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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工程付款原始凭证规范

日期: 2009-10-5 13:20:00 浏览: 1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佚名

内容提要: 资金是任何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贪、挪、挤、占者都瞄准着资金,尤其是投资金额庞大的工程资金,违法者无不在原始凭证上做手脚,若会计不在付款原始凭证上严把关、规范管理,则给违法者可乘之机。本文就工程付款存在的问题从付款原始依据规范, 付款审核规范及付款凭证设计进行分折,提出主张旨在以规范工程付款凭证为手段,保护工程付款的正确和安全,促使会计对工程付款起到源头的控制作用,期望能降低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济建设投资健康运行,稳步发展。
  
  
  
  
  
  
  
  
   关键词 : 工程 付款 凭证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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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上马,干部下马”虽然言之过重,但揭示了我国大大小小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财政部2003年10月22日颁布实施的: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中规定单位办理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有关规定。 单位办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和付款的会计控制监督寄赋了很大的期望。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报告领导。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会计对原始凭证审核的权力:有权拒绝违法的凭证,不合法事项的原始凭证进入会计核算。
   资金是任何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贪、挪、挤、占者都瞄准着资金,尤其是投资金额庞大的工程资金,违法者无不在原始凭证上做手脚,会计若不在付款原始凭证上严把关、规范管理,则给违法者可乘之机。现就工程付款原始凭证规范问题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目前工程付款存在的问题:
   笔者曾在一个工业区建设工程调查了解到,多项工程并列,在清查时竟无法弄清预付工程款项的领款人因那项工程得到预付款,某项市政建筑工程两年前已完工,账上仍挂着预付工程款,无法结算,因乙方工程款已收得95%,要提供工程结算发票,就懒得去了,等等。目前工程付款原始凭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付款依据不对称:
   当一项工程分解承包后,分包者直接向发包者取得工程款,
   发包者并没有确认二级、三级承包人。工程采购材料直接支付时,只有收款人凭证,没有工程验收材料的依据。工程工资单项支付时无工人花名册,只有银行转账依据。在众多的工程款支付中,以银行回单为据,没有向银行提供付款的原始依据,甲方入账也仅凭银行回单作为预付工程款原始凭证,再加上付款时间与结算时间跨月跨年,那么付款结算单与银行转账回单的时差很久,漏洞就出现了。
   2 付款手续不完善:
   工程付款金额大,但手续简单,大多是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最高
   行政长官签字,收款人具条就可行使上千万元的付款,至于为何付款,付款金额如何计算的,大多无原始凭证附件,极而失去监督,造成非工程款的借支、挪用和违法作为。
   3 付款原始凭证不规范:
   目前我国对工程付款凭证还没有统一式样,有用领款单、有用
   领款单、有用借条,完善一点的有用工程结算单加领提单,尤其是县级工程,单位内部自筹工程,更是长官一支笔,签字提款,无人敢拒,在预付款中,由税务出具的工程结算发票不多。
   上述问题是给国家、企业带来工程资金管理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会计要严格工程资金付款控制,就得从付款原始凭证把关开始,堵住一切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付款的漏洞。如何规范工程付款凭证,笔者认为要从付款依据,付款审核,付款凭证设计三个方面做起。
   二、工程付款原始依据规范:
   工程付款在工程各阶段要求提供的原始依据不同,主要分为:
   1. 招标或承包首次付款
   一般来说,合同标的书签完之后,随即甲方预付工程款,这时乙方应向甲方财务提交下列文本备案:
   a. 合同标书副本
   b. 乙方第一责任人、财务责任人、出纳、材料保管员、身份证号码与印鉴
   c.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证明(由银行提供出具)
   首次不得向分解承包人,二级承包人付款,只向标书责任人付款,在乙方提供上述备案文本后,才办理预付款手续,甲方应以以下文本作为签发银行转账付款的原始依据:
   a. 工程总预算或工程合同总造价
   b. 首次付款约定合同页的复印件
   c. 主管或上级批文
   乙方收款发票,不得以收据白条为凭,该发票必须是税务统一印制的,不能由甲方代扣税款代替使用统一发票的要求。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营施工单位为所在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是否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从而确定该施工项目是否确属于建自用工程项目,有无借故“自建自用建筑物”而未计征营业税。
   d. 会计复核,项目甲方负责人签字
   e. 例外事项,预付金额较大时,甲方领导应采用联签。
   2 建设期间的预付款
   开工后,分期付款有三种情况:
   一是无二级承包,无分解承包,这时付款应有下列文本:
   d. 工程监理方的工程进度或完工进度计算单,这是付款额的计算依据
   e. 甲方派出的工程现场管理负责人对工程进度的签单然后,
   甲方财务以上述两份文本为附件,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签批从银行转账,与首次取款开户银行账号必须相同。
   二是工程存在分解承包,向分解承包人付款。一般来说甲方只向合同标的承包人付款,但工程较大时,分项承包客观存在。那么付款前,总承包人先提交下列文本备案:
   a.分解承包人建筑资质证书
   b.分解承包人开户银行账号与责任人、财务主管、出纳、印鉴
   c.分解项目的总预算副本和分解承包合同书副本. 然后办理付款时的直接原始凭证包括:
   a. 工程进度计算单,监理方提供
   b. 结算单上分解承包人与一级标的承包人同时签章
   三是采购材料由甲方直接向材料供应单位付款
   材料供应单位首先应提供下列文本备案:
   a. 生产产品批文与质量证明,该文本应由同级标准计量局签发
   b. 供材单位开户银行与账号应与注册执照相同
   c. 供材单位责任人、财务主管、出纳、开票员印鉴
   上述文本备案后,才办理付款。
   向材料供应单位直接付款入账的原始凭证由下列四部分组成:
   a. 材料供应单位开出的正式合规发票
   b. 随货运达的运输发票
   c. 工地保管员验收单
   d. 工程监理出具的该材料预算单
   3 工程因原因变更设计而追加的工程款
   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比如,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石碴基层填筑,石碴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现场丈量体积,按实结算。但如果在丈量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证时填筑厚度比实际厚度多出10cm,则对于一个面积在10万m3的道路工程,石碴方量则增加1万m3 ,按石碴填筑综合单价40元/m3 计算,则此项造价就增加40万元。因此,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十分必要。
   这类款项的支付,甲方财务首先应取得下列文本备案:
   f. 施工设计变更原因现场记录;由施工员与监理部门共同签署
   g. 上级变更预算批文
   尤其是基础工程变更,必须有甲、乙双方与监理部门共同
   签署的文本为凭,然后由主管部门追加预算批文下达后,才能增加付款。其付款的原始凭证与材料供应单位开出的正式合规发票要求相同。
   4 完工结算付款
   在结算时应重点做好工程量和定额套用的审查。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变更工程量,特别要考虑对施工签证单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详细的审查。审查时要熟悉图纸,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对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系统的认识定额的套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在结算审查时经常会出现定额错套、高套,定额换算错误等情况,而这些都对造价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把好工程结算关对于合理地定价和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具有重大的意义。
   完工付款分两个阶段。首先是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验工程合格后共同出具验收单,甲方财务收到竣工验收单是结转工程账务的依据.第二阶段是工程审计,财政性投资项目必须经审计权力部门审计,单位自筹建设项目也应通过工程审计才能最终结算。因此完工工程结算必须具有竣工验收清单和工程审计报告作为完工结算付款的原始凭证附件,再由工程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但同时应重视留存10%以内的质量保证金。
   三、工程付款审核规范
   当具备完整的付款原始凭证与附件之后,按程序进入完工结算付款审核。
   1.审核内容:
   预结算的审核,主要是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四一致:收款人与承包人一致
   工程计算单与付款额一致
   领款转账印鉴与预留印鉴一致
   领款比例与预算比例一致
   三合规:发票符合规定。私营承包户一律由税务开具发票
   手续符合规定。至少有下列人签章: 领款人、监理机关人、会计复核人、甲乙方项目责任人.
   凭证书写符合规定。结算单、领款单一律不得更改,凡有更改的凭证一律无效,不得付款。
   2.审核岗位分离制 审核授权分级制
   在预算内正常进度的支付由授权项目负责人终签,超预算与大额的支付采取预告制应由至少三位领导人联签生效。在运行中,项目责任人岗位分离,不能是同一个人。对于大型工程的预算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单位和审计单位不能是同一系统,以维护审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以确保资金支付运用的绝对安全。
   四、付款凭证设计规范
   我国有多个省对国家重点工程结算付款设计了财政拨款通知书,起到付款规范作用。肯定一点,工程付款凭证不能采用普通的会计付款凭证。现拟设工程付款凭证式样,供参考:
   工程结算付款凭证
   年 月 日 工字 号
   项目名称 二级项目名称
   第一联
   存根
   项目总预算 二级项目预算
   本次结算付款计算:
   附件 张
   人民币(大写) 领款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复核人 监理人
   填写说明:本次结算计算由监理部门计算后填写;
   项目负责人是付款终签人,复核人、监理人均要签名并盖章,附件数按自然张数以大写数填列;
   工字号以每个工程项目编序,这样登明细账时可以保留连续号码.填写上述付款凭证后再办理银行转账,会计在处理业务时,形成附件+工程结算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会计记账凭证再登账。本结算一式五联,其中:
   第一联:存根 第二联:银行转账
   第三联:收款人 第四联:付款联(入账联)
   第五联:监理部门
   而财务公章盖日期的月字上。
   上述所议,旨在以规范工程付款凭证为手段,保护工程付款的正确和安全,促使会计对工程付款起到源头的控制作用,期望能降低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济建设投资健康运行,稳步发展。
   参考书目:
   1 财政部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2003.5
   2 财政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003.5
   3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2003.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10
   5 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5.6
   6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1998 10
   7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01.5
   8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11
   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办法》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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