爆出了多起从业人员以新闻传媒话语权为自己谋私利的职业丑闻,使“新闻腐败”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再次发出了“记者监督别人,谁来监督记者”的追问。谴责也好,公约也罢,其目的不仅是给记者划下一条职业道德的底线,而且也是为了将媒体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监督者也应接受监督。记者虽然不是国家公务员,但手中掌握的发稿权、播出权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某种“权力”。如果没有适当的制约,也可能变得压迫人和剥夺人。因此,舆论监督本身也需要监督。其中新闻行业内部的自律和自净机制建设当然丝毫松懈不得;同时,如果只有自律而缺乏他律,也无法构成完整的监督体系。
要想彻底解除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除了依靠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的自觉外,离不开监督体系。没有了监督,新闻道德自律也只是口号,是一纸空文。有了强有力的新闻道德自律监督机制,才能明确地界定某人的某种行为是否违背了新闻道德,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从而促成新闻道德自律的顺利实现。新闻道德自律监督机制的缺乏与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进程有关。加之新闻道德自律没有明确的、合适的前车可以借鉴,只能自己不断地探索,理论准备不足和专业人员的缺乏,“我国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新闻自律监督机制。缺乏他律的自律自然显得苍白无力。”[21]
3.2.4新闻记者自身因素
真实,是受众对新闻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虚假乃新闻之大忌,五个W、一切细节、数据、引语、场景描述等等都不能失实。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规约《记者行为宣言》中的第一条就是“尊重真理及尊重公众获得真实的权利,是新闻工作者的首要责任。”世界所有国家制定的新闻职业道德,都把确保新闻真实性作为第一原则。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我国新闻工作者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这既是我国新闻事业基本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党领导下新闻工作长期积累的传统。
当今社会比较浮躁,在新闻报道中,由于记者自身业务不熟练,对某个专业知识不了解,或一味的追求时效性,追求轰动效果,在采访过程中不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认真核实细节情况,而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主观臆测,夸大事实真相,未对信息进行核实就刊载,缺乏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最基本的求真求实的态度。尤其现在互联网应用到新闻媒介,网上信息比较泛滥,也缺乏严格的把关,有些记者根据论坛中消息未经核实就将其转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社科院白领工资标准”记者根据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就一传十十传百的进行加工转载,最后竟把社科院的名字给挂上了。
伴随着新闻业的产生,这一因素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影响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3.2.5受众因素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记者自身因素,但“大众媒介传播的对象是公众,大众的需求直接影响着产品的格调。”[23]
自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新闻界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重新认定了我国新闻事业的性质,即“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其竞争机制的引入实现了从传者为中心向以受者为中心的转变,受众成了媒介的衣食父母,受众需要,你不想考虑也得考虑。因为竞争的直接目的就是受众,在一个仅仅崇尚吸引受众注意的媒体初级竞争中,由于利益的驱动,记者编辑选择新闻的标准不是其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而仅仅是为了满足某些受众的心理需要,以迎合“宁求其怪不求其真”的社会心态。
由于受众在生存状态和背景,比如说年龄不同、收入不同、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导致有的受众缺乏辨别真假新闻的能力,不加辨别的相信媒体,并且大肆宣传,跟风。尤其现在网络媒体的发展,使得诸多虚假信息的冲击更是让受众措不及手,难以招架。
另外就是记者为了满足受众好奇心,迎合某些受众猎奇等的心理需要。像现在的体育新闻娱乐化,有些记者使出浑身解数对名人、隐私大肆炒作等,就是这方面的原因。
如果受众提高了自身的鉴别水平和解读能力,不给记者以“愚昧”自己的机会,理性的看待和接受一切新闻报道,也许就不会有记者职业道德缺失问题的出现。
3.3解决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失的对策
3.3.1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
为了从根本上遏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出现偏差,必须解决新闻从业人员的思想意识问题和职业道德观念。新闻工作者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新闻工作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而不是为个人牟取私利的职业。
新闻从业人员,包括采编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都必须学习一些基本的新闻理论,树立马克思注意新闻观,能够识别并抵制西方错误的新闻观的侵蚀,从而坚持新闻工作者的无产阶级党性原则,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声誉,对于发挥新闻舆论和引导作用,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保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应该是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操守和富于敬业精神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3.3.2加强新闻立法,增强法制观念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人必须恪守的职业伦理底线,对肆意妄为、挑战底线的造假者进行再严厉的道德谴责都不过分。’但如果仅止于此,那么“纸箱馅包子”的主要负责人訾某充其量只是个无良记者,清理出“门户”即可。显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13]
假新闻之所以出笼,固然受到了当下新闻界“追逐眼球经济,淡化社会责任”流弊的激励。但造假者也是瞅准了新闻立法滞后、对虚假新闻法律惩治偏软乃至违法成本过低的“气候”。坦率地说,单凭职业道德的“软约束”,恐怕是圈不住离经叛道的訾北佳们的;法治工具的孱弱,只会让他们做起“纸馅包子”来有恃无恐。会计造假要判刑坐牢,假球黑哨要受法律追究,危害更烈、影响更坏的新闻造假行为却可以逍遥法外,无论怎么说都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的。从这个角度说,立法阻击恶意炒作虚假新闻的行为,不失为一种选择。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新闻立法作为他律,能更好地与新闻自律实现优势互补。“我们在新闻自律方面已经取得了突出成就,先后制定了《记者守则》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但这毕竟是道德层面的规范,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它们只有与新闻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推动新闻事业的发展。在西方,新闻法制的模式是新闻法律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与新闻自律相结合的模式,这样的模式更有利于新闻事业的发展。
3.3.3加强社会监督和媒体相互监督
社会监督在此是指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受众通过社会舆论或行动对新闻媒介形成压力,比如拒买,拒卖等手段,对媒介及从业人员进行外在的强制性管理。
(1)、受众监督。新闻受众依法对新闻进行监督,这并非新闻管理机关和新闻社会监督组织的指令所致,而是一种完全自发和自愿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几乎不存在任何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新闻受众这种自发行为主要来自:第一,新闻受众对自己接受真实新闻信息的权利加强了认识;第二,新闻受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这一切皆取决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和新闻受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因此,社会越发展,其文明程度越高,人的素质越高,新闻受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越强,那么,对新闻的监督行为也就越自觉。
要让受众控制真正担负起监督舆论的重任,就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媒介教育。媒介教育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新闻媒介有责任允许公众接近媒体,并且应该想公众解释新闻采访与报道的方式;另一方面,公众有责任了解新闻媒介的动作程序,打破对新闻媒介的神秘幻想。面对新闻媒介的“强权”,社会大众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私而自负的媒介工作者,惟利是图的媒介机构和不负责任的新闻来源,都有可能影响新闻媒介的客观与公正。对于新闻媒介违背社会责任和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社会大众要勇于表达意见,提出批评。公众越具有批判的眼力,媒介才越是可能走上良性运作的轨道。
(2)、组织舆论监督。加强媒体相互监督,要充分发挥同业监督的作用,毕竟同行之间更了解内情。《纽约时报》记者杰森布莱尔的新闻造假的揭发的最直接的导火线就是,《圣安东尼奥快报》向《时报》投诉杰森剽窃他们的报道,可说同行的投诉监督拉开了杰森造假新闻时间的调查序幕。因此,建立一套同行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可以稳妥高效地保证媒体在职业水准方面避免出现偏差。新闻界同行内部可以成立类似于媒介道德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以加强媒体的道德规范和纪律约束。这一组织除了规定一些新闻工作中必然遵守的细则并强化监督机制外,还可以对媒介的职业道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比,最后落实到评级,评奖,评比等与利益相关的活动中。
可以成立新闻协会或新闻委员会等诸如此类名字的专业协会,它主要由新闻界人士组成,也包括一些外界人士,其任务是受理受众对新闻工作者的意见及开展受众调查工作等,并办有一些专业性的新闻批评杂志,定期对媒体从业者及整个大众传播工具的状况进行职业性评论。比如在美国出版的《补瑞尔内容》月刊,就专门褒贬新闻记者们在采访与报道方面的错误与成就,并从新闻道德教育及新闻专业注意的高度来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4提高受众媒介素养教育
“媒体素养指了解媒体自身如何运作,媒体的组织建构及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各种微妙隐性关系,媒体如何架构现实等,从而对媒体所传递的信息进行思辨、解读,透视信息背后所隐含的媒体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给予正确的评估和选择的能力,通俗地说,就是给人们一双明亮的眼睛,看清楚自己所处的媒体周围的世界, 凭借自己的能力来去伪存真。”[25]
  提高受众媒介素养教育,这一点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中国传媒业来说尤为重要。
在中国,媒体素养教育虽然还没有作为一个概念被提上日程,但是媒体素养教育的一些形式已经存在。具体表现在: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教育、中学语文课文中的通讯文体、学校的小记者团、学报学刊、红领巾电视台、文体活动团体等等。但是这与媒体素养教育大众化的目标相去甚远。
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基础。在大学,以新闻和传播专业教育为基础,由本专业教师和学生将媒体素养教育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广泛开展;在中小学,以原有的素质教育为依托,在课外活动、夏令营、团队活动中增添媒体素养教育内容,以丰富多彩、形象生动的方式推广,将媒体素养教育课程与其它音乐、舞蹈等课外艺术活动放在一起进行;利用学生媒体进行宣传和培训,让青少年广泛接触到媒体知识。
  其次,媒体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对社会大众进行媒体素养教育。比如定期组织读者参观编辑部,播放有关媒体内容制作的电视节目,利用公益广告进行简单的媒体知识普及等等。媒体还可以与大学联手,开办有关媒体素养教育的知识讲座和讨论会。
  再次,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组织一批专家学者撰写媒体素养教材,以小册子的形式,由公共部门,如工会,居委会发放,或者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学习和座谈。
  总之,在我国开展媒体素养教育有很多方法可循,而且,我国媒体有充分的优势和理由加入到这一活动中来,为媒体自身走过转型期后进入下一轮发展阶段培养成熟稳定的受众做一些基础工作。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和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新闻界还存在一定的职业道德问题,要想净化媒介环境,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需要新闻工作者,政府,及受众,三方共同努力。新闻工作者要加强自身修养,加强诚信,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国家应加强新闻立法,增强法制观念,提升媒介的地位,为媒介提供一个良性发展空间;受众应提升媒介素养教育,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只有这样,媒介环境才能净化,诸多违背职业道德的报道才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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