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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幼师哲学常识教学的幼教化

日期: 2012-7-4 23:22:04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刘金贵

摘要:幼师哲学是幼师教学的重要内容,幼师哲学教学的目的不仅是让幼师专业的学生掌握基本的哲学常识,并且能够让学生把哲学基本知识能够应用到幼儿教学当中,以培养幼儿的基本的哲学意识,为幼儿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铺垫。
关键词:幼师  哲学常识  幼教化
        哲学是幼师教学的重要内容,幼师哲学常识的教学不同于一般的课堂教学,这是因为它有双重教学目的,一方面要培养幼师专业的学生的哲学意识和观念,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哲学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幼师最后要走上幼教工作岗位,幼师哲学的教学目的还要让幼师专业的学生掌握对幼儿哲学知识和理念培养的基本方法。因此,这就给幼师哲学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幼师哲学教师应该考虑学生未来教学的需要,实现从幼师的哲学学习到幼师哲学思维培养的转化。
        一、要引导学生由外到内的理解哲学概念
        哲学概念是哲学的最基本的知识,而哲学的概念的形成,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反复的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是一种认识的深化和飞跃,幼师哲学教学应该首先学生掌握哲学的概念。学海网(www.xuehai.net)在这一方面,教师应该把从掌握、理解哲学概念的角度出发,把学生引入具体事物中,从具体事务中是理解掌握抽象的哲学概念,使学生能够从幼儿思维活动的角度去认识哲学概念。比如说在学习“物质”这一抽象概念的时候,可以采用形象说理的方法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具体来说就是从社会生活具体事物入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先让学生列举自己在生活学习中常看到的一些事物,太阳、月亮、树木、工厂、幼儿园、电视机、布娃娃、汽车模型、小狗,这些具体的事物能够让学生对物质概念有初步理解,在此基础上再让学生列举一些生活中存在的但是看不着、摸不到的事物,如空气、分子等等。这就让学生在头脑中有了一种意识,那就是物质不仅仅是具体的,也可能是生活中可不见的东西。然后教师在总结这些事物在结构、性质、形态上的差异,进而总结出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这种教学方法,不仅适用于幼师专业学生哲学教学,对于该专业学生今后走上幼教岗位教学也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联系自然科学知识让学生正确掌握哲学上的“规律”
        从哲学的角度讲,哲学本身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高度概括和总结的结果,因此在学习哲学基本知识的过程中,应该将哲学知识与自然知识联系起来,通过自然知识去认识哲学上的规律知识,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哲学的规律。
实际上哲学上的规律与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自然现象有着密切的关系,“太阳东升西落”“一年寒来暑往”“苹果落地”“水往低处流”“潮涨潮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等蕴含着丰富的哲学规律知识,教师在讲解一些规律知识的时候可以多举一些这样的例子,这样能够使规律的知识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比如说在讲解遗传规律的时候教师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例,可以先提问为什么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这样的提问一下子就能激发出学生思考。学海网(www.xuehai.net)通过简单的思维活动,学生很快意识到这就是遗传自然规律,也就是上一辈的基因和特性会通过繁殖的方式遗传到下一代身上。而对于幼教需要来说,老师所举的例子应该更加贴近孩子的需要,比如说可以问:“小牛为什么生不出小羊?”这样的问题,幼儿很快就会明白因为羊的父母是羊,而不是牛,所以牛才生不出小羊来,这样的例子不仅能够让学生掌握遗传规律知识,对于他们今后的幼教教学也掌握了一种有效的手段,能够帮助幼儿形成遗传学的基本概念。
        三、用对比让学生掌握矛盾的基本知识
        矛盾是哲学中最难掌握的部门,也是幼教哲学核心教学内容,在这一方面教师可以用青年人比较喜欢的,幼儿也比较喜欢的对比的教学方法来使矛盾的问题简单化,另一方面要联系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矛盾的现象,对矛盾的问题进行深化,来加深学生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使学生能够抓住矛盾的本质。在这一方面教师可以列举常见的哲学上的矛盾的词语“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意识与物质”“精神与物质”等,在这里教师可以以“主观与客观”为例阐述什么是主管,什么客观。在这一方面对简单的解释是所谓的主管就是你、我、他对某种事物的看法,而客观是该事物本质上是什么样子的,如你、我、他都认为一匹马是白色的,但实际上那匹马却是黑色的,这就是矛盾的存在。这种简单的生活中的例子,其中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事物之间强烈的对比,这种强烈的对比能够帮助学生在思想中形成对矛盾即对立统一的最基本的认识,而这也是认识和掌握矛盾知识最有效的手段。再比如在物质和意识这一矛盾存在时,“教师可列出:商品、学说、货币、法律、生产力、生产关系、判断、经济基础、计划、水果、玩具、动物、植物等等,让学生逐一鉴别、归类,并运用所学知识区别何者属于‘物质’概念,何者属于‘意识’概念。”[1]这种对比和鉴别方法,不仅适用于幼教专业的学生,也适用于思维比较活跃的幼儿,虽然可能他们不了解什么叫做矛盾,但是能够在脑海里对其有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对于学生形成基本的矛盾观念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总之,在幼教哲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考虑到幼教专业学生的哲学学习需要,更要考虑到将来他们走上幼教岗位以后,幼儿基本哲学思维的需要,只有将专业学习与幼儿教育联系起来,才能使幼教哲学转化为幼儿发展中所需要的幼儿哲学。 
参考文献:
[1] 黄春霞. 幼师《哲学常识》概念教学初探.学前教育研究。1998年,第3期
[2] 丰娴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学海网(www.xuehai.net)转贴于学海网(www.xuehai.net) https://www.xueha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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