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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性视域中的职业教育政策追究

日期: 2011-9-9 13:50:08 浏览: 0 来源: 学海网收集整理 作者: 陈向阳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政策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政策,其特殊性在于职业教育政策牵涉的主体更多,主体间的各种关系更复杂,对职业教育政策进行合理性追究,有助于消解职业教育面临文本繁荣与实践困境的二元悖论。职业教育政策合理性的实现,需要从程序正义与逻辑一致性之形式合理性,科学性与正当性之实质合理性,寻求价值共识与公共利益之实践合理性等三个主要方面进行。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政策 合理性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的基本方针,职业教育一时出现政策文本非常繁荣的景象;而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文化价值始终难以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职业教育的“二流教育”形象仍然根深蒂固,职业教育实践更是面临着重重困境。正如有学者指出:“与其他类型的教育政策相比,职业教育政策存在着文本繁荣与实践领域消沉并存的现象。”当然,职业教育实践消沉可以归因于诸多方面,但究本求源,职业教育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也直接导致职业教育政策失效现象频频发生,因而对职业教育政策的合理性进行追究实有必要。学海网(www.xuehai.net)

  一、职业教育政策的合理性: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合理性”是人们熟知的一个概念,然而,越是熟知的概念,其含义越是晦暗不明,往往产生的分歧也最多。西方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是在“合乎理性”的意义上来理解合理性。而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则侧重于“合理的特性”的意义,它是对事物的存在或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应当”“正当”“可取”的认识和评价,是对对象的正当性、应当性、可接受性的认识和评判,由此而决定主体对于客体的取舍态度。在这种意义上,所谓合理性,就是既有实质内容的合理性,也有形式上的合理性,还具有行为实践的合理性。现代西方许多学者也开始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合理性。本文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谈论职业教育政策的合理性。
  由此看来,在合理性视域内对职业教育政策进行追究,需要从形式、实质和实践等几个层面展开。从形式上来看,主要指坚持职业教育政策的逻辑一致性与程序正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牵涉的利益主体最多,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坚持逻辑一致性和程序正义,保证多元利益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明确,对于职业教育政策合理性至关重要。从实质上看,主要考察其科学性和正当性的问题。长期以来,职业教育政策更多地关注是否适合经济发展规律,突出其工具价值,而极少关注职业教育对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关注职业教育作为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而另一方面,如何使职业教育符合整体教育事业的进步需要,如何使职业教育政策与教育公平、教育正义等价值观相一致,更是职业教育政策的实质合理性需要关注的问题。罗尔斯也正是从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角度来研究了社会制度的合理性的类型。他认为正义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合理性,而这种合理性主要体现于该社会制度中。罗尔斯所讲的两种正义,给我们的启示是,职业教育政策必须同时关注其形式和实质合理性。当然,“政策问题总是实践性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性的问题”,只有通过实践合理性,将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有机结合起来,职业教育政策的合理性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二、职业教育政策形式合理性:坚持程序正义和逻辑一致性
  形式合理性是由韦伯创造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重要范畴,是他用来分析经济、法律、政治和行政管理等社会制度合理化发展过程的工具性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本身,韦伯却并未作出较系统的分析。将形式合理性概念引入职业教育政策领域,可以从两方面予以界定:一方面,从形式合理性的外在表征看,要求职业教育政策具有逻辑一致性等外在表征;另一方面,从形式合理性的内在要求看,最主要是确立程序正义的原则。
  从形式合理性的外在表征看,逻辑一致性是其首要的特征。目前,由于我国职业教育仍是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导致政策制定部门间彼此缺乏协调,各自为政,使其出台的各类职业教育政策间缺乏一致,这种状况从中央到地方均是如此。同时,职业教育政策在语言表达上模糊不清,也给执行与评估带来了潜在的困难。西方许多学者认为合理性与理论的明确表达是联系在一起的。查尔斯?泰勒认为,清楚的表达对合理性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理解,“当我们能够清楚表达某种事物时,我们就具有了对它的某种合理性的把握。”因而,在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时,要充分关注各利益主体的意图,对于其权利义务要有明确的界定,尤其从意图到实际付诸行动之间,必须具有逻辑一致性,才能使政策合理性付诸实现。
  而从内在要求看,坚持程序正义是实现职业教育政策合理性的基本保证。程序正义关注的不仅仅是结果的正义,还关注过程的正义,并认为过程的正义更能体现一个法治社会的精髓。因而,在对职业教育政策的追究中引入“程序正义”的概念有助于保证职业教育政策的正义性。无论职业教育决策主体的决策结果如何正当、科学,但只要决策过程违背了特定的原则,那也是不合理的。程序正义的理念对于我国传统决策模式“只讲结果,不讲规则”的信念是一个冲击。事实上,在职业教育领域,由于缺乏程序正义的意识和相应的制度设计,一些职业教育政策的出台并没有遵循严格的程序路径,其教育政策结果的正义性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教育政策的实质正义难以实现。例如,1999年的教育部“三不一高”政策一经出台,即刻引起社会一片哗然,尤其遭到职教界的强烈不满。这一政策从某种程度上加深了高职就是“二流教育”的形象,对于刚刚诞生的新高职打击沉重,虽然教育部在2000年取消了“三不”政策,但仍留下了“一高”,这一政策对于今天高职的招生危机依然产生着某些负面影响。虽然职业教育是一种“高成本”的教育,但其在政策制定时依然要体现对公民人格的平等尊重,对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保护,如果在政策制定时确保了教育政策参与者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社会精英与大众并重、职业教育政策专家与普通民众兼顾,所有的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都能平等地参与政策的制定、评价乃至终止的决策过程,通过加强政策程序正义的制度建设,将会最大限度地实现职业教育政策公平正义。事实上,当前对职业教育政策决策有话语权的依然是各级政府及其代理者(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而其他与职业教育密切相关的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群体以及个人则被排除在外。如行业协会,只有其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决策和管理之中,才能真正体现出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而实际上它们却几乎丧失职业教育决策的任何话语权,而且由于缺乏制度约束以及基于自身眼前利益的考虑,它们也不愿意参与。试想,缺乏了行业协会的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又如何能够密切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呢?职业教育又如何走出封闭式的办学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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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业教育政策实质合理性:注重科学性与正当性
  一项职业教育政策是否具有合理性,不仅表现在形式合理性,更表现在其实质内容方面的伦理价值取向方面,即是否注重科学性与正当性。
  从其科学性来看,职业教育政策必须反映职业教育本身的规律性,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职业教育政策均是以经济发展规律作为其决策的主要依据,注重的是国家利益,而很少关注作为个体的利益。以世界银行为例,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主导其政策的理论基础是发展经济学和人力资本学说。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转而采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重大政策的基础。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职业教育的重心依托企业的非正规的在职培训等,其把对教育资助的重点放在基础教育领域。可以说,世界银行的这一政策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了中国的职业教育政策。而如果职业教育政策仅仅只考虑其经济的价值,而忽视其作为社会的价值和文化的价值,必然丧失其独特的教育价值。因而职业教育政策必须要考虑职业教育作为一类教育类型的完整价值,尤其在当前全球化、技术进步、产品周期的缩短和新的工作组织方式为职业教育带来了广泛的不确定性的时代,职业教育政策更需要应对这种变革和不确定性。由此看来,职业教育政策的科学性必须考虑作为职业教育自身所蕴涵的规律性,即在进行价值考量时既要关注“职业”维度,也要关注“教育”维度,而目前职业教育政策对“职业”维度缺乏整体的考量,对“教育”维度则更是缺失。
  职业教育政策实质合理性还应当满足正当性要求,正如罗尔斯所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正义价值并不是社会高度发展之后的奢侈品,而是所有人类社会、所有发展时期的必要追求。许多人却认为,教育更应该为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而教育正义仅仅是一种理想。事实上,这种想法在职业教育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政府常常以国家教育利益为重,更多地注重效率的提升,在优先满足部分社会成员教育利益需求的情况下,忽视或牺牲其他社会成员的教育利益。在这里,正当性似乎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诸如当前职业教育政策中正在实施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被看做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虽然高职示范校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国家仅对少数示范校加大投入,而更多的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捉襟见肘,教育设备短缺,甚至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得不到保证。正当的教育政策应致力于消除或至少改善教育不正义状况,而不是无视或加剧这种不公正。职业教育作为现实的聚集着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教育政策更应该首先保证每个人最基本的完全平等的教育。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公平的今天,任何一项职业教育政策,其生存或发展空间的大小,都越来越取决于其正当的程度。

  四、职业教育政策实践合理性:寻求价值共识和公共利益
  关于职业教育政策合理性的追究还有一个重要的向度,即实践合理性,它是化解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冲突与矛盾的根本途径。正如托马斯?格林(Thomas F.Green)所强调的,政策问题总是实践性的问题,而不是理论性的问题。对于一个政策问题的答案总是一种“我们应当做什么”的陈述,而不是简单地提出“我们知道什么”的陈述。政策问题的答案总是一系列行动,是对“做什么”的详细分解。
  就职业教育政策而言,在政策文本呈现一派繁荣的同时,其实践成效却远未达到预期,其关键在于对实践合理性的忽视。所谓实践合理性,就是指职业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合理性,它将职业教育政策的手段与目的、活动与结果、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最终实现从职业教育政策的理念、规范到实践的转化。从这一内涵来看,实践合理性是诸种合理性中的最高形式,它是诸种合理性形式的融合,包含了各种合理性的内容,而又高于这些合理性。它向我们展示了政策合理性的立体式的、全方位的图景。然而,就政策的实践合理性途径来说,关键在于寻求价值共识和形成监督机制。
  实现实践合理性的首要要求政策执行主体寻求价值共识,实际上,政策执行的过程便是持续与实践进行对话,相互发现与批判并最终达成价值共识的过程,虽然“实践总是‘全息性地’渗透着实践主体的惯习,‘凝缩式’反映着场域中各种复杂的关系以及各种因素之间的利益博弈”。然而,职业教育作为公益性教育,其所体现的“公共”价值取向是职业教育政策执行主体在实践中有可能达成广泛价值共识的社会基础。事实上,在职业教育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执行主体价值观错位造成政策失真和歪曲的例子非常多。因此,有研究者提出将公共领域引入教育改革的初步探索,目的是让教育改革的决策过程更加民主、科学与合理。这是一个介于国家的教育决策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公共空间,在这里民众可以就他们的有关教育政策决策进行协商、辩论、批判,进而对教育决策产生影响的场所,而这个场所又区别于国家和政府的代表机构,它起着沟通作用,同时,也是生产和传播对教育改革相关决策进行质疑的话语的场所。尤其是网络媒介特别是网民论坛的兴起,更快地拓展了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话语空间,为网民表达意见(包括为处境不利群体代言)提供了场所,这在一定程度上重新配置了公众的媒介接近权,进而在总体上增强了政策接近权,也有助于释放公众积聚的情绪,起到类似于“安全阀”的作用。实际上,在这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网络媒介对达成价值共识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另一个困扰职业教育政策实践的关键因素就是执行主体利益的博弈,它使得教育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变了形、走了样,严重偏离了教育政策的既定目标。例如“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一直被当做职业教育的一项基本模式,在诸多职业教育政策中均得到强调和重视,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主体间的利益博弈,使得这一政策的落实始终是困扰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瓶颈。因而除了在政策制定中应从公共利益出发外,更应该把“公共利益”当做一个反思性的实践概念,发挥“实践理性”,在政策实践中寻求“共识”,这就要求我们在政策实践中要考察不同行为主体的利益追求状况,揭示其中的种种利益纠缠、矛盾与冲突,而这一点对于实现教育政策合理性同样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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