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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下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思考

日期: 2010-3-19 21:39:50 浏览: 145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未知

摘 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仅是高校学生工作的基础,也是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教书、管理、服务”三育人中,教育管理育人贯穿于“三育人”的始终,只有生动而又严格的教育管理,才能使教师的“教”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的让“服务”深入学生心中。本文阐述了在高速信息化社会中,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
关键词:信息 高校学生教育管理 新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从传统的“管教约束”中走出来,不断的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要求,找出一条适合于本校校情的、服务于广大青年学生并使之成才的新思路、新方法。笔者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和团学工作四年多以来,在向其他同行不断学习和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式下学生工作的“内外兼顾、管教结合、教育为主、管理约束”十六字教育管理理念。
一、信息的高速发展对高校学生的影响
电视、电台、报纸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地球村”已不在是一个空洞的词语,它让人与人、学校与外部世界之间仿佛近在咫尺。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的高速发展,其不单单是一种技术手段,它已经以其独有的广泛性和深刻的渗透性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产生革命性的影响,极大地弥补了传统高等教育所不能涉及的空间。计算机网络所具有的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全球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使人们能实现信息共享,克服时间、地域的限制,迅速地进行相互交流与协作。同时,它作为充满时代气息的传播媒体,提供了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和新的吸引力,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学习方式、交往方式、娱乐方式甚至语言习惯。使得学生了解信息的渠道陡然增多。在网络中,各种思想、思潮良莠并存,杂乱无章,色{学}情、暴力等文化垃圾也有了生存土壤[1],也正是由于信息尤其是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促使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改变传统观念,找出一条适应新形式要求、有利于青年学生成才的管理方法。
二、教育管理者应积极发挥青年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高校各级党团部分干部是学生教育管理的实施者,是教育管理的主体,青年大学生是教育管理的承受者,是教育管理的客体。加强高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不仅要发挥主体在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不断引导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积极调动客体在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2],以达到“内外兼顾”并以内制为主的目的。
1、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过去,我们的教育管理工作之所以收效不大,相当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规定了学生不能做什么,而不是启发学生应该做什么,着眼于学生行为规范的时候比着眼于学生头脑中价值观念的时候更多,这是一种舍本求末的管理。实际上,价值观是行为规范之母。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主体价值观的确立先于行为规范的确立,二是行为规范是主体价值观的实际反映,是价值观决定行为规范。管理是一种“控制”。控制论的关键在于“中介”。管理工作必须要规范学生的行为,但不要直接去“管”,高等院校的学生具有相当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独立意识,引导要比限制有效得多。学生一旦确立了“应该做什么”的信念,在实际行动中就会自动形成一种“不能做什么”的制约。管理的最佳状态是自动制约,从控制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自控系统。这个控制系统的动力源就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它是人的所有行为规范、行为准则的驱动力[3]。
2、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作用
在每一个高校中,都有各级不同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如学生党支部、学生联合会、班级团支部等等,但这些组织的作用发挥却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学校学生的自我管理组织完全成为了一个机械完成任务的机构,这样一来,难免就会使学生对组织管理失去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以一种应付的态度对待工作。如何提高学生的积极性,真正发挥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是我们高校管理者始终要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信息共享、高速发展的社会里,学生的自我管理对我们整个的学生教育管理显的极为重要。
首先,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老师,我们要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选好一批德才兼备、觉悟高、勤学习、肯钻研的同学作为学生干部,而不是刚愎自用,任人唯亲。这些优秀的学生干部组建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发挥主观能动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应该以学生为主体,在学生不断适应组织的工作而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后,对学生提出的想法和策划,主管老师只能加以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制的干预,当其与自己意见不相一致时,应该认真听取其本人想法,广泛征求意见(包括领导、同事和其他学生干部),若确实不合理时应给予足够充实的理由进行说服,如果自己想法欠妥,要学会自我批评。另一方面,对学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应该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予精神和物质的支持。这样才能使学生感觉到自己当家作主,主观能动性当然也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不仅如此,这样的局面还会营造一种积极和谐、共同进步、稳步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管理过程中应管教结合,重在引导教育
高校是个准社会,只所以是“准社会”,是因为它与社会上一些管制方法和手段有所不同,在复杂的社会中,我们以道德和法律作为公民遵规守法的准绳,没有什么折中的处理方法。而在高校中却不尽相同,虽然我们也必须有严格的制度管理,但毕竟青年学生还在成长阶段,人格还未完全定型,还是要采取以“教育为主,管教结合”的方法。“教育为主,管教结合”这句话,我想每个管理老师都会讲,不会讲的也都听说过,但这些人中甚至包括学校的骨干管理教师还有相当一部分还未完全弄清它的内涵。根据我个人的管理实践,我想从以下几点进行理解:
1、不断加强引导教育,防患于未然
“未雨绸缪”这个成语我想运用在此最合适不过,只有在学生还没有违规违纪动机之前或者在其苗头初露之时,我们不断加强引导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让学生知道在校期间甚至步入社会以后“不能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而不是等到学生出现违规(纪)现象以后来如何如何的处理。
2、从专职人员教育普及到全体教师教育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在这样一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社会里,社会里各种层面的东西像蜂拥一般涌向学校,作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学会授业、解惑,更要知道如何传道。在过去,学校一直把管理工作全面寄托于学生管理系统,其实,学生的大部分时间不是跟管理层面的教师一起度过,而更多的偏向于教学一线上的教师,他们在课堂上下接触的时间多,交流的也自然更多,大多数学生对任课教师具有一定的尊敬和崇拜,所以我们必须转变旧观念,把引导教育的层面不断铺开。
3、重在教育,是指教育优先,而不是片面只强调疏导
一味忍让退缩,姑息迁就,就易使错误深入发展,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时会扰乱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所以在发生危害学生公共生活准则的违纪行为时,应坚持执行学校有关纪律,进行严肃处理[4]。我们树立负面典型时一定不能心慈手软,否则我们对学生的包容就会变成纵容,当然处分学生只是教育管理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在处分的同时,仍然要热情帮助违纪学生从根本上认识错误,并让其知道处理对其的帮助和合理性,从而达到教育目的。
四、健全的制度是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
在一个国家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正常生活、工作的保障,同样,高校中也是如此。“无以规矩,不成方圆”,高校里青年学生都是同龄人中聪明才智的领跑者,虽然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定型,但都具备相当的分析问题能力,如果我们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只靠台面上的说理教育,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管理是门学问,同时也是门艺术,许多管理者都抱怨“人难管,难于上青天”,但殊不知自己掌握了多少管理的方法和技巧。一些疏导教育、管教结合等常见的管理方法和技巧姑且不谈,在此只想突出强调一点:“以制度约束人代替人管人更行之有效”。做好以制度约束人,就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在各种不同的层面上要有不同的制度相对应。在学校高度上,我们要建立完备的学生管理手册;在党支部及学生会等学生自我管理组织中,要有完善的学生干部(先进部门)量化考核制度及配套的奖惩制度;在班级层面上,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的量化考核必不可少;在普通班级成员中,也要要求各班班委平时做好各种考勤和制度考核。这些考核制度一旦制定下来,学校就要督促各级成员严格执行并定期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订,长此以往,就会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良性竞争局面,不断把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内外兼顾、管教结合、重在教育、管理约束”的教育管理理念,是笔者在学生管理工作和团学岗位几年中的工作中总结所得,在学生的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对我们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也不断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实践和钻研,如此才与能时俱进的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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